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圩镇中心校2010年薄改培训方案.doc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443036 上传时间:2022-10-22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蒙圩镇中心校2010年薄改培训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蒙圩镇中心校2010年薄改培训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蒙圩镇中心校2010年薄改培训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蒙圩镇中心校2010年薄改培训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蒙圩镇中心校2010年薄改培训方案.doc

《蒙圩镇中心校2010年薄改培训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蒙圩镇中心校2010年薄改培训方案.doc(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蒙圩镇中心校2010年薄改培训方案.doc

蒙圩镇中心小学2010年薄改项目工程

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2010年薄改项目工程(即“班班通”项目工程)实施的有关文件精神,整体提高我校教师利用“班班通”设备及资源的教学应用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培训目标

为保证工程建设好后设备正常运行,并能真正的实现建设的初衷——“班班通、堂堂用”,为学科教师提供不同层面的技术、理论和应用培训,使其掌握“班班通”配置设备性能、用途、使用和维护方法,熟悉远程教育资源并科学地整合运用于各学科教学,推动学校教育理念和教育手段更新。

并能够利用工程所提供的软硬件环境为学校教学服务。

所以必须做到培训先行,建立行之有效的培训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校“班班通”项目工程实施工作,特成立项目工程应用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

蒋俭(分管电教的副校长)

副组长:

卢富强(分管电教的副教导)

组员:

李姿斓(技术管理员)

杨金坤(技术管理员)

梁德政(专职维护人员)

萧钰铨(兼职维护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资源中心,由管理员李姿斓担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四、培训的组织形式与管理

培训由我校“班班通”项目应用培训领导小组主抓,培训分三个层面进行:

一是在供货方安装前,派学校管理员参加省级培训;

二是市级培训,由市教育局电教站组织培训;

三是校本培训,由参加过自治区“班班通”项目培训的骨干教师李姿斓对全体教师进行大概五个阶段的校本培训。

争取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各层面、各阶段的培训任务,并逐渐提高教师的比例,发挥薄改项目设备的最佳效益。

培训管理做到七落实:

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目标落实、经费落实、后勤保障落实。

要做到人人过关,提高全体教师计算机的应用水平和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推进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大面积的提高教育质量。

五、校本培训安排

培训对象:

全校各学科教师

培训地点:

三年一班电子白板教室

培训时间:

2011年10月22日开始

培训内容:

分五个阶段进行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具体培训内容安排如下:

(1)制度培训:

班班通项目简介、班班通设备管理制度、班班通管理使用制度、电子白板教室管理制度等等。

(2)设备的基本应用培训:

包括班班通设备(固定设备)的开关机方法、投影机的开关机及注意事项、班班通各设备的使用注意事项、驱动安装与定位、电子白板与电子笔的使用与维护。

(3)培训全体教师,让100%教师都会使用互动电子白板教学设备,至少懂得把互动电子白板当“黑板”使用;

第二阶段:

培训全体教师,让80%左右的教师会把互动电子白板当多媒体设备使用,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1)PPT课件的应用

(2)WORD文档的应用

(3)FLASH课件的应用

(4)天士博学科资源软件介绍

(5)电子白板资料库的介绍

(6)优课数字化教学系统介绍

第三阶段:

培训全体教师,让60-70%的教师熟练运用互动电子白板的功能;

(1)电子白板使用技能与操作:

快捷键1组-板面快捷键

(2)电子白板使用技能与操作:

快捷键第2组—浮动工具栏

第四阶段:

培训全体教师,让80%左右的教师会进行简单的多媒体课件制作:

交互式白板课件制作—TRACEBook。

(1)添加对象

(2)对象编排

(3)超链接

(4)属性设置

第五阶段:

培训全体教师,让50%左右的教师能开展网络教研活动,从纸质备课稿逐渐过渡到电子备课稿,最终实现无纸化备课、上课。

培训主讲教师:

李姿斓,参加省级培训的项目管理人员。

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