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管理制度教学文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工装管理制度教学文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装管理制度教学文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直接用于公司产品生产,辅助员工操作和保证产品质量的工装。
2.1.2物流器具:
用于物料周转、运输及物料临时存放的各类非标准周转车等。
2.1.3检具样板:
用于检验产品尺寸的各类非标准测量工具。
2.1.4成型模具:
指管路成型使用的各类管端成型模具、弯管模具等。
2.1.5试验工装:
用于进行实验或产品试制用的工装。
2.1.6保密工装:
工艺设备部认定技术图文含有保密信息,泄露后会使企业的利益遭受损失的工装,此类工装图文由工艺设备部保密存放,工艺设备部应有特定的标识,并要求使用单位有使用频次及相关记录。
2.1.7闲置工装:
因工艺改进、生产工序变更、工装老化、工艺开发失败、自动化替代、工装故障导致等原因,致使工装停用三个月以上,且在未来三个月内暂无明确使用意向的工装,定义为闲置工装(季节性工装除外)。
2.1.8危险工装:
指本身存在固有的功能性危险、使用时可能对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工装,包含如下:
a)工装使用电压超过人体安全电压(36伏)的;
b)含有气源压力且压力超过5公斤的工装;
c)高度超过2米以上的登高架;
d)物流周转运输带牵引涉及车间外部道路交通安全的工装车;
e)有发热源的热焊类工装。
此类工装,工艺设备部应有特定的标识,并要求使用单位应有使用频次、相关检验和确认记录。
2.1.9报废工装:
不能满足相关部门管制文件要求且经过相关部门确认不再符合功能使用的工装均属报废工装。
涵盖以下五类:
a)已满足正常使用年限寿命,且涉及到安全生产或质量隐患或生产效率低下,经工艺设备部判定需淘汰的工装。
b)完成工艺文件要求使用次数或使用期限的工装,经过工艺设备部判定不能改善再利用的工装。
c)检具和量具工装,校检中不符合规定图纸技术要求,经过工艺设备部和质量控制部计量工程师共同判定且不能再修复的工装。
d)产品设计开发更改或生产工艺更改不再使用,经产品研发部门和工艺设备部共同判定且不能改造利用的工装。
e)试验性工装,完成前期研发和试验目的且不再用于批量生产,经产品研发部门和工艺设备部共同判定不能再利用的工装。
2.1.10自制工装:
使用单位自行设计和制作的(单台金额<
1万元)工装。
注:
带简单动力(不含电气控制系统)的半自动化工装或设备的类别,以工艺设备部判定为准。
3职责
3.1工艺设备部是园区工装的归口管理单位。
负责工装申购的审批、设计、验收和管理;
负责对各单位工装使用、维护及台帐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负责对工装进行统一管理、调配及报废判定和考核工作等。
3.2工装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工装的点检、维修、保养、和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本部门工装的台帐、闲置工装盘活改造和报废工作。
3.3生产分厂负责本单位内部自制工装的制作工作,并对自制工装的质量、安全与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负责。
3.4采购部负责委外工装的采购及委外维修改造等工作,对购回工装的质量、安全与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负责,对达不到要求的工装组织供应商进行返修或退货事宜。
(根据分权手册审批权限划分)
3.5采购部负责委外工装的采购,确认工装加工周期,跟进加工进度,负责通知仓库和申购部门负责人,经工艺设备部和质量控制部根据出厂报告共同验收确认后来货报检,与园区工装管理员对接办理工装来货接收与仓库对接办理工装的入库,负责组织工装招标工作及建立工装制作供应商体系。
3.6上工位物流部负责委外工装来货的装卸、入库,处理申请部门领用。
3.7质量控制部负责对工装进行入厂检测及验收并出具检测数据,由工艺设备部出具验收报告,质量控制部计量工程师对合格的工装粘贴合格证。
并规定合格证有效期,及对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工装检具进行校检。
4工装申购、制作管理
4.1工装的申购
4.1.1工装使用部门为工装的申购部门,填写《附表1:
工装申请表》,填写申报工装的到货时间时,需要预留出设计和加工制作周期,并详细注明新工装涉及的主要功能(或用途)、主要生产品种、规格及效率等使用方面的具体要求。
4.1.2当申购的设备上包含工装夹具时,申请部门须将设备技术要求、设备申购单文件提供给工艺设备部会签确认,并提交设备技术要求电子版进行备案。
在设备验收后向工艺设备部提交该工装夹具图纸,作为后续制作工装夹具参考。
4.1.3各园区工艺设备部需向总部工艺部提报本单位的工装管理员名单,特殊原因需变更工装管理员,必须提前通知工艺部备案,并做好变更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4.1.4申请部门填写《工装申请单》,需与本部门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对申购的技术要求,填写清晰、关键尺寸数据化,经过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由工艺设备部,对申请工装进行确认会签,作为工装设计和验收的依据。
4.1.5审批的要求(指单次申购的价格,含单件或一次采购多件的价格总和)需根据公司分权手册要求进行审批。
4.1.6物流器具类工装,单次性申购的采购价格≥5万元的,须提供申请需求的分析报告,包含对场地、库存占用及闲置风险的评估。
4.1.7样板检具类工装的申购,除按以上要求执行外,可采用以旧换新制度,即申购数量必须与申请报废《附表2:
工装报废单》的数量相等。
4.1.8因产品更改或工装达到使用寿命而需重新增补工装的,应先出具
《工装报废单》,对旧制工装报废处理后再进行申购。
4.1.9试验类工装,需由使用部门在《工装申请单》申请类别项注明,且需申请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名。
4.1.10新产品工装,需要工艺设备部在产品设计审核阶段,整理输出预计需制作工装的明细及工装预算费用,然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工装申请单》,并注明申购类别,且需申请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名。
4.1.11工艺设备部对申请单的申购数量和申请方案的风险审批有判定权,当发现此申报工装为危险工装时,通过邮件形式知会申请部门提出高风险预警时,驳回申购,需由本单位安全员进行安全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将工装申请单交本园区工艺设备部部长、分厂领导或园区总经理签名确认后,再进行申购,否则予以驳回申请。
4.1.12提报申购保密工装时,需经生产计划部邮件同意,并与制作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4.1.13自制工装的申报,需由使用部门填写《工装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由各分厂技术质量科进行评估,单价不超过1万,且本部门具备自行设计和制作的工装,由工艺设备部工装管理负责人填写《附表3:
工装制作委托单》,安排进行内部自制,装制作完成后,必须由工装管理员纳入工装管理台帐,以便安排后期的管理和维护。
4.2工装的设计
4.2.1工装主要由工艺设备部工装设计人员按照申请(使用)要求负责设计,也可由申请部门自行提供符合公司设计规范的图纸。
对申请部门工装申请要求不合理、功能定义不清晰或工装无法达到要求效果的、自行提供图纸不规范的,工艺设备部有权驳回申请单据。
4.2.2简易工装、配样加工的工装,在现场指导或文字表达清楚的前提下可不予图样设计,但必须邮件知会相关负责人和在完成加工后补充照片以备查询。
4.2.3工艺设备部以需求的急缓程度,在接到工装申请后安排设计工作。
设计周期严格按照《附件1:
工装设计、制作周期表》要求,其他特殊时间要求的工装设计周期,以与申请部门协商时间为准。
4.2.4工装设计依标准化要求进行规范化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国标;
属于工艺工装的图文需上传共享文件夹,进行资料保存。
4.2.5工装设计完成后,工艺设备部需对涉及安全项危险工装,进行内部安全评审,并出具《附表4:
安全评审报告》。
工装制作完成到货后,工艺设备部7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危险工装操作说明书》和《附表5:
危险工装点检记录表》,并组织工艺设备部和负责安全部门现场评审。
评审期间工装严禁投入生产使用,对于签审提出的修改建议,需完善图纸及相关文件并对工装进行安全整改,同时组织下次评审,直至三方评审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
4.2.6工装图文在完成相关会签和审定后,由工艺设备部以邮件形式下发到各制作单位,设计图纸的电子版,需要备份到公共服务器中保存。
4.2.7工艺设备部工装设计人员经过对工装申报要求的评估,对目前不具备设计能力的工装申报,需制定出工艺工装的方案,经过工艺设备部部长批准后,将工艺工装的方案提交采购部进行工装采购。
4.3工装的采购
4.3.1用于新产品、新工艺开发需要的首套工装,及经总部工艺部确认存在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装,必须制定工艺工装的方案,工装方案需经过工艺部和总部设备动力部总经理审批后,园区工艺设备部备案后,才可提交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4.3.2批量采购成熟(已标准化、备份)的工装,必须进行招标以控制采购成本和缩短采购周期。
4.3.3工艺设备部在接到工装申请并确定需求方案后,在《工装设计、制作周期表》对应的设计周期之内完成工装设计和下发《工装制作委托单》;
采购部需在接单后在《工装设计、制作周期表》对应的商务周期内完成商务及下单等工作,每周向相关部门反馈交货期及采购进度,并及时完成系统维护工作。
4.4工装的制作
4.4.1加工单位(含自制工装及委外加工工装,)应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或样件进行加工。
对于设计或技术要求不明确的,加工单位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或更改。
4.4.2工装制作周期(含商务周期)从加工单位或采购部接到申请单后开始计算,各单位需严格按要求交货,交货时间存在异议时,加工单位或采购部需与申购部门共同协商,确认的最终到货时间。
4.4.3需要延期交货的,需提前3天知会申请部门及工艺设备部并明确完成时间。
4.4.4自制工装要求各分厂技术质量科,根据工装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内部的工装自制管理流程及管理办法,包含自制工装的提报、审核、设计、制作、验收、交接、维护等。
4.4.5自制工装如因制作单位无法满足功能要求或交期要求的,需在收到自制需求后两个工作日内,以正式邮件方式予以反馈,以便工艺设备部重新安排制作。
4.5工装的更改及返修
4.5.1工装的更改发生在制作过程中和到货未验收阶段,由工装设计人员填写《附表6:
工装更改审批表》,以电子版形式交各相关部门签审,并由加工单位按更改单和更改图纸加工。
4.5.2委外工装的更改要求
4.5.2.1委外工装的更改,加工单位或采购部接到《工装更改审批表》须根据工装更改的紧急程度,在2个工作日内,通报完成时间至工装申请人和设计人员,设计人员在1个工作日确认时间节点并跟进工装更改进度。
4.5.2.2为缩短工装更改制作周期,工装的更改可优先定原加工厂家,如工装更改费用浮动较大,工艺设备部可协助采购业务员参与对更改报价费用的评估。
4.5.2.3更改≤2次的,由责任人填写《工装更改审批表》,工装设计员邮件提交申请人知会和申请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将更改信息传递至采购部。
4.5.2.4更改﹥2次的,责任人填写《工装更改审批表》并将更改信息提交至园区总经理审批后,邮件发至对应工装设计人员及工艺设备部相关人员确认后传递至采购部。
4.5.2.5若所更改的工装更改费用超单价30%或更改费用超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