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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税法之城镇土地使用税法29

16.个人所得税的考点总结

(一)32

17.个人所得税要点总结

(二)33

18.税法之个人所得税要点总结(三)35

19.税法之个人所得税要点总结(四)37

20.税法之个人所得税考点总结(五)39

21.税法之个人所得税考点总结(六)40

22.税法之个人所得税考点总结(七)42

23.税法之个人所得税考点总结(八)44

24.税法之个人所得税考点总结(九)50

25.税法之个人所得税考点总结(十)54

26.税法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总结

(一)55

27.税法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总结

(二)57

28.税法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总结(三)58

29.税法之消费税

(一)61

30.税法之消费税

(二)63

31.税法之消费税(三)64

32.税法之增值税法

(一)66

33.税法之增值税法

(二)67

34.税法之增值税法(三)69

35.个人出租住房与个人自建销售房屋71

36.注会税法之速算扣除数总结72

37.税法考试时哪些税率会给出74

 

1.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烟叶税法

关键词:

依赖增消营(自身无课税对象)、税率751(类比城镇土地使用税,,当然,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不用记),老外也征收(2010年12月起,类比房产税,不过房产税是2009年1月起)其他要点:

1.“海上”适用1%。

2.【找人找地,人更易考】代收代缴的,按照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流动经营的,按经营地适用税率。

3.计税依据是三税,那么包括哪些,不包括哪些?

(1)

【包括】实际缴纳的(这个基本等于废话)、查补的(也是应该缴的三税,也是应有之义)和免抵的(增值税可免抵,但带来的城建税不可以免,所谓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是也)。

(2)

【不包括】进口时海关代征的增、消。

(所谓“进口不征”,后文还有“出口不退”。

注意: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还有谁);

违反三税缴纳的有关规定而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属于税,故不包括在计税依据之中。

4.评述:

城建税是必考的,选择题一般会出现,主观题一定会出现,计算三大流转税的题最后那步肯定是要计算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

代收代缴的,按照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这一知识点考查频率特别高,最典型考题无疑是2011年的一道单选题。

本题综合性极强,看似考城建税,实际上连消费税组价也连带考了。

5.三税减、退,城建税同时减、退;

但“出口不退”(对应上文的进口不征)享受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政策的,不退还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6.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

别无他事。

2.税法之资源税总结

 

1.境内开采、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特别指出:

2011年11月1日之后的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合同有效期内依然缴纳矿区使用费,此日期之后参与将缴纳资源税。

2.扣缴义务人可以是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包括个体户)。

“包括个体户”是一个注意规定,也就是属于好心的提醒,意思就是说:

扣缴义务人(当然)更包括“除个体户之外的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如冶炼厂。

3.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什么?

不包括:

人造原油、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或者叫煤矿瓦斯)、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

特别提示:

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千万别弄混。

2009年原制度考题考过这一知识点。

4.资源税税率既有从量定额也有从价定率的,实行“级差调节”原则。

5.【扣缴义务人】税率有差别。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的,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其他企业收购的,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和数量代扣代缴。

6.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伴采矿视同主矿一样处理。

(“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这句话很关键,假如有规定的适用税额,就不可视同主矿了)

7.资源税税率不必像记忆城建税税率那样准确记忆,但最好可以知道哪个高哪个低,比如黑色金属矿原矿的最低单位税额高于有色金属矿原矿。

8.资源税从价定率计税的销售额与增值税计税的销售额的规定是一致的。

(增值税一章也会提到这一问题)

9.从量定额征收的,凡是直接对外销售,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凡是自产自用的,以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不能准确提供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其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至于不分别核算的药从高征收,不提也罢,国家是不可以吃亏的。

不仅仅在资源税一章是这样。

10.综合回收率与选矿比实为算数题,不必记忆,看题你就会做了,不赘述。

11.用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

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12.资源税是单一环节一次征税(消费税也是如此噢!

),征税不是在开采环节,而是在销售或者移送使用环节征收。

其余环节不再征收。

13.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14.铁矿石资源减按80%征税,金矿再利用的,不征;

15.2010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新疆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

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

另有三种免征和减征的情况:

(1)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2)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3)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提示:

一些太专业的、超出我们理解力的什么油什么气的(这是化学系该了解的东西吧)我们不用去琢磨,对叙述的话了解一下,出了选择题可以选上即可,但对于诸如“人造石油”、“选煤”之类的,一定要精准记忆,因为这才是选择题的出题重点。

16.再次强调资源税的“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对了,城建税也有这个规定。

选项有时候会设置“出口不征”,呵呵,出口不征才怪呢!

17.开采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出现重大损失的,也就是不可规则于开采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由省级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注意,是省级人民政府,不是省级税务部门,也不是国家税务总局。

原因嘛,也许是因为资源税属于地方税)

18.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资源税都是“当天”,销售自产应税产品,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会不同。

具体如下:

(1)分期收款方式结算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其他结算方式,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19.自产应税产品用于使用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3.税法之车辆购置税法

1.在“使用”环节一次征收(税率10%)

包括购买使用、进口使用、受赠使用、自产自用、获奖使用和其他使用,只要在境内“使用”,就要纳税。

2.计税依据(类比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1)购买自用的,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价外费用)÷

(1+税率或征收率)

(2)进口自用的,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或:

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税率),当然,运用本公式时要注意车辆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大卡车大货车不缴纳消费税,小汽车则需缴纳消费税。

(3)其他自用车辆。

A.按购置价格确定B.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一般适用于自行申报的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情形。

3.关于最低计税价格。

(1)已缴纳过车辆购置税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底盘发生更换,最低计税价格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

(2)减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

规定使用年限)],其中,使用未满一年的,不予计算已使用年限;

规定国产车辆使用年限为10年,进口车为15年。

超过使用年限,不再征税。

(3)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无法取得购置价格或者购置价格偏低的,均要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税。

4.计税依据中包含购买车辆时支付的工具件价款和零部件价款、支付的车辆装饰费以及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额和支付的控购费。

(选择题出题点)计算型选择题出题时一般会出现“统一开具普通发票”或类似字眼,凡是各项费用开在一张发票上无法划分的,都要作为计税依据。

这一点其实和增值税完全相同。

实际上,车购税的计税依据本就和增值税计税依据有类同之处,可以比较记忆。

5.关于进口自用,强调的就是进口并“自用”,如果不是自用,而是用于销售、抵债、以物易物等,不缴纳车购税。

另外,购买别人进口的车辆,不能叫进口自用。

6.【提示1】一定要注意纳税主体,比如,受奖励者取得企业奖励的应税车辆,由受奖励者纳税,而不是由企业纳税,企业将应税车辆对外抵债的,不纳税,但接受该车辆的主体使用时应该纳税。

7.【提示2】车购税是一次课征制,购买使用过的车辆自用,若取得车购税完税凭证,则不需要再纳税。

这一点要与减税、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情况相区分,后者要考虑使用年限的问题,前面第4

(2)中已述及,不再赘述。

8.对不能提供购车发票和有关购车证明资料的,检查地税务机关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税;

但如果纳税人回落籍地后提供的发票金额和支付的价外费用之和高于最低计税价格,差额部分还应该补税,总之,国家不能吃亏。

9.关于优惠。

(考试时一定要注意措辞的不同)

(1)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2)军警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此处注意中国武警不是一般的警察,而是军队序列。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4)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车辆。

(5)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所谓“海龟”)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

(这是最经常考的,必须精准记忆,“现汇”、“1辆”、“自用”、“国产”)

(6)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

(7)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免税。

(2012——2015)

(8)三轮农用运输车免税。

(新增内容)

10.关于征收管理。

车购税是在使用环节(即最终消费环节)征收,采用一次课征制也就是在上牌登记注册前征收。

所以一般应向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如果不需办理登记,则在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提供车主身份、车辆价格、车辆合格证明。

纳税期限为60日。

方法有三类:

自报核销、集中征收和代征、代扣、代收。

关于退税,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车没登记成功(公安机关不给登记)或者被召回(由销售方),理应退税,当然需要拿着证明文件。

4.税法之车船税法

1.征税范围是机动车辆和船舶(并列关系,不是修饰关系,即不是“机动的车辆和船舶”),不含包非机动车辆,但包含非机动驳船。

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

顺便说,近年机考已相对成熟,虽然不至于考你车船税税率是多少,但如果单选中有选项如“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或类似说法,应该可以在5秒钟之内判断出来。

2.【尾数】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应纳税额,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拖船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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