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风险管理与突发事件应对案例_精品文档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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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时30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赶到与爆炸现场仅一条马路之隔的燕华花园小区,该小区的综合楼及住家户共计6栋,记者看到每栋6层的房屋门窗几乎全部扭曲,居民家里全是玻璃碎片,天花板几乎掉落,家用电器也被掀翻在地上,伤者都是被爆炸震落物砸伤,大都伤在腹部以上。
14时40分,在燕华花园社区支部委员会门口,住该小区1栋的贾姓父子等30多位居民情绪较为激动:
“爆炸4个多小时了,街道和居委会没有一个干部来安置我们,我们连中饭都没吃,附近的饭店、超市也被震翻了,根本买不到东西填肚子,这房子一片狼藉,晚上不敢住了,万一倒下来怎么办?
”
燕华花园社区居委会杨主任告诉本报记者,事故一发生,他们已经安排了10个小组入户统计安置,受灾居民在1000户以上。
但记者在该居委会只看到四名工作人员,受灾居民都是来主动提出要求安置的。
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内,记者不停地在该小区走访,没有发现一名社区或街道干部入户安抚。
16时10分左右,综合楼的李先生告诉记者,街道有人来安排吃住了,晚上会带他们住宾馆,也会调遣警察巡逻,保护他们的财产。
这一点,记者在几个指定安置宾馆得到了证实。
案例二:
大连716输油管爆炸事件
2010年7月16日,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导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设备烧损,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
事故造成作业人员1人轻伤、1人失踪;
在灭火过程中,消防战士1人牺牲、1人重伤。
据统计,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22330.19万元。
经查,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同意、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祥诚公司使用天津辉盛达公司生产的含有强氧化剂过氧化氢的“脱硫化氢剂”,违规在原油库输油管道上进行加注“脱硫化氢剂”作业,并在油轮停止卸油的情况下继续加注,造成“脱硫化氢剂”在输油管道内局部富集,发生强氧化反应,导致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和原油泄漏。
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是:
上海祥诚公司违规承揽加剂业务;
天津辉盛达公司违法生产“脱硫化氢剂”,并隐瞒其危险特性;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认真执行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审核制度;
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安全审核就签订原油硫化氢脱除处理服务协议;
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及其下属石油储运公司未提出硫化氢脱除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意见;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
大连市安全监管局对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检查不到位。
讨论题——1、上述案例给我们带来那些启示?
2、如何提升政府风险管理能力?
答案如下——
1、上述案例给我们带来那些启示?
针对案例就事论事——上述两个事件虽然具体原因各有不同,但深层原因大致是相同的:
经分析,造成南京728爆炸事故及大连716输油管爆炸事件既有诸如违反操作规程等表面原因,又有诸如事件暴露出的生产技术方面基础管理薄弱,没有很好的形成全面、系统、长效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信息封闭,环境影响及安全评价机制不健全,评价结果欠客观,事故预警及应急系统不健全以及政府监管不到位等深层次原因。
为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在充分吸取爆炸及污染事件所获得的深刻教训基础上,主要建议采取以下几项“痛定思痛”之对策:
强化安全意识;
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
提倡人本管理;
加强生产安全监管、环境安全与事故管理以及控制管理等。
同时通过采取必要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合谐社会。
关于案例扩展——
(1)突发公共事件凸显当前社会的高风险性,但政府官员普遍缺乏风险意识。
这两起事件,从我们的角度来看,都属于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突然发生的能引起社会连锁反应和严重后果,并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恶性危害,并造成常规处置方法和手段失效,需要社会众多部门进行紧急协同的事件。
)这些事件的出现不是偶然的。
这些事件的发生都印证了一个判断,这个判断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提出的概念——我们现在正处在非常脆弱的风险社会。
(贝克按照社会形态区分了三类危险,这三类风险在我们社会都存在,是并存的。
第一类是前工业社会的风险,主要是自然力作为所致,如地震、旱灾、传染病等;
第二类是工业化社会早期的风险,如劳资纠纷、安全事件等;
第三类是工业化晚期的风险,又被称为现代风险,如环境污染、生态恶化、核技术威胁等等。
)
但是在常态管理的环境下,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人们往往容易盲目乐观、麻痹大意;
一旦风险事件爆发,就只能仓促上阵,匆忙应对。
比如在南京南京728爆炸事故中,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却不清楚地下的管网线路不但应该知道自己城市地表上的图形地貌,对于地下的管网线路一样需要铭记在心。
像在拆迁地下有丙烯管线的地方,无论如何都要做到安全的。
但现在把城市GDP作为主要任务的来说,政府之所以启动拆迁,却是因为城市的发展使得原南京塑料四厂已经被居民生活区包围,并且,拆迁之后可形成一定规模的商业用地。
因此目前最主要的任务是房子如何拆得快,至于安全问题,就不再官员的考虑范围之内的,到最后出了这么严重的安全隐患,出了这么大的事故,最后才追究中间行贿的事情,整个事件的安全规范的不完整,拆迁方急于求成,把需要安全手续的程序简化并包给私人。
这才是整个事故的起因。
城市的发展不能以房地产为主线。
GDP的增加更不能以拆迁作为手段,做事情不能图方便,事前必须想得细致,整个事件必须按程序来办而不是随便承包给个人。
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事后诸葛亮一样的,一切其实都有自己的条文的,但是否能按着做却是个未知数。
此外南京5·
27事故,也就是2个月前,栖霞区和燕路390号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的外围工地上,一根丙烯输气管被施工机械挖断,造成大量丙烯泄漏。
事发后,险情威胁整个迈皋桥地区,警方紧急排险长达6小时,疏散了上千名居民,整个现场严禁抽烟,严禁使用手机,以防止丙烯发生爆炸。
幸运的是,这起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虽然两起事故的发生地点不同,也没有任何关联,但5·
27事故并没有带来警醒作用,也没有触动相关部门对全区范围的化工原料运输管道进行摸底排查。
条款的制定就是需要人们来执行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为了达成某些目的,往往会使人产忽视条款的重要性,时间一长,成了贯例,就行成了麻痹思想,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条款的存在就是为万一所准备的,九千九百九十九次的安全,足以让人的思想麻痹,但第一万次的安全事故,真的可以说是偶然吗?
(2)突发公共事件应对需要相关体制机制的健全,但政府管理体制不健全且高度协调的快速反应机制尚未建立。
我国现有的政府危机管理体系,主体依赖于各级政府的现有行政设置,缺乏专门机构和完善体系,尤其缺乏统一的危机管理综合协调部门。
在重大风险发生时,机构的缺失,无法有序整合不同的部门和机构,更无法高效地协调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作,不能有效地反应,必然导致局势失控。
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我国政府一直采用分部门、单一灾种的救援体制和危机管理模式,各部门相互独立、各自为政。
这种模式在应对简单、单一的危机时尚能游刃有余,但在面对复合危机事件需要各种资源协同运作时,就显得捉襟见肘,而政府反应迟钝极易导致严重后果。
比如在南京728爆炸事故中因相关部门组织不力对受伤居民的安置迟到了6小时。
(7月28日上午10时11分左右,发生爆炸事故,上午10时40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闻讯赶到了事发现场。
11时30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赶到与爆炸现场仅一条马路之隔的燕华花园小区,该小区的综合楼及住家户共计6栋,记者看到每栋6层的房屋门窗几乎全部扭曲,居民家里全是玻璃碎片,天花板几乎掉落,家用电器也被掀翻在地上,伤者都是被爆炸震落物砸伤,大都伤在腹部以上。
14时40分,在燕华花园社区支部委员会门口,住该小区1栋的贾姓父子等30多位居民情绪较为激动:
”燕华花园社区居委会杨主任告诉本报记者,事故一发生,他们已经安排了10个小组入户统计安置,受灾居民在1000户以上。
16时10分左右,综合楼的李先生告诉记者,街道有人来安排吃住了,晚上会带他们住宾馆,也会调遣警察巡逻,保护他们的财产。
在大连716输油管爆炸事件中,在该事故大火扑灭后,从19日7时开始,依据官方制定的“围、追、堵、清”方案,大连市调集各方力量,全力开展了清污工作。
据官方消息,清污中,大连累计出动专业船只266艘次,8550辆车次,大小渔船8150艘次,累计参加清污人员45000人次,使用编织袋12.1万条,塑料垃圾袋46.6万条,草帘43万米,塑料桶5万余个,开口铁桶6927个,围油栏4万余米,吸油毡65吨。
期间,国家交通运输部出动各类船艇137艘次、人员近2千人次、救助直升机12架次,并火速调集吸油毡、围油栏、吸油机、撇油器、消油剂等各类清污急需物资装备;
国家环保部、辽宁省环保厅分别调集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监测中心专家赶赴现场,开展环境监测;
国家海洋局派出3艘船舶在清污现场附近进行监测作业。
这需要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涉及众多部门:
大连市环保局、大连市保税区消防大队、大连市公安消防局、大连市公安局、大连海事局、大连海事局监管处、大连市海洋渔业局、大连市安监局、海事局船舶监督处等。
(3)突发公共事件应对风险沟通和公众理性的确立。
在风险社会中,信息沟通问题变得日益复杂,全球化和信息多元化使得政府的信息控制能力弱化,囿于传统的“外松内紧”宣传策略,甚至试图掩盖事实真相,不但无法达到目的,反而容易陷于被动,置自身于合法性危机和权威性危机之中。
同时,在风险社会中,比风险事件本身更为可怕的是社会公众对风险不确定性的恐慌。
实际上一旦政府采取主动,及时地披露信息,反而有助于人们对风险的客观合理的认识和评估,并据此采取理性的行为。
因此,风险沟通和公众理性的确立尤其重要。
比如南京728爆炸事故中因散布“7.28”爆炸事故谣言,南京一男子受到警方治安处罚。
7月29日,暂住南京的黄某,其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上捏造和散布爆炸造成数百人死亡的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查获。
鉴于本人能深刻悔过,7月30日,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黄某治安处罚。
但是我们经历了很多谣言却给我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