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开发计划(1)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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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结构的方法,用来确定从产品设计、过程设计至产品及过程的策划确认各阶段各项质量活动的策划,英文简写为APQP。
3.4控制计划:
是指受控零件和过程体系的书面描述,重点在于表明产品的重要特性和工程要求。
英文简写为CP。
3.5设计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
负责设计的工程师/小组用来尽最大的可能确保潜在的失效模式和相关的原因/机理已考虑,并记录的分析技术,英文简写为DFMEA。
3.6测量系统分析:
指对用来对被测特性赋值的操作、程序、量具、设备、软件以及操作人员等进行分析和评价,以获取准确的控制,英文简写为MSA。
3.7统计过程控制:
通过使用诸如控制图等统计技术来分析过程或其输出以便采取适应的措施来达到并保持统计控制状态,从而提高过程能力,英文简写为SPC。
3.8物料清单:
制造产品所需的所有零件/物料的总清单,英文简写为"
BOM"
。
3.9客户提供设计:
新产品开发时,按客户提供的产品图纸或测绘客户提供的LED产品进行设计开发,属于客户提供设计。
4.权责
4.1市场部:
负责提供市场对产品的需求信息和客户提供的数据接收;
4.2物资采供部:
负责产品开发过程中所需的物料采购。
4.3技术研发部:
负责新产品的设计开发﹑模具的设计开发和制作﹑工装夹具的设计、过程作业指导书以及控制计划的编制等。
4.4生产部:
负责协助样品试制及批量生产的实施。
5.流程图
6.内容
6.1开发计划提出及项目批准。
6.1.1当客户提出新产品开发需求时,由市场部收集新产品开发的相关资料如:
1)产品规格型号、装车尺寸参数、试验要求、质量标准等;
2)客户期望和需求;
3)客户建议数据和信息;
4)客户提供的相关数据。
6.1.2市场部将收集的资料形成「新产品开发建议书」,交总经理室批准后转技术研发部。
6.1.3技术研发部收到「新产品开发建议书」后,依据现有「产品规格书」判定是否属于新产品范畴,以及是否具有设计责任以决定产品质量策划的责任。
6.1.4由技术研发部负责成立横向协调小组,横向协调小组应选出小组负责人负责监督策划过程及确定每一代表方的作用和职责,同时由CFT组长拟定"
新产品设计开发先期策划进度表"
(见附件三)并由CFT进行评审。
1)横向协调小组应负责该产品项目的整个开发过程直到批量生产。
2)横向协调小组应建立与顾客和其它小组的联系渠道。
3)横向协调小组应确定"
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审查项目表"
(见附件四)。
6.1.5横向协调小组负责对「新产品开发建议书」进行可行性评估,评估之前应收集下列资料并做为可行性评估的依据。
1)客户的呼声-客户的抱怨、建议、数据和信息(市场部收集);
2)以前设计开发的类似产品在设计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或存在问题以及客户抱怨情形,以往顾客所关注问题/需要(技术研发部、生产部、品质管理部收集);
3)过去类似产品开发数据及国家、国际标准(技术研发部收集);
4)目前工厂之产能状况(生产部收集)。
6.1.6可行性评估应重点考虑以下内容:
1)客户的要求是否清楚,能否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
2)产能是否满足要求;
3)开发时间﹑进度要求;
4)工序能力;
5)成本(投资成本、单位成本)
6)HSF规划(无有害物质规划),对规划设计时的任何限制性物质的使用均应记录在文件及一个用于最终取代并消除该零件的计划内;
7)从符合管理标准的既存原物料或新原物料中选定开发所用的原物料;
8)指定原物料使用于新产品上时该原物料只能从绿色伙伴认定供货商处购买。
6.1.7横向协调小组的可行性评估结果记录于"
新产品开发建议书"
中。
6.1.8若小组可行性评估结论为"
可行"
,则该新产品开发项目被批准。
同时,横向协调小组以书面形式输出以下文件并发送给技术研发部、生产部、品质管理部、市场部
1)新产品开发任务书(设计目标)(见附件五);
2)初始材料清单(BOM)(见附件六);
3)初始过程流程图(见附件七);
4)特殊产品和过程特性的初期明细表(见附件八);
5)可靠性和质量目标;
6)产品保证计划。
6.1.9若小组可行性评估结论认为需对客户的某些要求进行更改或对其不完善、含糊或矛盾之处进行澄清之后才可进行设计时,则由技术研发部与市场部共同与客户协商,协商结果应重新评估开发可行性(返回6.1.5-6.1.8)。
6.1.10若小组可行性评估结论认为不可行,则放弃开发,必要时由市场部通知客户。
6.1.11新产品开发项目批准后,必要时由市场部、品质管理部、技术研发部分别与客户签订"
销售合约"
、"
质量保证书"
技术协议"
6.2产品设计与开发
6.2.1技术研发部负责产品设计、模具设计工装设计、专用量具设计等。
各部门主管负责协调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
6.2.2各责任部门主管应委派具有一定资格的设计员去完成,并对每个设计项目排定进度计划。
在随后的开发过程中,进度计划应随设计工作的进展加以修改,但应有变更记录。
6.2.3横向协调小组将6.1.8输出的内容及政府的标准/法规、合同评审结果、计算机辅助设计(如果客户放弃以"
客户同意函"
)作为产品设计开发的输入。
设计的输入必须优先考虑选择无公害原材料、原器件;
无法实现无公害选择时,应尽量降低有害物质的含量,并须满足HSF要求;
(对规划设计时的任何限制性物质的使用均应记录在文件及一个用于最终取代并消除该零件的计划).
6.2.4设计员应查阅CFT小组在评估"
时收集的类似产品在过去设计项目中的成败经验,并利用这些宝贵经验开展现在的设计工作。
6.2.5设计员在开展设计活动时,应充分考虑简化、优化、创新及减少浪费;
使用几何尺寸和公差分析;
成本/性能/风险的权衡分析;
使用试验、生产和现场反馈的信息。
使用DFMEA。
6.2.6设计员应对产品进行设计失效模式和后果分析(DFMEA)。
DFMEA应考虑所有特殊特性,设计员应详尽考虑各项影响产品的潜在失效原因。
6.2.7设计员在产品设计时,同时要考虑产品的可制造性(工艺性)和装配性。
如考虑:
产品功能对制造变差的敏感性,制造和装配流程、尺寸公差、性能要求等。
6.2.8设计员完成设计活动后形成的设计文件(设计输出)应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注明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对于产品图、FMEA、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中应标出与产品安全、重要特性和关键特性相关的特殊特性。
1)技术研发部设计员应将下述数据记录于:
"
产品设计开发输出文件清单"
(见附件十三)输出的文件中一般有:
a)DFMEA;
b)工程图样:
含产品图、附件图等;
c)产品和过程的特殊特性;
d)工程规范(产品技术条件,试验规范和外观要求等)。
e)工装夹具图;
f)专用量具图。
2)样件控制计划由技术研发部编制,CFT小组组长批准。
在样件试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尺寸测量,材料和性能试验等,要在样件控制计划中作出描述。
6.2.9样件控制计划中如果提出增加新设备、新设施、量具/试验设备要求时,由相关部门提出采购申请交物资采供部采购,并跟踪采购进展,以确保新设备、新设施、量具/试验设备能按计划交用。
6.2.10在设计的适当阶段,技术研发部应组织进行设计验证,以确保设计阶段的输出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设计验证应作记录。
设计验证的方法有:
1)采用有限元分析法,对产品结构及功能分析;
2)将新设计与已证实的类似设计进行比较实验;
3)对发放前的设计阶段文件进行评审。
4)所有的设计输出需标明所选用的各种材料、生产辅料等是采用满足HSF和客户环保要求的内容,当设计要求使用限制性物质时,应发展文件化程序管制、识别、监督与测量并纳入外包产品之流程;
5)对所有的设计输出应明确HSF要求:
包括图样、BOM表及必要的工艺文件并对输出数据是否满足设计输入、HSF及客户要求进行评审及对输出可行性进行评审.
6)设计的验证必须包括:
物料是否满足设计输出的要求;
制程是否满足HSF及客户要求;
样板及成品是否满足HSF及客户要求。
7)使用指定原材料或塑料(包括合成橡胶)时获取以下数据:
a)根据测定标准测定的数据
b)成分表(或MaterialSafetyDataSheet(以下简称"
MSDS"
))
8)使用6.2.10.7)以外的材料获取成分表(或MSDS)
6.2.11设计人员完成6.2.8的内容后,由技术研发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设计评审会议(包括6.1.8内容),对上述设计输出的文件、设计开发的进度及供方的开发进度进行评审,对不完善的、含糊的、矛盾的或影响进度的项目应会同CFT小组一起解决。
评审结果记录在「设计评审纪要」(见附件九)中。
设计员根据评审结果完善相应的设计文件,由CFT小组组长对不合格事项进行追踪确认。
6.2.12当客户有要求时,产品图应送客户确认。
6.2.13小组可行性承诺。
在此阶段,CFT小组应对设计的可行性进行评定并作出承诺,结果填于"
小组可行性承诺"
(见附件十)中。
1)CFT小组应根据"
设计信息、检查清单"
来评审设计的有效性。
2)CFT小组对承诺中所提出的设计可行性的一致意见和需要解决的未决议题应形成文件并提交主管以获取支持。
6.2.14设计文件经审签后,设计员填写"
_产品设计开发输出文件清单"
,并将设计输出文件移交文件管制室,依文件清单中的发放要求将设计文件分发至相关部门。
6.2.15工装夹具制造完成后,由市场部下发「样品制造通知单」经技术研发部部长批准后给技术研发部样品组安排样品的试制。
1)原则上样品试制数量不超过500PCS。
2)生产部依"
控制计划"
(见附件十一)进行样品制造,并作好自检记录。
3)品质管理部对样品进行外观﹑电性及尺寸的检验。
6.2.16样品试制完成后,由技术研发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内容包括:
1)外观﹑电性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应掌握用于选定的部件和副资材的原材料,对于使用的指定原材料,编制原材料供货商名单。
3)应将指定原材料的原材料供货商名单(按照6.2.17.2)项编制的名单)提交给客户相关部门;
4)如果客户委托部门提出要求时,必须将有关选定原材料的下述文件提交给客户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