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校方责任保险保险协议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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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校方责任保险保险协议Word文档格式.docx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河北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事宜达成本保险协议:

一、项目内容及保险条款:

1、险种名称:

河北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

2、保险对象:

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包括国家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受教育者。

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是指依法设立的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五年制高职生等。

3、在校人数:

在校人数共约1000多万人。

4、保险期限:

按学年签订保单,本次期限为2010年9月1日00:

00时起至次年8月31日24:

00止,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认可,可续约一次。

5、责任认定与赔偿依据: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年1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意外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20号)等有关规定。

6、保费金额:

分为每生每年5元、4元、3元三个档次,由学校或区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赔偿限额:

河北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保费、赔偿限额明细表

档次

保费金额(元/生∙年)

每个学生每次赔偿限额

(万元)

每个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元)

每个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每生每次医疗费赔偿限额(万元)

第一档

5.0

50

1200

3000

第二档

4.0

40

1000

2000

第三档

3.0

30

800

1500

免赔额:

8、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限和保险区域范围内,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由于学校或者教职员工的过错造成下列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一)在校学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

上述第

(一)与第

(二)项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于《河北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保费、赔偿限额明细表》列明的赔偿限额。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学校为缩小或减少对在校学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9、保险条款:

保险公司标准条款加特别约定条款见附件

10、保险费计算公式

年保险费=每人保险费×

在校学生人数

短期保费

根据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起始日零时起至本保险合同终止日二十四时止,按日计算保费。

二、校方责任保险组织机构

1、各级教育局成立责任认定工作小组

教育厅成立校方责任险工作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各市教育局成立校方责任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各区县教育局成立校方责任险服务小组(以下简称服务小组)。

(1)校方责任险服务小组:

区县教育局主管主任(小组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保险公司负责人及发生属于校方责任的重大事件归口的负责人。

(2)服务小组职能:

对于学校自己不能解决,在服务小组责任范围内的伤害事故,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属于重大事件应立刻报上一级领导小组。

如有对本级责任认定有意见的,可以上报领导小组复议。

(3)领导小组成员:

市教育局主管局长(小组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经纪公司负责人、保险公司负责人及发生属于校方责任的重大事件归口的负责人

(4)领导小组职能:

对于区县上报来要求责任复议的事件,在领导小组责任范围内的伤害事故,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属于重大事件应立刻报上一级指导小组。

如有对本级责任认定有意见的,可以上报领导小组复议。

(5)指导小组固定成员:

教育厅主管厅长(小组组长)、法规处处长、保险公司总经理、经纪总经理。

非固定成员:

发生属于校方责任的重大事件归口的负责人。

(6)指导小组职能:

统一处理属于校方责任的重大事件。

重大事件指属于校方责任的重大死亡、重大食物中毒等重大伤害。

处理市级上报来要求行政复议的责任认定。

省级指导小组的责任认定为最终责任认定,各相关方必须接受。

2、成立保险纠纷调解中心

河北省校方责任保险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将由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保监局、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等相关人员组成。

(1)校方责任险纠纷调解中心的性质:

校方责任险纠纷调解中心是公益性组织,其为社会服务是免费的。

聘请专家进行事故纠纷认定等所必需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无需其他方出资。

(2)校方责任险纠纷调解中心工作法律依据:

校方责任险纠纷调解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为法律依据进行调解工作。

(3)校方责任险纠纷调解中心工作指导方针:

(A)校方责任险纠纷调解中心以“调解前置、以预防为主、避免矛盾激化、减轻学校压力、促进社会和谐,提升调解权威性,积极寻求诉前成功调解”为工作宗旨。

(B)校方责任险纠纷调解中心以“融合法理、道理、情理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争端,努力提高校方纠纷处置和治安秩序管理工作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建立和谐平安校园”为工作原则。

成立省市两级纠纷调解中心。

各相关方对市级调解中心调解结果不满意地,可以补充资料后向省级调解中心提出复议,省级调解中心的调解结果是最终调解结果,各相关方必须接受。

3、建立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帐户存入人民币叁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在整个协议和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无违约,甲方将在本协议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无息)。

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扣罚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扣罚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

一年内乙方被有效投诉超过3次(含)以上的;

乙方未切实履行本协议中的组织实施条款、理赔服务条款等条款内容,且经甲方或保险经纪公司要求,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

乙方因其他自身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中止。

4、设立有效投诉监督制度

(1)在发现乙方未按照协议报价和服务履行约定后,各相关部门可以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的责任认定工作小组提出投诉,有效投诉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的责任认定工作小组确认。

(2)乙方应在接到投诉后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处理意见,并继续跟踪处理结果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投诉方。

(3)如果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的责任认定工作小组确认为有效投诉,可采取以下措施处罚乙方:

第一次,警告被投诉乙方并责令改正;

第二次,通报批评被投诉乙方并责令改正;

第三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

第四次,可进一步扣除30%的履约保证金;

第五次,可扣除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对于同一中心支公司发生超过3次(含3次)以上有效投诉的,乙方应更换该公司该区域专项服务小组组长和客户服务经理;

累计出现六次及以上有效投诉,取消乙方下一保险年度参与河北校方责任保险项目的承保资格。

三、甲、乙、丙三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项目相关资料。

(2)保险项目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及丙方。

(3)组织学校进行保险知识的培训,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及时

提供保险单证。

(2)不向其他方透露通过本保险项目得到的甲方及学校的相关资

料。

(3)协议第一条中规定的保险费率及其他承保条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4)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时,及时对保险单进行批改。

(5)按照承诺的服务内容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6)与丙方共同配合甲方开展风险防范的培训。

(7)小额赔付的认定,乙方承认教育局裁决结果。

(8)承认并认可调解中心的最终意见。

3、丙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全面的保险方案,并协助办理投保、索赔等相关保险手续,并对相关保险单证进行审核。

(2)协助甲方及学校开展出险报案、材料搜集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关资料送交乙方,便于乙方及时处理。

(3)定期向甲方提供项目投保、变更、理赔等相关数据。

(4)负责提供所需的培训人员和相关资料,协助甲方做好防灾防损培训工作。

(5)督促乙方,共同做好服务工作。

(6)在各设区市建立校方责任保险纠纷调解中心,负责争议调解事项。

四、服务性规范要求:

1、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乙方由省级公司统一管理河北省中小学校方责任险项目。

乙方各地市级机构负责就地出单、就地理赔,最大限度地方便客户。

2、乙方设立服务小组:

见附件

3、承保服务

(1)投保

乙方的项目日常服务小组取得承保信息,指导填写投保单,办理承保事宜,了解学校对校园方责任险服务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2)出单

乙方应具备完善的出单系统,全省、市、县、区联网,完全能够满足河北省全省中小学校园方责任险的出单要求。

乙方服务人员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投保单送至出单中心,通过全省的出单系统,分别按地区录入系统。

乙方承诺在1小时内出具各地区的保险单。

(3)递送保险单

保险单出立后,乙方覆盖全省的服务人员将把各个地区学校的保险单正本和发票送达被保险学校,并告知乙方的保费专用帐户。

(4)收取保费

在收到保险单及保险费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费划入乙方指定的专用账户。

(5)24小时专线服务

全年365天24小时开通的客服热线服务电话将为各投保学校被保险人提供包括保险咨询、预约投保、受理报案、满意跟踪、温馨提示、理赔投诉等各项优先服务。

同时,河北省校方责任保险项目常设办公室及具体的服务工作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为各投保学校被保险人提供承保、理赔、保费结算、投保信息汇总等各项上门服务。

(6)档案管理:

一校一卡

对于每所学校的承保信息,乙方将分别建立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姓名、年龄、班级等信息。

同时对校园方责任险的投保单、中标合同、保险单复印件等所有相关单证将分类保管,确保信息库的完整性。

(7)编制《服务手册》

乙方将与经纪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及各项承诺,配合河北省教育厅制定校方责任保险服务手册,分发给所有投保学校、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4、理赔服务

(1)理赔响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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