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医学科学部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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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书之前,申请人需先维护个人信息,包括项目主要参与者的信息(在读研究生除外),在职人员必须填写个人简历。
申请人个人简历必须在线填写,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请下载参与者简历模板填写后上传;
填写申请书时,已经填写好的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提取。
填写申请书之前,必须先填好个人证件类型;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
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
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
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填写申请书之前,需认真阅读“诚信须知”及“填报须知”,并点击“接受”。
“诚信须知”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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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报送申请书纸质文件1份,且为签字盖章原件,请注意清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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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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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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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条件:
①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依托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
②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派出的正在进行三年期及以上的援疆、援藏科技人员(依托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
①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依托单位的非全职工作人员;
②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的中央、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
③非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
特别注意:
自2016年起,作为项目负责人累计获得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达3项,不得再继续作为申请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2015年及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累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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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至未满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至未满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不变。
2016年新变化:
申请时不计入限项范围,获得资助后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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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申请人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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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与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
申请人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须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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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学术带头人作为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国际影响力,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项目基本信息部分(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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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代码”:
应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应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还应特别注意:
2016年医学科学部部分领域(即申请代码为H01、H03、H05、H07、H08、H12、H13、H14、H1615-H1626,其中,H13、H1615-H1626申请代码下列出的关键词必选其一)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重点项目:
应填写立项领域名称后面所标出的申请代码。
2016年医学科学部只受理指南公布的立项领域内的重点项目申请。
联合基金项目:
申请代码1必须选择“人口与健康领域”申请代码L02;
申请代码2必须选择各主要研究方向所标注的申请代码。
肿瘤学(申请代码:
H16):
不再受理血液系统肿瘤的研究项目,该方面项目申请请选择血液系统(申请代码:
H08)下相应的申请代码。
其他注意事项请参见“2016年关于肿瘤学、影像医学、放射医学相关申请项目的申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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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类别”选择应准确无误。
如申请面上项目须选择“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须选择“重点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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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类说明”填写应注意:
须选择“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本地优秀青年人才培养专项”。
重大项目:
亚类说明选择“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
重大研究计划:
须选择“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资助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亚类说明”选择“自由申请”或“部门推荐”;
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合并至“自由申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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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说明”填写应注意以下项目类型的要求,选择不准确或未作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面上项目:
有关新的疾病动物模型的创建的项目应填写“疾病动物模型建立”。
有关人体各系统罕见病的发病机制和防治基础研究的项目应填写“罕见病(例)发病机制和防治研究”。
应写明项目申请所属的重点项目立项领域名称。
附注说明选择重大项目名称。
应选择重大研究计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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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填写应注意: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应填写“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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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期限:
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17年1月1日。
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填写到所申请项目终止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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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资助后,申请书“基本信息”一页的内容将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或以其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凡涉及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范围和知识产权问题的内容不得写入,项目依托单位须认真核查。
必须写入摘要中的保密内容应特殊声明,并说明理由。
有关声明和说明以书面形式作为附件随同纸质申请书一并申报,内容保密的摘要因申请人未提交声明而被公开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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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在〔合作单位信息〕中填写相关信息。
合作单位不能超过2个。
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须有本人签字或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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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项目组成员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号码、职称、年龄、学位等信息应准确无误(与依托单位人事档案一致),凡申请书填写内容不真实的不予受理。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不填写“主要参加者”。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合作者信息写在主要参与者栏目的第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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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应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2部分。
其中:
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
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依托单位审批。
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
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依托单位审批后,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
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依托单位为了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以及绩效支出等。
绩效支出是指依托单位为了提高科研工作的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结合不同学科特点,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比例如下:
(一)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
(二)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3%;
(三)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10%。
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间接费用核定应当与依托单位信用等级挂钩,具体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项目间接费用预算不得调整。
《指南》列出的资助强度:
为直接费用;
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人应根据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填写资金预算,并给出资金预算说明。
资金预算表中申请金额的单位均为“万元”。
备注栏必须填写计算依据及说明,并应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报告正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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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须按所报项目类别正文撰写提纲填写,无遗漏,内容规范、真实。
申请书正文部分请按申请书正文模板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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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研究计划时间须与基本信息表研究期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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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如实、详细地填报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获各类项目资助情况以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申请人请按照申请人模板书写;
主要参与者请按照参与者模板书写。
申请人或参与者简历含受教育经历和工作简历等(写到年和月,注意时间衔接)。
受教育经历中,需注意填写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博士后的导师姓名。
简历中新增加“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情况(每项均按时间倒序排序)”,包括期刊论文、会议论文、专著、授权发明专利、会议特邀学术报告、获得学术奖励和其他成果共7项内容。
期刊论文或会议论文:
期刊论文要求按照第一作者论文、通讯作者论文、既非第一作者又非通讯作者论文3部分分别列出,所有共同第一作者均加注上标“#”字样,通讯作者及共同通讯作者均加注上标“*”字样,所有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中本人姓名加粗显示。
期刊论文应按照论文发表时作者顺序列出全部作者姓名、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发表年代、卷(期)及起止页码(摘要论文请加以说明)。
会议论文应按照论文发表时作者顺序列出全部作者姓名、论文题目、会议名称(或会议论文集名称及起止页码)、会议地址、会议时间。
所有共同第一作者均加注上标“#”字样,通讯作者及共同通讯作者均加注上标“*”字样。
所有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中本人姓名加粗显示。
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
对于出现作者排序和标注不实的申请将以学术诚信问题提交学科评审组。
发明专利与获奖情况:
授权发明专利请列出发明人,专利名称,授权时间,国别,专利号;
获得学术奖励请列出获奖人(获奖人排名/获奖人数),获奖项目名称,奖励机构,奖励类别,奖励等级,颁奖年份(所有获奖人名单附后)。
以上信息医学科学部将严格审核。
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情况,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和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要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与本项目的关系及负责的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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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负责的前一个已结题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及批准号)完成情况、后续研究进展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需加以详细说明。
另附该已结题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