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体制与机制探索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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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课题组历时半个月,赴铜仁、江口、万山、思南、德江、印江等6个县(市、特区)的县机关和部分乡(镇)村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等形式对基层党组织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表明,近年来,铜仁地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了“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督查到位”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党的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县、乡(镇)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都得到了全面加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一定发挥,党建工作促进了铜仁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在问卷中“你对自己所在单位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状况的总体评价”:
很好49人,占41.88%,好63人,占53.85%,一般5人,占4.27%。
很好与好的比例已高达95.73%。
这说明,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铜仁地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体制与机制的新探索
近年来,铜仁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省地委有关落实责任制的措施,从建立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服务保障、督促检查和关怀激励等体制与机制入手,着力加强党建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建设,有力地推进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项措施落实。
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体现了铜仁地区党建责任制落实的创新成果:
(一)建立了组织领导责任机制。
抓党建工作,县委是关键,乡(镇)是龙头,基层党组织是基础。
各县(市、特区)党委都相继成立了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了县、乡(镇)、村三级抓基层党建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县委常委和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乡(镇)、乡(镇)党委成员包村的责任制,初步解决了“有人抓”的问题。
万山特区汇编了《党务工作手册》,明确了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把农村党建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干部奖励、惩罚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调研的6个县(市、特区),县(市、特区)委与乡(镇)党委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状,党委与支部签订责任状。
有的县全面推行了党建工作月报、季度巡回汇报、半年督查,年终目标考核、诫勉谈话、党建工作末位淘汰调整等激励约束机制。
思南县率先将党建办明确为正科级常设机构,核定编制8名,进一步加强和充实了基层党建工作的力量。
(二)建立了制度保障机制。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
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必须注重抓好制度建设,形成制度保障机制,逐步实行按章办事。
目前,大部分县(市、特区)都建立党建工作制度,如县、乡(镇)党委定期研究和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县、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的责任制度,县委抓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抓村支部,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制度,层层建立党建目标责任制度,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万山特区建立了区委常委联系乡镇、副县级党员干部联系村、乡(镇)领导干部包村、农村党建工作季度例会、农村党建调研、特直机关部门结对帮扶等制度。
同时还将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责和制度统一制牌上墙,非常规范实用。
思南县创造性形成了党建联系点制度、点题服务制度、党建提醒函制度、考核制度等体制与机制,有效地提供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制度保障。
(三)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
经费保障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一项关键措施。
各县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措资金,在“有钱办事”的问题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
如思南县按全县总人口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解决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的财政投入政策和按财政收入比例逐年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
2008年县财政追加投入300万元,一次性解决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缺口问题。
同时还较好地落实了村干部报酬和党建活动经费。
铜仁市从财政拿出300万元,解决村组、社区(居委会)干部报酬和工作经费,同时解决了离任村(居)干部的生活补助和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此外,还拿出300万元支持“三农”,其中200万元帮助党员和群众发展特色产业贷款贴息,100万元用于开展党员群众大规模技能培训。
万山、江口、印江、德江对村干部的报酬已经按照各自不同的标准进行了有效的落实。
(四)建立了督促检查机制。
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机制,是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措施。
在调研的六县(市、特区)中都组建了相应的机构,尤其是印江、思南县,抽调熟悉党务工作的老同志组成督查组,制发党建工作督查证,实行持证,督查责任制落实的效果明显。
(五)建立了服务保障机制。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思南县在党建工作实践中创造性提出:
“点题服务”,还要求村级干部写“村官日记”。
德江县提出:
“党员一句话承诺”,效果良好。
印江自治县提出“双诺双评”服务模式。
各县都建立承诺、践诺、评诺制。
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承诺;
领导干部向党员承诺;
党员向群众承诺。
上级党组织接受下级党组织的评议;
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员评议;
党员接受群众评议。
通过“三承诺三评议"
,进一步转变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密切了党群关系,具有很大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形成铜仁特色的服务保障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建立了关怀激励机制。
针对党务干部不安心党务工作、基层组织中的无职党员和困难党员缺乏光荣感、自豪感和幸福感以及基层党员特别是村干部的创业难等问题,各县(市、特区),不断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激励约束保障机制。
思南、万山等县还致力于农村离任村干部的补助和贫困党员的关爱基金、帮扶基金和能人发展基金的探索。
各县对村干部的报酬和历任村干部补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全部纳入县(市、特区)财政预算,进一步稳定了村干部的工作情绪,使农村基层干部感到政治上有奔头,经济上有想头,工作上有干头,离任后有靠头。
二、铜仁地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体制与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调查问卷中“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的原因”党不管党11人,占9.4%;
认识不够27人,占23.07%;
以业务代替党建11人,占9.4%;
重视经济轻视党建68人,占58.12%。
这组数据表明:
党建责任制的落实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目前,铜仁地区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突出表现在:
(一)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认识程度不一。
部门党组书记,是党政一肩挑,既是部门的行政首长,又是部门党组书记,他们心中想的是如何完成政府安排的任务,对党建工作没有放到应有的位置,重经济轻党建的现状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
主要表现在:
一是形式主义存在,责任主体缺位。
调研表明,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待党建工作,简单地理解为以经济建设成效决定党建工作好差,以“硬件建设”代替开展活动、以“制度上墙”体现工作成效等等。
还有相当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仍停留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上,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并没有真正重视党建工作。
二是新的党八股蔓延,文牍主义严重。
在调查中发现,基层党建的制度多的达三十余种,少的也有七八种。
停留在把制度写在纸上,讲在口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
(二)发展新党员和党员教育机制效用不大,不利于基层党组织发展和党员素质的提高。
在问卷中“你认为当前对党员教育管理体制机制”运行良好77人,占65.81%;
运行较差23人,占19.66%;
没有运行1人,占0.08%;
急需运行17人,占14.52%。
主要表现为干部制度改革后进入机关工作的年轻人少和农村青年外出务工的多,这一多一少而造成党员发展难的问题,尤其农村老党员多,贫困党员多,使党员队伍建设上整体素质不高,缺乏足够的向心力和影响力。
在调查中还发现,一部分党支部尤其是农村支部书记年龄老化、本领弱化、知识贫化现象较为突出,思想保守,进取意识不强,有守摊思想。
有的地方或因经费困难,或因集中党员难,造成对党员培训教育难开展,党员素质难提高。
这些问题造成党员教育的难度大,未能形成有效的教育机制。
(三)党的活动经费保障机制有效性较差,不利于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调研发现,县乡村党建经费保障未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运行机制。
有的县直机关党组织无专项党建经费,党建经费的保障程度取足于行政主官的重视程度,客观地讲,这一块的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已经明显滞后于农村基层党建工作。
大多数农村支部没有工作经费,制约了责任制的落实。
主要表现为工作开展存在基础设施差困难多,强调主客观原因而投入相对滞后。
有的县乡已经撤小村并大村,乡镇党委基于村大党员开会和活动不方便的实际,建立党小组,但党小组组长的误工补贴尚未解决,不利于调动其积极性。
一些单位党建工作的活动经费匮乏,办公场所紧张和办公设施落后,影响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问卷中有95%的人要求确立基层党组织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四)未能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不利于调动党务干部的积极性。
在调研中发现,各县(市、特区)党建办还是临时机构(除思南县外),对基层党务干部的激励措施与其所从事的复杂和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有的干部抽调到党建办工作七八年了,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待遇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难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不安心党务工作;
从党务工作的特征上看,党务工作的劳动成果是间接的,其劳动价值有时容易被单位领导所忽视,责权利往往不一致,也影响了党务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从物质上来说,从事综治、纪检、信访等工作的人员均可享受不等的岗位津贴,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享受是精神鼓励,尤其是一些困难企业或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务干部没有补助,工作没有积极性;
从政治前途来看,近年来重用、提拔党务干部不多。
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重用提拔数远低于从事经济工作的干部重用提拔数。
在我们设定的问卷建议中,有80%以上的人建议在干部任用上对从事党务工作干部特别是优秀的党务干部要享受与抓经济工作的干部同等待遇。
(五)责任追究主体不够明确,缺乏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责任追究是推动工作的一种有效手段,而对哪些情况下要追究责任、相应的责任追究的执行主体是哪些;
在责任主体的认定上,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自所负的责任应如何界定,界定的依据是什么;
责任追究分为哪几种类型、各种类型对应何种情节和性质、所依据的党内政策法规等,都需要进一步的明确。
如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主体弹性特别的大,就最容易缺位最容易使落实党建责任制流于形式。
因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过失,受到责任查究和党内行政处分的领导干部屡见不鲜,但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发生过失受到处分的寥寥无几。
这是重经济轻党建的最好诠释,也是党建责任主体责任难以追究的根本原因。
三、铜仁地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体制与机制的对策与思考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体制与机制,就要求我们用系统论的科学原理来研究完善这些体制与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创新制度安排,塑定精神苍穹,遵循铜仁特色的党建规律,确保铜仁地区党建工作模式健康运行,实现效用的最大化。
(一)完善组织领导责任机制。
一是完善县乡党建组织机构,将现在的各县(市、特区)党建办、乡镇党建办统一解决编制,作为常设机构,也可以恢复县委组织员办公室和乡镇组织委员,受县乡党委委托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常抓不懈。
二是抓好县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落实,将年终考评、党代会述职述评与提拔任用结合起来,解决激励与责任追究有主体的问题,形成既抓经济社会发展,又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良好环境。
三是进一步明确县乡党委书记尤其是部门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解决第一责任人事实上的缺位问题,改变“头顶书记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