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工车间厂房改造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附示意图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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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工程施工部署情况;
6)其他有关的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程和规定;
7)公司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临时用电供配电系统和保护系统设计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现场临时用电从烷基苯装置11#变低压配电室取电源,在装置区分子筛施工现场设立一个总配电箱和三个分配电箱,我单位所有施工设备以及机具的施工用电全部从此配电箱处取(前期工程量不大时如V100、E120C\D施工时电源从装置内1#检修电源箱取)。
现场供配电采用“T—N--S”系统(三相五线制)进行供配电,主供电线路选用三相五线制在每个主配电箱旁做保护接地。
临时配电回路由专业电工组织施工,现场配备专业维修电工一名,保证供电安全,满足施工用电及安全要求。
技术要求:
现场供配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原则进行设计施工,PE线与N线严格分开使用。
所有用于临时用电设施的材料及元器件必须为合格品,出厂证件齐全,并经过国家劳动检测部门检测合格。
配电箱要求:
1)现场内配电箱及开关箱均为标准铁制配电箱(配电箱可按要求购置或按标准自制)。
箱内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要与负荷功率、容量相匹配(一般为用电电流的1.5倍),使用专用保险。
2)箱内开关间距100A以下不小于3cm,150A以上不小于5cm.3)配电箱设在负荷中心区域,回路数量按设备开关箱数量而定,一个用电分区设置一台分电箱。
4)移动式开关箱底距地应在400cm以上,端子距地面不小于600cm。
现场敷设电缆采用普通电力电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尽量采用架空敷设,过路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必须用套管加以防护。
1)本工程临时施工现场用电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分配电箱内漏电开关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即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控制开关,且动力与照明分路设置。
厂区变电所开关柜为一级配电,我单位配电箱为二、三级配电。
2)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
二级漏电保护是指在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总、分配电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系统具有以下三个显明的特点:
A其漏电保护功能可覆盖整个施工现场全部电气设备,包括电焊机、照明器具、电动机械、电动工具、配电线路等。
B通过合理选择总、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开关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值,可实现分级、分段漏电保护功能。
从确保防止人身间接接触触电危害角度出发,设置于开关箱中的漏电开关,一般场所其额定漏电动作电电流应≯30mA,额定漏电开关,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0.1s,潮湿场所,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s≯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0.1s;
而设置于总配电箱中的漏电开关,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30mA,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0.1s,但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应小于安全界限值30mAS,其具体量值取决于现场配电系统的正常泄漏电流值。
C采用漏电开关的漏电保护系统主要用于人身间接接触触电的保护,即主要用于人身触电及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在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体的外露导电部分(如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基座等)时的触电保护直接接触触电的保护主要依赖于绝缘隔离防护和保持安全操作距离,例如搭设围栏、遮栏、隔离网等。
四、用电负荷计算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现场所需用电设备及机具明细如下:
序号
机具名称
功率(kW)
单位
数量
总容量(kW)
备注
1
交流电焊机
14
台
6
84
2
氩弧焊机
10
20
3
硅整流焊机
15
30
4
焊条烘干箱
2.5
5
磨光机
0.3
砂轮切割机
0.5
7
电动套丝机
1.5
8
施工照明
套
总计
153.5
施工用电负荷计算:
用电设备的分布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此负荷为各施工区域的施工用电满负荷计算。
总配电箱:
设备总容量为Ps=153.5KW;
负荷为:
Pjs=Kx×
Ps=0.9×
153.5=138.15KW,(需要系数取0.9),平均功率因数取cosφ=0.84,Ijs=Pjs/√3×
0.38×
0.84=251A。
注:
0.38为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单位为KV)
根据以上各用电负荷,总配电箱的电源电缆采用YJV-3*95+2*50的电力电缆,分配电箱采用YJV-3*50+2*25的电力电缆,施工用电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管理。
五、现场临时用电技术交底以及相关技术要求
5.1临时用电施工前,必须熟悉临电施工方案,了解临时用电设计方案。
施工前应按施工方案要求备料及组装配电设备,所有采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合格证。
现场内严格采用TN—S系统配电。
具体做法如下:
由总箱至分配箱及分配电箱保护接地线(PE)与工作接地线(N)严格分开使用,从而保证场内按“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供配电。
施工时一定要注意PE线和N线的安装质量,并在运行中要做到定期或不定期测试。
PE线和N线不允许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为确保安全可靠性,进行必要的重复接地。
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分配电箱内装设总分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
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的对应值匹配。
分配电箱应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室外配电箱放置要牢固,且有防雨设施,安装高度底边距地0.6—1.2米,有门有锁,箱内无杂物。
并设明显警示标志。
电缆进出电箱采用下进下出式,回路编号清晰一致。
电缆过路等要加金属保护套管;
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严禁一闸多机和无漏电保护设备使用。
外线电缆施工完应用500V摇表检测,其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方可送电。
电缆送电前,先将配电设备断电,安全检查后逐级送电,严禁带电续接电缆。
进入施工现场检测、维修线路时要持证上岗,带安全帽,穿胶鞋。
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对于乱接线,错接线问题应立即制止。
如有重大问题发生,要及时查出事故原因,作好记录,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
修复线路时,电箱要设标志牌或专人看护,以防误合闸而酿成安全事故。
导线连接要牢固,包扎严密,绝缘良好且不伤线芯。
配电箱回路开关电缆应有铭牌标记,标明回路去向,以方便检查。
5.2外电防护
5.2.1不得在电缆线路下施工,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5.2.2起吊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0米,对达不到规定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拉、围栏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附:
外电防护与外电线路垂直与水平距离为:
1、机动车道与线路垂直距离1KV以下6米,以上7米;
2、起重机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最小水平距离应>
2米;
3、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外恻边缘最小操作距离1KV以下4米,1-10KV为6米,35-110KV为8米。
5.2.3在有静电施工现场内,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5.2.4过道路的临时线路必须加保护管,以防出现压挤和破坏现象。
5.3防雷与接地
5.3.1本现场接地系统主要为三级配电箱以及用电设备保护接地,配电箱以及各用电设备的接地利用厂区内就近的接地干线(如钢梁、设备等)与用电设备连接,连接线可采用镀锌扁钢-25*4或不小于16mm2的铜编织带跨接。
接地电阻值不应小于4欧姆。
5.3.2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的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另一级漏电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另一级漏电保护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5.3.3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极,且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5.3.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严禁利用大的相线作零线,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必须与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与工作零线相连。
5.3.5保护接地线应使用不小于16mm2的绝缘多股软铜线,每次使用时应详细检查,发现损坏不得使用。
接地线先接好接地端,撤时相反。
5.3.6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用二根以上的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
5.4配电线路和配电箱
5.4.1电缆线路尽量利用现场条件架空敷设,分支电缆沿地面敷设时应避免机械损伤或介质腐蚀。
5.4.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
5.4.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接线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他供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5.4.4严禁使用其它金属物代替熔体,熔体的规格不得过大或过小,影响安全供电,应按负荷大小选择熔体,熔体的规格不得超过负荷量。
5.4.5每台用电设备必须各自专用的开关箱或开关回路,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
严禁使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熔断器或漏电保护器。
5.4.6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及编号,作出回路标记。
箱门都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盘面的进出线孔必须装设磁翻口或护圈。
5.4.7露天及潮湿场所的开关箱及配电箱,应加设防雨装置。
进出线应做防水弯。
5.4.8停电工作及送电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进行。
送电的操作顺序是:
先送总电源,后送分电源;
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负荷开关。
逐级合闸、逐级检查。
停电的操作顺序与上相反,如发生紧急情况时,可越级拉负荷开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准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5.5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5.5.1施工现场中的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2.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3.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和GB13955《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的规定,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4.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
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或连续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5.5.2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工具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