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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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

坚持村卫生室“五统一”管理的原则;

坚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开展较好的村卫生室进行试点,以后逐步在全区所有的村卫生室推行。

首批试点选择在***、**等乡镇*个村卫生室试行。

三、目录及价格管理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品规、剂型、厂家、价格一律以**省基本药物公布的目录为准,**卫生院不得进行二次加价,不对目录进行增补。

村卫生室一律不得采购销售目录外药品,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新区医改办书面申请,经医改办核实确为必须,经批准备案后可以代购形式配备,但一律按照进价销售,不得加价,且对此部分药品不纳入补偿核算范围。

四、药品采购

**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药品的统一网上采购,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要安排专人负责,单独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试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采购渠道与流程原则上与**卫生院一致。

每月五日前试点村卫生室将次月药品采购计划上报至**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由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审核汇总,由**卫生院具体负责基本药物采购人员通过山东省基本药物釆购平台代为釆购、验收入库。

五、药品配送

试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配送由**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可以釆取由卫生院专人定期下送或卫生室村医定期到卫生院领取等方式进行,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出库单必须与院本级区分清楚,卫生院药品出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作为卫生院药品调出凭证,留存备查;

一联作随货同行,交卫生室村医留存备查,并由村医据此办理药品入库手续,登录电脑数据库;

第三联留卫生院作货物结算登记并转入会计档案。

六、货款结算

村卫生室的基药釆购货款由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办公室代为结算,设立独立的货款结算账户,每月5曰前村卫生室将上月釆购货款支付给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卫生院每月8曰前将试点村卫生室上月基药釆购货款上缴***区卫生局财务核算中心,由财务核算中心与省卫生厅基本药物集中釆购主管部门统一结算。

七、管理监督

村卫生室要加强药品的进销管理,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

**卫生院要加强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的指导和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做到合理、安全用药;

***局依托村卫生室新农合管理系统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监管,并定期对试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村卫生室补偿挂钩。

对于擅自购进药品、加价销售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除补偿资金、暂停执业直至吊销资格等处罚。

八、经费补偿

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得补偿: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号文件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11]**号)文件规定给予补助。

(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

根据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制定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的指导意见》(**费字[2011]**号)文件,合理确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和新农合支付比例。

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

(三)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补助。

根据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医改办、市物价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四部门<

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通知》(***基妇发[2011]**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管委会先期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的省统一规划并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进行补助,目前试行阶段核定补助标准暂为:

按每个村卫生室服务2000-4000人,补助2-4名乡村医生、年人均补助6000元。

九、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1年12月15日一20日)***卫生院和试点村卫生室,要充分做好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工作。

卫生院要召开乡村医生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指导乡村医生科学合理用药。

试点启动后,村卫生室要利用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向村民宣传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相关优惠政策,并要在村卫生室显眼位置张贴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公告。

(二)启动准备(2011年12月21日一28日)对试点村卫生室目前库存药品要统一盘存。

***卫生院要成立专门班子于12月26曰前,对所有试点村卫生室目前库存药品进行统一盘存,并向**区医改办反馈盘存结果。

***卫生院要将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价格进行统一调整,乡村两级务必做到四价统一,即卫生院进价、卫生院出库价、村卫生室进价、村卫生室销售价统一,12月27日晚8时前试点村卫生室价格必须调整到位。

(三)启动实施(2011年12月28曰)12月28曰上午8:

00时在***、***等*个村卫生室准时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原库存药品一律按照进价销售。

(四)过渡期管理(2011年12月28日-2012年3月31日)。

4月1曰前为试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渡期,过渡期间实行双轨制运行。

村卫生室现库存药品一律按照进价销售,过渡期间试点村卫生室不得釆购目录外药品。

过渡期结束后,原库存目录外药品一律不得再销售,自4月1曰起,试点村卫生室按照山东省基本药物釆购平台公示价格销售。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当前阶段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区党委、区政府切实为新区居民减轻负担、降低药价、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难题为民办的实事之一。

***卫生院要提高认识,在做好村卫生室一体化监管的同时,做好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服务和宣传工作,并定期上报工作进展,区医改办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在全区推广。

附件1:

2011年实施基药制度首批试点村卫生室名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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