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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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实行项目季度考核和公司年度考核制度。
⑴项目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在工程技术人员所在项目进行,以此确定工程技术人员季度技术津贴发放系数,项目季度考核结果同时也是公司年度考核的一部分。
⑵公司年度考核
公司年度考核由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根据公司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工程技术人员年度技术津贴档次。
2.考核时间
⑴项目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次季度第一个月五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⑵公司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次年二月底之前公布结果。
⑶工程系列见习生的考核,在见习期满后进行,在见习期满半个月内完成并将相关考核、定职定级资料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考核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考核机构
公司和项目分别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并下设考核办公室。
1.公司成立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公司总工程师
副组长:
公司副总工程师
组员:
技术管理部、质量监督部、精测队、中心试验室等部门负责人
2.项目成立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项目书记
生产副经理、工程、试验、测量、质量等部室负责人
3.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部,负责技术人员考核日常管理、组织和督促工作。
4.项目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具体负责工程技术人员考核日常管理工作,上报相关考核材料。
第七条考核机构职责
1.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⑴负责领导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工作,并对各基层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⑵负责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并根据年度考核综合得分评出年度考核层次,推荐享受年度技术津贴档次。
⑶根据见习生见习期满考核综合得分、评出考核层次,推荐其享受技术津贴档次。
2.项目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小组职责:
⑴负责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季度考核评价工作;
⑵负责本单位工程技术专业或工程技术岗位上的见习生考核鉴定工作。
3.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⑴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和业务指导工作;
⑵负责考核材料、结果的收集、整理、统计、归档;
⑶负责组织召开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会;
⑷负责公布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结果、核定年度技术津贴档次及管理工作。
4.项目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小组办公室职责:
⑴负责组织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季度考核工作;
⑵根据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季度考核得分和工程技术人员享受的年度技术津贴档次计算出季度技术津贴标准。
⑶归总、统计并形成考核材料,并将考核相应材料及时上报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简称公司考核办公室);
⑷协助公司考核办公室完成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相应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考核
第八条项目季度考核
1.考核内容
根据工程技术人员所在岗位,考核评价岗位工作完成情况,每季度考核一次,具体评价内容及标准见附件1。
2.考核办法
⑴评价时间:
在每个考核季度末进行
⑵评价程序:
按照分级考核的原则,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总工组织,对工程技术人员当季度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于次季度第一个月的五日前将考核评价分数报公司技术部。
并于次年元月15日之前将四个季度的《×
×
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1~1-10)上报公司技术部。
第九条公司年度考核
公司年度考核为考核项目部年度技术工作管理情况,检查考核详见《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第四章检查考核。
每年年底
公司检查考核,部长及以上技术人员首先个人述职,再进行民主测评;
其他技术人员仅进行民主测评。
①公司考评。
公司考评组对项目技术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分,此评分即为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得分;
②个人述职。
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和岗位职责,从人员素质、工作态度和方法、工作绩效、工作能力、领导能力、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几个方面进行客观、实事求是的自我总结,既肯定成绩,也要找出差距。
③职工评议。
公司考评组组织民主测评,根据评分标准由职工具体评出每位工程技术人员的分数,取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作为被测评者综合素质考察的得分。
⑶年度综合得分
总工年度综合得分=年度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得分×
0.5+个人季度平均分×
0.3+个人民主测评×
0.2
部长及以上年度综合得分=年度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得分×
0.4+个人季度平均分×
0.4+个人民主测评×
其他技术人员年度综合得分=年度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得分×
0.3+个人季度平均分×
0.5+个人民主测评×
第十条考核结果公示
公司每年将考核结果在OA及项目部进行公示,有异议者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考核小组提出书名申诉请求。
第五章考核结果兑现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
1.根据考核结果,公司每年评出先进技术人员10~20名,先进测量、试验、质检人员各5~10名,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并由公司统一发文予以通报表彰,对成绩突出者推荐参加上级机关先进个人评比。
2.公司每年对各专业考核排名后3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若其属劳务用工或临时用工,则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各专业考核排名后3位的技术人员,若其属集团用工,则息工待岗3个月,并做出书面检讨,且取消下一年度技术津贴;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反馈
由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
既要肯定其成绩,提出不足,又要指出改正的努力方向。
对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除做好思想工作外,还要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正要求,被考核人要制定出改正措施和计划。
第六章见习生考核
第十三条工程系列专业或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的见习生见习期满,经考核,根据局、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办理定职定级及其他相关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考核纪律
1.必须坚持考核工作程序,认真执行考核评分标准,坚持当事人回避制度,坚持考核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肃认真地进行工程技术人员的考核和技术津贴评定等考核兑现工作;
3.公司考核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思想觉悟高,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各项目标应及时上报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资料。
确因施工生产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上报考核资料的单位,要将迟报原因和上报期限形成报告,上报公司考核办公室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迟报。
对于无正当理由或未将迟报报告上报审批的单位,将视情况予以取消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相应数额的技术津贴,具体如下:
⑴迟报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资料7天以内的,取消该项目总工半个月的技术津贴,并且在全公司内通报批评;
⑵迟报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资料7天以上的,取消该项目总工一个月的技术津贴,并且在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项目班子评先资格。
5.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具有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管理工作的党、政干部,未列入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范围的,其党、政职务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依据。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1.《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工作考核评价表》
附件1-1:
太焦铁路TJZQ-10标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工作考核评价表
被检查项目:
太焦项目岗位:
总工程师被考核人:
李江南考核时间:
2017.7.24主责考核人员(项目经理、书记)签字:
序号
考核内容
计分规则及扣分标准
扣分
扣分理由
得分
1
施工技术调查(10分)
1.无施工调查提纲扣2分、提纲内容不全面不、细致,分工不明确扣1分;
2.没有及时提交施工调查报告扣2分,内容不完整,未按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标准”相关规定的内容编写扣1分;
3.过程中无针对性的施工技术调查扣2分。
4.对工程方案极大影响的没有详细调查扣1分,在调查报告未反应对工程相关影响的扣1分;
5.无月/季度培训计划扣2分,未按计划进行培训或无培训记录,每项扣1分
2
工程测量(5分)
1.无专人(兼职)负责测量工作扣1分,未建立健全测量复核制1分;
2.对设计部门的交接桩资料未及时进行施工复测扣1分;
3.测量记录不整洁、规范,测量人、复核人签字手续不齐全,记录本要未按类别编号并设专人保管扣1分;
4.测量仪器无专人保管扣1分,未定期校核扣1分。
5.由于测量原因造成工程返工不得分;
6.测量资料虚假、明显编造,与现场不符的不得分。
3
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与管理(5分)
1.无审核施工设计文件记录扣2分;
2.对图纸审核发现的问题无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扣2分;
3.未建立设计文件审核台帐扣2分;
4.没有审核出设计存在的问题而造成返工不得分。
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5分)
1.施组、方案编制前,项目未组织由技术负责人,各生产部门参加的研讨会扣2分;
编制完成后未组织评审会扣3分;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不合理,技术措施可操作性差扣2分,无相应的安全、质量和环保措施扣2分;
3.未按照集团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和网络技术平台规定上报审批或核备扣5分;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因滞后、编写质量等被局通报扣10分;
4.对审批生效后的各种施组和施工方案未能及时下发相关部门和人员扣2分;
5.在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未及时按照规定手续修订施工组织设计,并及时上报原审批单位扣2分。
5
技术交底
(10分)
1.设计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未进行学习传达扣2分;
2.未按照集团公司/子公司颁发《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有关规范、规程编制技术交底书扣3分:
3.无督促和检查技术交底工作,并有监督检查记录扣2分;
4.技术交底书签字不齐全扣2分;
5.没有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错误造成返工不得分。
6
工程数量(10)
1.未进行人员分工扣2分;
2.没有工程数量台账扣2分、工程数量台账不完善扣1分;
3.没有物资消耗总台帐扣2分,没有月度物资应耗实耗台帐扣2分;
4.对上对下计量不及时扣2分。
7
设计变更(5分)
1.未按照有关文件和业主要求办理变更设计工作扣2分;
2.对发生的变更设计文件未及时下发并进行技术交底扣2分;
3.未建立变更设计台帐扣1分。
8
施工过程控制(15分)
1.特殊工序无专项检查扣1分,对参加特殊工序施工的人员、机械设备、测量检测和试验设备的验证和过程参数的监控无完整的记录扣2分;
2.未及时进行隐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