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读书笔记《凭栏翠袖文彩精华赞探春》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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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春的个性则归于彻底的清冷孤寒,甚至冷酷无情,所居住的暖香坞也适于冬居。
而探春则象秋天般成熟爽快,冷静智慧,所居住的秋爽斋也是秋景最佳,院中种的都是梧桐芭蕉等秋景植物。
看她的书房:
她素喜朗阔,三间屋子并不隔断。
当地放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
短短几句话,揭示了探春的兴趣和特长——一个绝对的书法爱好者!
书房布置得活象个小型的荣宝斋。
刘姥姥若非事先见识了黛玉那好学公子”式的书房,一定也要对探丫头这充满翰墨芬芳的闺房大为惊讶了。
再看她的摆设:
案上设一大鼎,左边紫檀架上放一大观窑的大盘,盘内盛数十个娇黄玲珑的大佛手。
右边洋漆架上悬一白玉比目磬,旁边挂着小锤。
那一边设着斗大的一个汝窑花囊,插着满满的一囊水晶球儿的白菊。
西墙上当中挂一大幅米襄阳的烟雨图,左右悬一颜鲁公对联:
烟霞闲骨格,泉石野生涯”。
东边设着卧榻,拔步床上悬着葱绿双绣花卉草虫的床帐。
大鼎、大盘、大佛手、斗大花囊”,好一个大气的女主人啊!
汝窑是北宋专产青瓷的瓷窑,花囊不同于一般的花瓶,口是封住的,但肚子更大,囊身上有多个洞,用来插放枝软朵大的花。
紫檀架上放娇黄的佛手,洋漆架上悬白玉磬,色彩的明暗对比分明却又不落俗艳。
斗大的青瓷花囊满插水晶球儿的白菊,令人忽略了古董本身的奢华,只感到扑面而来的秋之野趣。
拔步床也是一种又高又大的床,正前方上面有镂雕的花罩,里边还有精致的床头柜和抽屉等,是极宽敞舒适而又华丽的卧具。
双绣床帐是两面绣花,两面皆有图案的床帐,躺在这样的帐子里睡觉,简直是公主一样的享受了。
宋代米南宫的烟雨图令人想到了苏东坡的词谁怕?
一蓑烟雨任平生!
”暗示了探春勇敢豪迈的个性。
而颜鲁公对联中的烟霞和泉石字样更表现了探春潇洒浪漫超然物外的追求。
探春的房间陈设是曹公最着意刻画的房间之一,可以看出她的物质生活是极其奢华讲究的,但其精神生活更是非常丰富充实的。
那些价值不菲的古董和奢侈华丽的器具在她的巧妙安排下都充满了高雅的情趣和灵动的生命力。
独具审美慧眼的她把自己的房间布置得在世俗华丽之外,充满了返朴归真的韵味。
一如她本人一贯雅俗兼顾的风格。
在俗的方面,探春是贾母的好孙女,王夫人的好女儿(虽然不是亲生),克尽孝道严守闺范。
王夫人被贾母误解时,她主动站出来辩解。
贾母召开中秋宴,也只有她忍着无聊和困乏陪到最后。
在理家和省钱方面,探春有着不亚于凤姐的才干与严厉。
她极其自尊与要强,对待丫环和下人赏罚分明架子十足。
在雅的方面,探春是独具慧眼的审美者,是书法爱好者兼诗人。
她非常勤奋好学,是个特别风雅,特别完美主义的女孩。
黛玉初进贾府时,宝玉给她起了个字叫做颦颦”。
探春马上就问何处出典”,还说宝玉又是杜撰”。
在祖母和客人面前毫不胆怯地跟哥哥探讨学术问题,不能不让人佩服这个年仅6、7岁的小姑娘的勇敢和好学。
贾府四春分别擅长琴棋书画四项雅技,探春擅长的是书法。
在元妃省亲时,她专门负责抄录大家的诗作。
她生病时,了解她的宝玉哥哥除了送新鲜荔枝给她吃,还送了颜真卿的真迹给她,让她惊喜不已。
她的书桌上堆满各种名人法帖,可见她平时苦练不辍。
久练书法的人都是腕力颇强,想来抄检大观园时她赏给王善保家的那一记耳光也是力道不凡,定然让这坏老婆子眼冒金星了一阵。
除了书法,探春最大的爱好就是写诗,她也是三春中唯一擅长写诗的人,起诗社这个建议最早就是她提出的。
她以一篇风雅清丽的邀请函引发了宝玉哥哥的结社雅兴。
而菊花社赛诗那次,冠军是以三首菊花诗力拔头筹的黛玉,亚军则是《簪菊》的作者探春,这也是探丫头参与赛诗的最好成绩。
宝钗最赞赏她的短鬓冷沾三径露,葛巾香染九秋霜”之句。
这样豪迈而典雅的句子也确实是探春的声口。
然而探春的与众不同并不仅限于这些雅俗共赏的可爱,她真正的魅力在于她的男儿气概。
《红楼梦》中的女性人物不乏富有男子气的人。
比如才干智谋胜于男子的脂粉英雄王熙凤,不爱女工饱读诗书富有文人气质的林黛玉,心计深远机变百出的世俗才女薛宝钗,以及心胸开阔名士风流好男装的史湘云等等。
可是这些女孩子不论在兴趣和形式上多么有男性化倾向,在她们的心底终究还是把自己当作女孩对待的,她们的手段和理想终究还是不失于女性化。
凤姐的理想是多捞钱抓紧权控制丈夫,巩固自己在婆家的地位,黛玉的理想只是与宝玉成就爱情,湘云还是个孩子,对未来没什么系统的计划。
宝钗虽有上青云”的志向,归根究底也就是找个好丈夫而已。
只有探春满心渴望着外面的世界。
她是真的梦想自己能变成男孩,离开这个日益腐朽没落的家庭,到外边去立一番事业”。
变成男孩意味着可以自由发挥自己的才干,实现自己的价值,并且决定自己的命运。
探春并不寄希望于爱情和家庭给予自己幸福,她更渴望自己做自己的主人,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
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
”可见在探春的心中认为男人可以做的事情,女人也可以做到,甚至做得更好。
她的想法与迎春等普通封建女孩想的多少男人都不行,何况我哉?
”的消极思想大相径庭,真正是身不在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
可惜她只有在与兄弟的接触中才能领略一下外边世界的精彩。
然而贾琏太俗,贾环又招人讨厌,只有宝玉哥哥是个最好的人选。
其他女孩子喜欢宝玉,多是因为喜欢他的温和体贴女性化。
而探春喜欢与宝玉接触,更多是为了他从外边带来的气息。
宝玉是男孩,可以自由出入,可以给她带来外边买的雅致质朴的小玩意。
为了这些小玩意,探春愿意亲手制做精致的鞋子给宝二哥作为酬劳。
对宝玉来说,这些小玩意不值什么”,他哪里能理解这些东西对探春的意义?
对于一个永远没有机会走出豪门深宅的女孩子来说,这才是她唯一有可能接触到的真实的民间”。
可以想象,探春对于钗、黛、琴等人曾经有过的长途旅行经验该是何等向往;
而对于宝玉这个货真价实的男孩子又该是何等羡慕!
探春虽然不能象男孩那样真正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但她的男孩个性却表现极为突出。
首先一点就是勇敢——想到什么就勇敢地去做!
林姐姐刚进贾府,宝哥哥给她取了个字。
这马上引发了探春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当着满屋的长辈和客人,年仅6、7岁的探春毫不怯场,立刻就问出典。
听了宝玉的回答,心里不信,也毫不客气地说他只怕又是杜撰”,才不在意是否驳了这个凤凰蛋”的面子。
王夫人因为鸳鸯拒绝给贾赦作妾的事受到连累,被气头上的贾母骂了几句。
薛姨妈不好意思为姐姐辩护,凤姐是孙媳妇,又是王夫人的侄女,也不好辩。
李纨是个谨慎又自私的人,迎春老实窝囊,惜春小,宝玉更是个没用的人。
本来这件事很敏感,不适宜未婚小姐搀和,所以李纨已经把妹妹们都带出去了,可是探春在窗外很留心地听着这事件的发展,贾母骂错了人,无人敢指出,只有她勇敢地站出来说出自己的想法,还没说完,贾母就笑着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贾母本身也是个爽快聪明的人,她赞赏三丫头的勇敢直爽,她对探春的偏爱,绝非偶然。
海棠诗社是《红楼梦》中的精彩章节,如果没有这些女孩子们结诗社的故事,整篇小说的趣味性和艺术性必然大为降低。
然而诗社的发起人并非宝钗黛玉等真正出色的顶尖诗人,而是探春这个诗歌爱好者。
雪芹这样的安排是非常合乎情理的。
诗社的发起人必然是真正热爱诗歌的人,所以迎春惜春一定不可能,钗黛虽是个中翘楚,但毕竟是客人,发起这样的活动确实不大合适。
李纨曾自称也有过这种想法,后来又忘了。
其实真正的原因多半还是因为这样聚众作诗的活动不大符合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闺范,作为一个寡妇大嫂主动组织这种活动,恐怕会引起长辈的非议。
湘云是个热心人,可惜不常来;
宝玉又是个抓不住重点的无事忙”。
所以,只有风雅又勇敢的探春来牵头了。
探春的提议很勇敢但并不突兀,她的邀请信先以叙说兄妹情深为开头铺垫,娓娓道来,先给了宝玉一个温馨浪漫的氛围。
从自己感冒说起,把自己生病的前因后果和感激宝玉对她的病中关心都用优美的文字描述了一遍,最后才说到重点。
面对这样一个高雅有趣而且刚刚病愈的小妹妹,谁会忍心扫她的兴呢?
想来探春这个提议可不是湘云请客那样的一时兴起,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她在信中说自己留恋月下梧桐的景色,恐怕她当时也已经是诗兴大发,很想与众姐妹切磋了吧?
建立诗社的想法可能在当时已经油然而生了。
另一次勇敢的表现就是理家时的改革措施。
关于探春的改革,长久以来一直被视为表现她管理才干和前瞻目光的实例。
我倒不认为探春有这么大的才干,整个探春理家过程中,真正的细节安排和制度的规划都是采纳宝钗的意见。
在这一过程中,宝钗的高超管理技巧和对通盘利益的周到考虑都令人惊叹。
出身皇商家庭的宝钗有这样的知识和经验也是很自然的,如果让侯门深院里长大的探春小姐突然地展现出这样的才华和手段反而不正常了。
此外,拥有前瞻目光的女性也绝非探春一位,宝钗和黛玉对四大家族的必将衰落也早有意识,凤姐作为管家婆更是深有体会,可卿也曾在梦中告诫凤姐及早准备。
可是真正敢于实施改革措施力求挽将倾狂澜扶即倒大厦的,只有一个探春,这才是她最令人钦佩的地方。
也是她最富于男儿气质的地方。
在那个时代,女孩子做任何事情都要瞻前顾后考虑影响,哪怕是一件好事、一件无伤大雅的事,也都要前前后后考虑清楚,惟恐被人嘲笑或指责。
宝钗和黛玉两个人都是绝顶聪明绝顶优秀的女孩,也在这些方面小心翼翼,后来也因为这个共同点导致她们互相理解结为知己。
湘云也是个男孩气的姑娘,做事也很大胆,比如请客结社和为岫烟打抱不平,都表现了她的敢想敢干,但与探春相比,显得有些冲动,考虑不周。
毕竟探春更成熟机敏,思虑也更深远。
抄检大观园这一野蛮愚昧、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活动令探春伤心气愤不已。
作为曾经参与理家的人,作为这个家族中唯一有些理智的小姐,她对这种行为痛恨已极。
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
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
咱们也渐渐来了。
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这样痛心疾首却又招人忌讳的忠言说出来是很需要勇气的,搞不好会被人传到长辈耳朵里,安她个诅咒”的罪名。
可是探春不在乎,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置,我去自领。
”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