龙冈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电动车棚安装及施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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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约335.62m2,共三座车棚,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要求:

 15 日历天

2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

投标人在开标前,交至指定帐户。

3

递交疑问时间:

2018年02月  日17:

00时前;

递交方式:

发送电子邮件(邮箱:

(******)(发送邮件后投标人应当电话告知招标代理人)或书面递交,地址:

XX市盐马路168号华兴大厦六楼

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02月13日 09:

25(含)-9:

55(含)时

地点:

XX政府后四楼会议室

注:

招标人拒绝接收9:

55(不含)时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时间:

2018年02月13日 10:

30时

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75500.00元,招标人拒绝接收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招标人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总则

1、招标方式

1.1本项目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钢木结构或装饰装修等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内容。

2.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

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3中标人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其资质等级和业绩不得低于原中标的项目负责人。

更换项目负责人须经招标人同意。

2.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3.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4、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45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履约保证金

5.1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仟 元。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

XX市盐龙湖生态风景保护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盐都支行;

账号: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投标保证金退还:

5.3.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

在所有投标人都签字确认投标结果后三日内退还。

5.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具签字盖章后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至招标人处无息全额退还。

5.4本标段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缴纳方式: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本项目设计费5000.00元;

标底编制费、招标代理费、会务费合计为人民币5000.00元。

以上二项费用总计壹万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分别缴纳给设计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以上费用不单独立项,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5.5本招标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

宣布中标结果后,中标人须在开具中标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人的指定账户,如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三天内未将履约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人的指定账户,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中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将纳入XX镇招投标交易黑名单,并在一年内不得进入XX镇招标市场。

合同双方按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

5.6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5.6.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

5.6.3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6.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6.5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围标、挂靠、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经查属实的;

5.6.6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在中国行政区域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经查属实的。

第三部分技术参数

1、合同定价方式

本项目采取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本项目建设工程合同采用“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和招标人对工期、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即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开票税金、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脚手架费、水费、电费等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招标人保留调整工程量的权利,不管工程量如何改变,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变。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方法及要求

1、投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及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下述所有内容,如未按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1.1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分为: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1.2.1封面(样式见附件)。

1.2.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样式见附件)。

1.2.3诚信承诺书(样式见附件)。

1.2.4投标承诺书(样式见附件,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

1.2.5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1.2.6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附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的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7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8投标文件原件清单(样式见附件)。

以上1.2.1—1.2.7条除电子档(如有)及原件外,须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及原件封入同一个封袋中。

1.2.8条加盖公章的原件清单不需要装订,可直接封入。

2、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

2.1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投标人应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

2.2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打印,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3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或删除。

2.4标书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除电子档和原件外,封袋中含正、副本,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标书号。

2.5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部分开标评标定标

1、评标定标办法和评标规则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评标定标办法及评标规则详见第七部分。

2、开标、评标、定标

2.1开标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

投标人开标必须出席的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的人员未出席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如未提供上述证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2.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根据评标办法约定的数量推荐标明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2.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如有授权);

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处未签字盖章的;

3.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3.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3.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6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

3.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承诺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的;

3.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3.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3.1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3.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内容做出明确承诺的;

3.1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13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的;

3.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4.1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16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人员违反规定滞留开标现场、扰乱秩序、酗酒、大声喧哗、影响开标评标工作或采取其他方式对招标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

3.17本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3对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但书面答复中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署或加盖印章,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答复仍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5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或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5、评标、定标

5.1评标委员会组成

5.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专家和其他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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