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docx
《设备管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备管理.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设备管理
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保护公司财产,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控股及控股以上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设备是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生产设备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其中仪器和机械设备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生产设备、空调设备等;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摄像机、照相机、移动硬盘等。
第四条管理原则
设备管理从购建、使用、处置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遵循“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机构及职责:
资产管理中心是集团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集团控股及控股以上公司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应设部门或明确专人对设备实施管理。
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
1、设置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台帐;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
设备管理实行使用人负责制,资产管理部门对设备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对其实物状态及使用效益进行监控。
第二章设备的购建
第六条设备的购置:
购置设备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发展为指导思想,避免闲置和浪费。
1、普通设备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购置申请单》,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定不能在内部调剂其它可使用设备后,按规定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申请部门严格按签批内容进行采购,不得超越授权。
2、单体价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批量价值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设备的购置采用招标并应纳入计划管理。
3、设备购置部门凭审批手续、发票、验收单等相关资料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4、设备管理部门依据审批和购置的相关资料建立设备台帐,落实设备使用人。
第三章设备的使用、维护、核查、报表及统计
第七条设备的使用
1、个人使用的设备,由本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部门共同使用的设备,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设备使用人等相关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设备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员工调离本公司,必须交清所有设备,经设备接收人、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公司机构或人事调整,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进行设备盘点清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2、普通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专用设备、重要的生产设备等要制定相应的设备操作规程,在对使用者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使用操作,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因使用不当或误操作损坏设备。
设备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要求和公司相关规定,加强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八条设备的维护。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按规定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
公用设备的维护由办公室负责;其他设备的维护由各使用部门负责。
设备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部门,以便及时组织维护和修理。
保修期内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
超出保修期的设备维修,主要由各部门自行联系进行维修,也可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交设备管理部门联系专业单位进行维修。
第九条设备的核查。
集团控股及控股以上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核查制度,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设备核查,由财务部和设备管理部门共同执行。
各部门根据核查要求及时将本部门设备使用情况汇总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帐、实、卡一致。
对设备核查的购置、使用、盘盈、盘亏、处置等情况进行说明汇总并出具处理意见报领导审批。
第十条设备的报表及统计。
财务部为公司设备的核算部门,按规定设置设备总帐及明细分类帐,对设备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根据公司规定及时将设备购置、处置及变动情况进行统计并报上级设备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
第四章设备的转移
第十一条设备的移交。
各部门闲置不用的设备、已批准报废待处置的设备及需交回设备管理部门的其它设备,应及时到设备管理部门办理移交手续,按规定填写《设备移交单》。
第十二条设备的调配。
根据工作需要,如需在各部门之间或在闲置设备中进行调配使用,需填写《设备调配申请单》,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设备的调拨。
因工作需要在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进行设备的调拨,需填写《设备调拨单》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调拨价格一般按设备交付时的净值确定(通过结转原值、净值和累计折旧体现)。
设备净值无法查得或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价格时,办公室、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及相关专业人员予以评估,提出建议调拨价格,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因设备调拨而发生的税金、运费等计入调拨价格。
财务部门要及时根据调拨单做账目处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出售。
设备如需出售处理,需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审核后报领导审批。
设备出售申请经批准后,设备管理部门对该设备进行处置,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第十五条设备的出租及外借。
设备进行出租或外借,承办部门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和移交手续,相关资料交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承办部门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出租、外借设备的安全、完整。
第十六条设备产权变动手续的办理。
进行调拨和出售的设备,除按规定办理报批及财务手续外,需要进行设备产权变更的,要及时与对方单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五章设备的抵押
第十七条设备抵押按照《公司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资产质押工作流程》进行。
第六章设备的减损
第十八条设备的减损包括设备的盘亏、缺失、损毁、报废、折旧等。
第十九条设备的盘亏:
设备核查中发现有帐无物或缺损,设备管理部门会同办公室、财务部查明原因,拟定相关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条设备的缺失或损毁:
因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的设备缺失或损毁,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责任不明晰的,由设备使用或管理部门的使用人、设备管理员、部门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
设备缺失、损毁后,责任部门需上报设备缺失、损毁处理意见,办公室、设备管理部门及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处罚标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备的报废
1、设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报废处理:
(1)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折旧已提完,无使用价值的。
(2)主要结构陈旧,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3)出现故障,经调试仍不能正常运转,且无法改进和改造利用的。
(4)因不可抗力使设备遭到严重损坏,不能修复的。
(5)陈旧设备,大修理费用一次超过资产原值一半的。
(6)技术落后,被淘汰的。
(7)属于其它原因,足以证明应该报废的。
符合以上条件设备的报废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及财务部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报废。
2、报废设备的处理。
(1)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各部门交到设备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设备管理部门对已批准报废的物品遵循价值最大化的原则进行作价处理,处理收入交财务部并及时通知财务进行账目处理。
(2)对于采取捐赠方式处理的报废物品,由办公室、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办理捐赠事宜。
第七章设备的折旧
第二十二条集团控股及控股以上公司财务部负责按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设备核算并按规定计提设备折旧。
折旧业务事项的处理:
本月增加的设备自下月开始计提折旧,本月减少的,从下月开始停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报废除外)应提足折旧,再作报废处理。
第八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损坏资产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造成资产丢失的由责任人按照资产帐面净值予以赔偿;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资产损毁或丢失的,需要以书面形式报告,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做报废处理。
第二十四条未按规定申报审批、擅自购置设备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处以购置金额10%-50%的罚款。
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损失金额的50%-100%赔偿。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严格检验质量,出现假冒伪劣商品的,视情节轻重处以购置金额50%-100%的赔偿;收取回扣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回扣金额5-10倍的罚款;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审批权限
第二十六条设备购建、处置的审批权限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设备处置10万元以内,报集团总裁或各公司管理层批准。
2、设备处置200万元以内,报请集团总裁或各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批准。
3、设备处置200万元以上,报请集团董事长批准。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集团资产管理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
涉及“审批权限”的部分均根据董事会授权情况予以制定,如有变动,以董事会当期调整情况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设备使用保管登记表
2、设备购置申请单
3、设备移交单
4、设备调拨单
5、设备调配申请单
附表1
设备使用保管登记表
部门: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配置配件
单
位
数
量
使用
状况
存放地点
财务编号
使用日期
备注
使用人签字
附表2
设备购置申请单
申请部门:
年月日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使用部门
配置要求
经办人
使用人
用途
价格(元)
申请购置理由
部门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设备管理部门审核
领导审批
备注
附表3
设备移交单
年月日
调
出
部
门
部门名称
调
入
部
门
部门名称
经办人
经办人
领导签字
领导签字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备注:
附表4
设备调拨单
调出单位:
调入单位:
年月日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设备原值
折旧年限
已使用年限
已提折旧
设备净值
调拨方式
调拨价格
附属设备
调拨原因
调
出
单
位
单位
名称
(盖章)
调
入
单
位
单位
名称
(盖章)
设备
管理部门
设备
管理部门
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
单位领导
单位领导
备注
附表5
设备调配申请表
申请部门:
经办人:
年月日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使用人
用途
预存地点
申请调配
理由
部门负责人
意见
分管领导
意见
调出部门
负责人意见
设备管理
部门审核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