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岸应急行动的训练演习计划.doc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443155 上传时间:2022-10-22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18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船、岸应急行动的训练演习计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船、岸应急行动的训练演习计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船、岸应急行动的训练演习计划.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船、岸应急行动的训练演习计划.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船、岸应急行动的训练演习计划.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船、岸应急行动的训练演习计划.doc

《船、岸应急行动的训练演习计划.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船、岸应急行动的训练演习计划.doc(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船、岸应急行动的训练演习计划.doc

SP0802TDC船、岸应急行动的训练和演习计划5/10

船、岸应急行动的训练和演习计划

1目的和范围

本程序规范了船、岸应急行动的训练和演习以提高船、岸人员应变技能。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SMS岸上基地和船舶。

2定义和缩写

本程序采用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的有关定义和缩写及下述定义。

2.1训练和演习

2.1.1演习:

指对某种紧急情况按应急反应计划进行的综合性训练,如消防演习、弃船演习等等;

2.1.2训练:

对船舶而言,指为熟悉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的操作而开展的船上练习,如救生艇伐登乘、降落、离开,所有救生属具的使用,防火门的关闭及消防设备的使用等。

对岸基部门而言,指为应对船舶发生某种紧急情况,岸基所应采取相应支持措施的练习。

2.2船、岸联合演习

船、岸联合演习:

指船舶假设在发生SP0801TDC《船舶紧急情况的标明、阐述和反应程序》文件中所标明的紧急情况下,为保障人身、环境和船舶安全,需要岸基迅速给予支持,联合进行有效反应措施的演练;

3机构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

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总船长)、主管船机设备副总经理(总轮机长)、主管物资备件副总经理

成员:

海务部部长、船机技术部部长、物资管理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海务部)调度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及上述部门相关人员

4职责

4.1海务部制定年度船、岸联合演习计划和岸基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4.2船长按船上制订的年度船舶演习计划和训练计划组织实施。

4.3岸基部门应急演习和训练职责

4.3.1海务部:

提供航务、消防、环保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援助;

4.3.2船机技术部、物资管理部:

提供船机和物资方面的技术援助和备件,图纸等资料;

4.3.3(海务部)调度室:

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将信息通报给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联络有关第三方协助抢险,并加强持久性紧急情况汇报和调度值班;

4.3.4人力资源部:

提供紧急后备人员支援,组建应急救护队,提供船员名单及详细情况,解决因人员伤害及家属来访等善后工作;

4.3.5总经理办公室:

负责应急协调工作和提供陆上交通工具、饮食等后勤保障;

4.3.6公司其它部室:

根据紧急情况需要,服从安排作出反应;协助应急工作;

4.3.7所有施救成员均应执行领导指派的任何具体工作,各部门的负责人因公不在时,应由相应副职或指定专人替代其职责。

5计划制定

5.1海务部每年12月中旬根据上一年度船岸演习情况制定年度船、岸联合演习计划,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送指定人员和相关责任部门和船舶;

5.2船长按SP0802TDC-A《应急演习计划表》在每年的年底前根据公司下发的《船岸联合演习计划》制订本船的《年度演习计划》一式二份,一份留船,另一份报海务部;

5.3海务部每年12月份制定年度岸基训练计划,计划的内容尽量与当年制定的船岸联合演习的演习种类相适应,经指定人员审批后实施,原则上在船岸联合演习前组织岸基部门开展训练。

5.4船长负责组织二副或三副在每年年底前按照SP0802TDC-C《应急训练计划表》制定年度船舶训练与授课计划,船长审批后由二副或三副负责组织实施。

6演习程序

6.1船、岸联合演习

6.1.1船、岸联合演习每年进行1―2次,且所标明的船舶紧急情况在五年内按要求演习一遍,演习计划由海务部通知船舶和岸基相关部门演习的时间和内容;

6.1.2船舶根据模拟紧急情况按SP0801TDC《船舶紧急情况的标明,阐述和反应程序》进行操作,同时将紧急情况过程和应对措施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6.1.3应急领导小组按SI0801TDC《在船舶紧急情况下的反应措施》要求做出反应并及时了解船舶紧急情况与变化,指导船舶采取应急反应措施;

6.1.4每次演习结束后,船长召开演习总结评价会,并将评价情况先口头报告公司,以便应急领导小组作出全面评价,评价不合格应组织专项训练。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船岸联合演习总结评价会议,指定专人书写演习总结,交体系办公室存档,体系办公室负责将演习总结传达至体系内部门、船舶,有关部门对演习中涉及自身的问题及时训练保证达到应急反应要求。

6.2船舶应急演习

船舶进行弃船/救生、消防、堵漏、应急舵操作,溢油等演习均在船长指挥下进行,全体船员听到警报后应迅速按应变部署表规定的地点集合、就位,听从指挥。

6.2.1弃船/救生,消防、堵漏、应急舵、溢油演习操作频次

6.2.1.1弃船/救生,消防演习每个船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

6.2.1.2当船上有1/4以上船员未参加该船上个月弃船/救生、消防演习则应在该轮离港后24小时内进行这两项演习;

6.2.1.3弃船/救生、消防演习可分开进行,也可合并一次进行;

6.2.1.4弃船/救生演习应着重演练收放艇工作,包括运转救生艇架,以达到准确、迅速、熟练。

救生艇机要每周启动一次,至少每季下水开启,救生艇钢丝蚀耗超过制造厂规定标准或使用达到五年(取早者)应更换艇索。

6.2.1.5消防演习应假设“火场”、“灾区”并经常调换地方模拟施救,以促使船员熟悉应急措施和各种器材的使用,达到快速有效;

6.2.1.6堵漏演习每年进行一次。

按要求配备的堵漏器材存放位置要有标示,存放整洁不乱,便于应急使用,堵漏器材要安全有效,有配备清单,禁止挪作他用;

6.2.1.7应急舵演习每季度进行一次,做到每个舵工均会操作;

6.2.1.8国际航行船舶溢油演习每月一次,国内航行船舶溢油演习每季度进行一次,根据“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要求进行。

6.2.1.9其它标明的紧急情况船舶制定计划分解到各个月份中,原则上每年覆盖全部标明的紧急情况。

6.3演习操作步骤

6.3.1弃船

6.3.1.1弃船信号发出后,迅速至集合地点,并准备执行应变部署表所规定的任务;

6.3.1.2由正、副指挥察看船员救生衣等穿着是否正确,是否准时到齐;

6.3.1.3在完成必要的放艇准备工作后,可将一艘救生艇降至舷外或水面,但每季至少一次放艇下水并在水上进行操纵;

6.3.1.4每次演习救生艇发动机应正车及倒车各连续3分钟,换向2次以上。

6.4人落水

6.4.1可模拟有人“落水”将模拟人抛入海面,并立即报告驾驶员,施放“人落水”声号;

6.4.2驾驶室应立即停车,并向落水者一侧用舵,以防车叶伤人,待落水者过船尾后方可动车;

6.4.3按“人落水”布置施放救生艇,并迅速驶向被救人目标,进行救捞;

6.4.4人被救起后,如发现“停止呼吸”、“心脏停跳”、“呛水”时应采取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等措施。

6.5消防

6.5.1火灾信号发出后,所有船员应执行应变部署表中规定的任务,迅速向指定地点报到;

6.5.2启动消防泵,在船舶最高位置的消防栓上应能维持两股射程各不少于12米的水柱,以验明该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6.5.3试用空气呼吸器和其他救助设备,试穿防火衣等;

6.5.4试用防火门、防火闸和有关的通信设备;

6.5.5可假设“火场”模拟油、电风应急关闭装置启用后的抢救并经常改变“灾区”地点以促使船员熟悉应变部署及各种器材的使用,达到快速有效的目的。

6.6堵漏

警报发出后,以大副为队长,二副为副队长的堵漏队,立即按职责规定携带堵漏器材、工具奔赴现场集合,听从船长指挥进行抢险堵漏施救。

6.7应急舵演习

6.7.1选择开阔的水域进行,当发出驾驶台操舵设备失控警报后,由船长上驾驶台任总指挥;

6.7.2通知轮机长、大副、电机员、水手长和一名水手到舵机间;

6.7.3船长按规定程序转换舵机间操舵并减速;

6.7.4驾驶台与舵机间应用直通电话操作舵角,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另用VHF作备用联络工具;

6.7.5轮机部及时查找故障原因,如一时找不出原因,船长应就近选择安全锚地抛锚检查;

6.7.6舵机恢复正常后,驾驶台与舵机间也必须核对左、右满舵及可靠性,直到各种可操作方式均合格为止;

演习结束,由船长主持召开演习评价会,将演习的全过程记录在《航海日志》“重大事项记录”上。

6.8溢油

溢油演习按“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规定操作。

船员职责分工见“溢油应变部署表”。

6.9未标明的其它应急训练和计划由船舶根据本船情况组织实施。

6.10演习结束,由大副或轮机长填写SP0802TDC-B《应急演习评价表》经船长审核后分别记入《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中,若系船岸联合演习,评价表报海务部一份。

6.11船舶演习需要认真进行评估,从人员是否迅速到位、人员穿戴是否整齐、流程是否顺畅、携带物品是否齐全、是否按照岗位职责、应急设备是否完好可用、演习是否达到效果的结论等方面进行评价;如果评价未达到效果,船长重新组织演习或指定不合格的人员参加专项训练。

7.监控

6.1船岸联合演习由指定人员进行监控。

6.2对船舶的训练/演习情况由海务部组织检查。

8岸基训练

8.1由海务部组织相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岸基应急训练。

8.2岸基训练内容按职责分工进行,包括模拟操作、相关资料的查找、信息渠道是否畅通等内容。

8.3海务部将应急训练情况应记录在《岸基应急训练记录表》中。

8.4训练效果应进行评价,评估是否达到训练的效果,填写SP0802TDC-D《应急训练评价表》;如果部分人员不能掌握应急岗位职责和行动达不到要求,海务部应及时组织该人员重新训练。

9船舶应急训练与授课

9.1船舶按《应变部署表》和《训练手册》进行训练与授课。

9.2船员上船后,三副(没有配三副时由二副)应尽快在不迟于2星期内,对其进行有关使用包括救生艇筏属具在内的船上救生设备和使用船上灭火设备的船上训练。

但是,如果船员是定期安排轮派上船,则这种训练应在不迟于船员第一次上船后2个星期内进行。

9.3船舶定期进行救生和消防设备的训练或授课,应讲授船舶灭火设备和救生设备的用法以及海上救生的课程,授课间隔期与演习间隔期相同,每次训练或授课可以包括船舶救生设备和灭火设备的各个不同部分,但在任何2个月的授课期内应包括该船的全部救生和灭火设备。

9.4根据船员训练的情况,对训练效果进行评价,评估是否达到训练的效果,填写SP0802TDC-D《应急训练评价表》;如果部分人员不能掌握应急岗位职责和行动达不到要求,船舶应及时组织该人员重新训练。

8相关文件

SP0801TDC《船舶紧急情况的标明阐述和反应程序》

SI0801TDC《岸基和船舶各种应急反应须知》

9附录

9.1SP0802TDC-A《应急演习计划表》

9.2SP0802TDC-B《应急演习评价表》

9.3SP0802TDC-C《应急训练计划表》

9.4SP0802TDC-D《应急训练评价表》

9.5SP0802TDC-E《应急领导小组通讯录》

SP0802TDC船、岸应急行动的训练和演习计划6/10

SP0802TDC-A

应急演习计划表

序号

月份

种类

十一

十二

备注

1

消防演习

2

救生(弃船)演习

3

应急舵演习

4

堵漏演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职高对口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