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罗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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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9
一、指导思想9
二、基本原则9
三、规划调整的依据10
第三章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14
一、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调整14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4
三、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6
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8
五、土地整治重点区域19
六、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整19
七、建设用地管制及土地用途分区调整20
第四章“三线”划定26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26
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26
三、城市开发边界划定28
第五章村级土地利用控制30
第六章保障措施33
一、严格落实《方案》指标、同步更新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33
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33
三、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复垦机制33
四、强化土地规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34
五、严格管控“三线”,加大生态保护力度34
前言
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使保护耕地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以便更好地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的要求,根据国家和山西省及上级的有关工作安排与要求,本街道与区级同步开展了区、街道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现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编制《晋源区罗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本次规划调整方案编制时,区、街道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同步进行,即本方案是区级规划调整方案的具体落实,方案中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生态保护红线等各项指标均为落实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中下达的指标。
罗城街道行政辖区范围为1731.77公顷,包括棘针村、罗城村、王家坟村、闫家坟村、开化村、寺底村共6个行政村及罗城街办建成区。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调整基期年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本次规划调整重点反映2016-2020年(即“十三五”期内)土地利用调整的相关情况。
第一章规划调整背景
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概况
罗城街道位于晋源区北中部,是本区面积最小的街道,其地理位置东北部接金胜镇,西南邻晋源街道。
地势西高东底,海拔在1182米至809米之间,境内有驰名省内外的蒙山大佛。
土地总面积为1731.77公顷,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94%。
罗城街道办事处位于该街道东部。
境内城镇、村庄等非农建设占地比重较大,用地矛盾比较突出;
境内交通较为便利,太原南环高速公路及晋祠路等从境内通过。
(二)社会经济概况
本街道历史悠久,地理位置适中,交通方便,劳动力资源丰富,农业集约化程度较高,乡镇企业具有一定的基础,晋源区为太原城乡一体化改制时建立的新区,新区建立以来,由于区政府集中建设,加上太原市城市建设较快向西发展,有力地地促进了本街道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全街道辖6个行政村及罗城街办建成区。
2015年本街道家庭户数8190户,总人口23298人,按人口性质划分城镇人口16908人,农村人口6390人。
2015年全街道公共财政收入670万元,全年工业总产值1500万元,建筑业总产值2000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53万元。
我街道距太原市建成区较近,结合西山综合整治和晋阳湖开发,加快西部山区生态建设和修复治理,打造区域绿色生态屏障,将本街道建设成为太原南部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高品质新型区域。
二、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罗城街道201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土地总面积为1731.77公顷,各类土地用地情况为:
(一)农用地
农用地1095.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26%。
1、耕地
耕地面积为16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4.70%,其中:
水田7.21公顷,水浇地150.71公顷,旱地3.08公顷,分别占耕地面积的4.48%、93.61%和1.91%。
耕地在本街道六个行政村均有分布。
2、园地
园地面积为87.1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95%。
全部为果园,分布在王家坟村、闫家坟村、开化村和寺底村。
3、林地
林地面积为770.4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0.33%,其中:
有林地208.40公顷,灌木林地361.98公顷,其他林地200.09公顷,分别占林地总面积的27.05%、46.98%和25.97%。
林地在本街道六个行政村均有分布。
4、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76.9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02%,其中:
设施农用地15.47公顷,农村道路45.08公顷,农田水利用地5.14公顷,田坎11.26公顷,分别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20.10%、58.58%、6.68%和14.63%。
其他农用地在六个行政村及罗城街办建成区均有分布。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98.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79%。
1、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441.2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88.49%,其中:
城镇用地266.1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75.04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60.33%和39.67%;
城镇工矿用地266.1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60.33%。
城乡建设用地在本街道六个行政村及罗城街办建成区均有分布。
2、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47.3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9.49%,其中交通运输用地46.83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48公顷;
3、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0.0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2.02%,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06公顷,特殊用地9.99公顷,分别占其他建设用地的0.6%和99.4%。
分布在棘针村、罗城村、开化村和寺底村。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总面积137.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5%。
1、水域
水域面积为25.62公顷,占其他土地的18.61%,其中河流水面6.07公顷,滩涂19.55公顷,分别占水域总面积的23.69%和76.31%。
分布在罗城村、王家坟村、闫家坟村、开化村和寺底村。
2、自然保留地
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12.02公顷,占其他土地的81.39%,其中其他草地2.82公顷,裸地109.20公顷,分别占自然保留地的2.52%和97.48%。
自然保留地在六个行政村均有分布。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土地利用程度较高,但人均耕地偏低
本街道已利用土地面积1619.75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93.53%,土地利用程度较高。
2015年耕地面积161公顷,人均耕地只有69平方米,远低于全省0.12公顷的水平。
随着经济发展以及人口规模的增长,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扩大,耕地保护形势更为严峻。
2、建设用地结构不合理
建设用地结构内部,城乡建设用地比重较高,交通水利用地比重偏低,二者分别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8.49%和9.49%,说明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待完善。
四、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截止到2015年,全街道耕地面积为161公顷,具体情况为:
比本街道规划的2020年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108.69公顷多52.31公顷,完成比例情况为148.13%。
规划实施期间,全街道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截止到评估时点很好的完成了阶段耕地保有量指标。
2006-2015年规划实施期间,全街道耕地面积由183.31公顷减少为161公顷,净减少22.31公顷。
2015年,全街道实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3.57公顷,与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93.57公顷一致。
(二)建设用地规模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执行情况
2015年,全街道建设用地总规模498.5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41.2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266.16公顷;
与规划的2020年相应用地控制规模比,剩余发展空间依次为101.89公顷、78.49公顷、86.41公顷。
这表明,在规划实施期间,全街道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较好。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57.36公顷比2020年的80.76公顷少23.40公顷。
2006-2015年,全街道建设用地总规模从474.35公顷增加到498.56公顷,净增加24.21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从417.16公顷增加到441.20公顷,净增加24.04公顷;
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从244.92公顷增加到266.16公顷,净增加21.24公顷;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从57.19公顷增加到57.36公顷,净增加0.17公顷。
规划至2020年,全街道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33.34公顷以内,占用农用地125.31公顷,占用耕地70.35公顷。
2006-2015年,全街道已建设和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59.18公顷,与规划相比,剩余指标74.16公顷。
(三)生态用地保护情况
规划基期年(2005年),罗城街办境内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滩涂等具备生态功能的用地面积为1063.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44%;
规划至2020年,以上具备生态功能的用地面积为971.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08%;
截止评估时点201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晋源街办境内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滩涂等具备生态功能的用地面积为1044.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30%,比规划基期年减少了19.70公顷。
各种具备生态功能的用地比规划目标年多73.05公顷。
根据罗城街办建设生态旅游型新城的客观需求,今后应重点加强具备生态功能用地的保护,以确保经济快速、可持续增长。
(四)管制分区布局变化情况
为协调好本街道用地增长与土地资源保护之间的关系,倡导节约集约用地,保护农地和生态环境,控制城镇用地盲目扩张,使城镇规模以理性方式增长,本轮规划将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并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建设用地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实施期间,建设用地范围基本上限制在规划划定的界线范围内,在建设占用土地时,做到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尽可能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零散分布的村庄、乡镇企业在逐步向中心村和工业园区集中;
部分闲置的适宜开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通过土地整理、复垦转变为耕地。
规划至2020年,全街道划定允许建设区623.6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44.30公顷,限制建设区1063.85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罗城街办未进行规划局部调整,未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五)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情况
规划至2020年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65.41公顷,占用农用地57.88公顷,占耕地14.54公顷。
截止2015年规划实施以来,全街道已实施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0.6公顷,占用农用地12.56公顷,占耕地10.17公顷。
五、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截止到评估时点,本街道耕地保有量、生态用地面积均大于规划目标;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规划目标一致;
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剩余发展空间较大;
新增建设用地及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较差。
总体来说本街道规划实施成效较好。
第二章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在“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的指导下,调整本街道规划。
通过强调三个规划理念的转变,即“保障型规划”向“保护型规划”转变、“增量型规划”向“存量型规划”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