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及科内各项规章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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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急诊科,手术室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医教科负责协调,予以重点解决.医教科设专人负责"
及急诊科,手术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环节监督,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太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安全意识,保证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患者生命安全.
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
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
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分级护理制度
1.新患者入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三次连续三天;
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
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
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及体重一次。
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医师根据病情下达护理分级医嘱后,作出分级护理的标记。
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a.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b.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c.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d.某些严重的内科疾患及精神障碍者。
e.入住各类ICU(重症监护病房)的患者
2、护理要求:
a.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必须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b.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量。
c.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d.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均由护理人员完成。
e.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f.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g.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一级护理
a.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患者。
b.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求:
a.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b.加强基础护理,专科护理,防止发生并发症。
c.定时巡视病房,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d.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e.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f.每1小时巡视一次
二级护理
a.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b.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a.定时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常规给患者测量体温、脉膊、呼吸、血压;
b.协助、督促、指导患者进行生活护理。
c.按要求做好一般护理记录单的书写。
d.每两小时巡视一次。
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的、病情较轻或恢复期的患者。
a.按常规为患者测体温、脉膊、呼吸、血压;
b.定期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c.进行健康教育及康复指导。
D、每三小时巡视一次
3.根据病情变化及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变更护理等级。
护理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5-10分钟到病房,阅读病室报告、护理记录、交班记录本。
在接班者未到岗与交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病室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
遇到特殊情况应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班工作方可离去。
白班应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如抢救药品及抢救用物、呼吸机、麻醉机、氧气、吸引器、注射器、消毒敷料、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4.交班中发现患者病情、治疗及护理器械物品等不符时,应立即查问。
接班时间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5.交班内容及要求:
(1)交清住院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院)、手术(分娩)、病危、病重、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手术前、手术当日、分娩、危重、抢救、特殊检查、留送各种标本完成情况等,患者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写出书面病室护理交班报告。
(2)床头交班查看危重、抢救、昏迷、大手术、瘫痪患者的病情,如:
生命体征、输液、皮肤、各种引流管、特殊治疗情况及各专科护理执行情况。
(3)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清洁、整齐、安静、安全的情况。
(4)接班者应清点毒麻药、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若数量不符应及时与交班者核对。
护理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
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4、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
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
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
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4、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5、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6、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7、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护理人员执行医嘱制度
1、医嘱书写要求:
(1)必须写明下达医嘱的时间、患者姓名和床号。
(2)顺序:
a.专科护理常规及分级护理;
b.重点护理(如病危、病重、绝对卧床、特殊体位等);
c.特别记录(如记出入量、定时测血压等);
d.饮食;
e.治疗医嘱(根据用药种类、时间长短、用药方法等略加归纳,先后排列,以便于执行和打印);
f.检查、化验等。
(3)停止医嘱应先写“停”,其后写明所停医嘱的内容。
2、整理医嘱:
长期医嘱应及时由医师下达“重整”医嘱,主班护师负责核对,在长期医嘱单的最后一条长期医嘱下用红铅笔划一横线,然后将未停的医嘱按时间顺序依次排列。
3、执行医嘱:
(1)、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确认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次数、用法和时间再执行。
(2)、执行医嘱时必须按查对要求认真核对,长期医嘱执行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立即打蓝“√”并签字,临时医嘱执行后在医嘱单上立即签全名并注明实际执行时间。
(3)、处理后的医嘱由护士确认,打印于医嘱单、医嘱执行单上,然后在医嘱本上打蓝“√”。
(4)、需要时(P.R.N)医嘱按长期医嘱处理,每执行一次在医嘱单上按临时医嘱记录一次。
(5)、常规医嘱一般在上午10Am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6)、医护人员对患者的一切处置必须开写医嘱,不得口头吩咐(对患者紧急抢救时可先处理,后补开医嘱)。
(7)、开写医嘱应字迹清楚、整洁,意义明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不用的医嘱用红笔写明“取消(DC)”字样以示停用,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一律注明时间和签全名。
(8)、书写检查、治疗、饮食、护理常规等医嘱一律用中文,通用药名、用法用中文也可以用外文缩写。
(9)、患者进行手术或转科时,术前医嘱或原科医嘱一律停止,在医嘱单上以红铅笔划一横线,以示截止,重新开写术后医嘱和转科后医嘱。
(10)、医生开写特殊医嘱后,应向值班护士口头交待清楚。
(11)、护士执行医嘱时须经第二人认真核对。
每班核对医嘱,并签名。
每周全面核对医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