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项目部人员配备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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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1人,专业工程师和调度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
3)安全质量环保部:
部长1人,安质环保工程师按照规定和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设置。
4)物资设备部:
部长1人,物资设备工程师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
5)计划财务部:
部长1人,造价工程师1人,财务2人,其余按照工作需要配备。
6)综合管理部:
部长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7)中心试验室2人:
主任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2.项目部负责人、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等主要工作人员,以及质量、安全、技术、财务、验工、计价等专业岗位人员必须是项目部的正式职工。
3.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一般不得调整;
确需调整的,新配备的人员必须符合任职条件并按规定程序任免;
人员调整20天内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审批。
4.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定员范围内调配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以确保专业配置和人员数量满足项目管理工作需要,新配备的人员必须达到任职条件。
1.1.3项目部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1.项目经理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胜任本职工作。
2)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担任项目经理岗位5年以上。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执行力强;
掌握相关专业技能和本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4)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培训经历,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组织策划工程项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办法和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2.总工程师
1)工程系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铁路工程建设技术工作10年以上,担任总工程师岗位5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
3)参加过3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有5~7年以上施工经验。
4)精通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主要专业施工技术,熟练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独立解决施工中一般技术难题的能力。
5)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大局意识和超前意识。
6)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具备主持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计划》,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1.1.4部室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1.工程管理部长
1)工程系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执业资格或相关资质,从事铁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主要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一定的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具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2.安质环保部长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从事铁路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熟悉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创优规划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3.物资设备部长
1)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2)从事铁路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具备较强的物资设备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物资设备部门业务专业指导能力
4)掌握物资核算、物资报表和内业资料的编制方法,并具备根据报表数据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的能力。
4.计划财务部长
1)本科(含)以上学历,会计师及以上的会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2)从事铁路工程财务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具备通过财务信息准确分析成本发生的合理性。
4)了解所从事工程项目主要专业施工技术,熟练掌握计划管理基本技能。
5)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6)熟悉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5.中心试验室主任
1)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交通部试验工程师证两科以上(基础、材料),交通部检测员证三科以上(材料、道路、桥梁)。
3)从事铁路工程财务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4)掌握集料、石料、水泥、沥青及钢材等常用建筑材料试验与质量评定方法及配合比设计和调整,熟悉土工试验、公路路基路面、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道路工程和结构混凝土工程的常规检验方法、质量评定标准。
5)熟悉国家有关试验、计量标准、规程、规范及规章制度,掌握检测、试验和计量设备(不包括职业健康、环境检测设备)的检定、核准、使用、维护的基本知识。
6.综合管理部长
1)大专(含)以上学历,从事铁路工程综合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的职务。
2)了解企业管理的一般知识,掌握文件有效性控制,文件的发放、接收,文件的管理及归档,作废文件的处理以及管理体系文件规定记录的收集、传递并处理等日常工作。
3)了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具备实施、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掌握文件控制程序、信息沟通与协商控制程序在施工单位内部和外部相关方之间的有效运行流程。
4)综合协调能力较强。
1.1.5专业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1.各专业工程师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主要专业至少有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参加过2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曾任队技术主管或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分管路基、桥涵、隧道等专业)的经历,且胜任岗位工作,有5~7年以上施工经验。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本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熟知工程计量、变更索赔等事项,具备一定的解决施工中技术难题的能力。
5)具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2.安全、质检、环保工程师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2)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资格岗位证书,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质检员岗位证书。
3)参加过3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参与过项目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工作,有5年以上施工经验。
4)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对外交往能力。
5)熟悉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创优规划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3.造价管理工程师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经济、工程技术的中级(含)以上职称。
2)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
3)参加过2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曾任项目部造价管理工程师的经历,且胜任岗位工作,从事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5年以上。
4.财务管理人员
财会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从事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3年以上。
财务稽核人员应当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1)大专(含)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2)参加过2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曾任项目部财务管理的经历,且胜任岗位工作。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
4)了解所从事工程项目主要专业施工技术,熟悉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5.物资设备管理人员
具有物资设备管理类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3年以上。
1)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2)参加过2个(含)以上公路、铁路或其它施工项目建设,曾任项目部物资设备管理的经历,且胜任岗位工作。
3)具备物资设备管理水平,具备一定的物资设备部门业务能力
4)掌握物资核算、物资报表和内业资料的编制方法。
6.项目部可配备少量的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辅助性工作,人员数量不得超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的20%。
1.2作业队的人员配备
1.2.1作业队人员配备的原则
1.架子队主要人员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2.架子队的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新配备的人员要必须符合任职条件,人员调整情况报建设单位核备。
3.领工员、工班长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
1.2.2作业队人员配备的要求
1.管理人员配置
1)按照“1152”基本要求配置,架子队设置一个专职队长、一个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五大关键人员以及领工员和工班长两个领班负责人等主要人员。
2)架子队的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由施工企业正式职工担任,应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操作工人
1)操作工人根据担负的施工任务情况、工程进展情况等灵活配置,以满足施工需要为准。
通过本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或当地劳动力市场聘用。
2)对于钢筋工、木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普通技术工种,受聘者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本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3)从事地下作业、高空作业、铺架作业、爆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本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外聘劳务使用原则
1)使用外部招聘人员必须坚持“合理有序、总量控制”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与内部员工同教育、同要求、同检查、同奖罚,纳入所在架子队的全面管理。
2)使用外聘劳动力仅限施工一线,非施工生产单位、岗位不得使用,停工、待工的项目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使用。
3)技术含量高、施工工艺复杂、难度大的铁路和高等级公路的大、中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