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星石化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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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各类防毒防护器材及设施的配置;
负责涉硫化氢作业过程及防护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负责硫化氢防护专项培训。
2.2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含硫化氢介质设备、管线、自控仪表、硫化氢报警仪的监(检)测、维护和管理。
2.3公司生产部和技术部负责含硫化氢介质装置的优化运行,组织制定有关工艺管理规定,落实工艺防腐、生产、技术措施。
2.4采购部负责按照工艺设计、技术部的要求,采购符合硫化氢防护技术指标的设备、设施及相关物资。
2.5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的硫化氢防护;
负责涉硫化氢设备、设施的质量监督与检查。
2.6消防队负责对公司的防毒器材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硫化氢防护安全技能培训;
负责高硫化氢风险作业的现场监护;
负责事故状态下的现场处置及人员救护。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工程设计
3.1.1设计时应开展硫化氢泄漏风险分析(HAZOP分析等)和腐蚀评估,并提出泄漏预防和防腐要求。
3.1.2含硫化氢介质设备设计选材时,应考虑硫化氢腐蚀及硫含量波动性所带来的影响,对于硫化氢富集的设备、管线,选材应升高等级,按可能达到的苛刻条件进行设计,防止硫化氢腐蚀泄漏。
3.1.3含硫化氢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件、阀门(包括安全阀)、仪表及其他零部件应选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抗硫材料,并具有抗硫化物应力腐蚀开裂(SSC)和氢致开裂(HIC)的性能。
3.1.4存在硫化氢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设计时应按照标准及制度配备适量的设备腐蚀检测、检查工具、硫化氢检测报警仪、防护器材等,必要时提升涉硫化氢装置的安全仪表系统(SIS)等级。
3.1.5含硫化氢介质输送的机泵应尽量选用屏蔽泵、磁力泵,涉高温的机泵和压缩机密封选用双端面及干气密封。
含硫化氢介质的采样应设计为密闭采样器。
3.2风险辨识
3.2.1公司生产部、设备部、安保部、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硫化氢风险辨识,组织制定防止硫化氢中毒的防控、消减措施。
3.2.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投产前或施工(检维修)开车前企业生产管理部门应采取适用的风险分析方法对可能存在硫化氢风险的工艺、设备、设施、受限空间等进行全面的风险辨识。
3.2.3公司应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涉硫化氢危险源(见附件1)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险辨识和危害分析。
3.2.4公司应组织各主管部门对所负责的生产运行、变更开展硫化氢风险辨识,确定风险类别,重点加强取样、切水、装卸车、人工检尺等环节的辨识,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
根据风险辨识结果,绘制硫化氢区域分布图。
3.2.5公司的施工(检维修)主管部门对施工(检维修)作业过程开展硫化氢风险辨识,重点加强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阀门管件更换、一次表拆检等作业环节的辨识,制定和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
3.3生产运输管理
3.3.1对存在硫化物的生产工艺应从原料评价开始,对生产过程物料中的总硫和硫化氢分布等绘制动态硫平衡图(表),制定相应的加工方案、工艺和管理措施。
3.3.2因原料组分、加工流程、装置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工艺控制指标时,严格执行变更管理程序,并设置硫化氢含量动态显示牌。
3.3.3进入硫化氢风险区域的任何人员必须佩带适用的防护器材、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高风险区域必须佩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和对讲机。
3.3.4严格执行含硫化氢介质设备维护保养的规定和要求。
对存在高温、高压的易腐蚀部位应加强检测和维护,定期进行管道、储罐的壁厚检测,加强腐蚀监控。
3.3.5含硫化氢介质的装卸及储罐的上罐检查、人工检尺、取样、切水等作业,应佩带适用的防护器材和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并设专人监护,硫化氢浓度超过30mg/m3(20ppm)时必须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3.3.6对原油罐、污油罐、未加氢的轻质油罐、含硫污水罐等设备采取针对性的防腐措施,根据硫化氢风险辨识结果设置氮封。
3.3.7含硫污水应密闭输送至污水汽提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或就地排放。
应保证脱硫装置、酸性气火炬的正常运转,做好设备、管线密封,禁止将硫化氢气体直接排入大气。
3.3.8含硫化氢介质的接卸、输转过程中,生产、储存、运输(公路、铁路、船舶、管道)等各部门、环节间应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由生产调度部门负责编制含硫化氢介质信息单,内容包括介质总量、硫化氢浓度、路线、时间等,接转部门沿线进行信息传递告知。
3.4施工(检维修)作业
3.4.1在硫化氢风险区域施工(检维修)作业前应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等风险评估(样表见附件2),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配备适用的防护器材,作业点须悬挂“当心中毒”警示牌后,方可办理作业许可,并落实双人监护。
3.4.2进入下水道、窨井、污水池(井)或进入涉硫化氢区域的塔釜、污水(油)罐等的受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执行《奥星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在取样分析时和作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搅(扰)动残留介质造成硫化氢浓度的变化,存在硫化氢中毒风险的作业必须配备个体防护器材、生命绳、通风设备和硫化氢捕消器等。
必要时消(气)防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3.4.3含硫化氢介质的盲板抽堵、阀门管件更换、一次表拆检等作业环节,禁止带压操作,且必须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便携式检测报警仪等防护器材。
作业现场应备用不少于1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3.4.4对含硫化氢介质的设备、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应充分做好吹扫、置换和钝化,对弯头、拐角等死区要特别处理,并注意低点排凝。
设备、设施降至常温方可打开,进入前用清水冲洗,保证内部构件湿润,防止发生硫化亚铁自燃。
3.5应急处置
3.5.1存在硫化氢原料(介质)的企业应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3.5.2应急处置应采用工艺控制、通风、喷淋、洗消或捕消等适宜手段及时清除现场硫化氢。
3.5.3硫化氢检测仪报警时,必须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查、确认泄漏点并按应急处置程序进行汇报、告知、疏散、处置等。
3.5.4在硫化氢风险区域内,人员发生不明原因的晕厥时,无个体防护器具的现场人员应立即撤离,任何人员不得盲目施救。
现场施救时必须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3.5.5发生硫化氢中毒时,气防救(监)护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立即将中毒人员移出危险区并进行心肺复苏术,救助者应避免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及时送有条件的医疗单位进行抢救。
3.6检测与防护器材
3.6.1检测报警仪
1)硫化氢风险区域应设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探头数量和位置按照有关设计规范或风险辨识结果进行布置,相关操作岗位应配备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
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应具备现场声光报警功能且报警信号应发送至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或现场操作室的指示报警设备。
2)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固定式、便携式)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不大于10mg/m3(6.7ppm),二级报警设定值应不大于30mg/m3(20ppm)。
3)检测报警仪应按检定规程要求由具有检定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定。
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
在用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完好率应达到100%。
3.6.2职业危害检测
企业应按照国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AQ/T4269)定期对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结果向员工公布、存档。
3.6.3防护器材
1)存在硫化氢风险的企业应配备硫化氢防护器材,并制定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公司涉硫化氢生产操作岗位、管理岗位按照最高在岗人数100%配备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数量应保证巡检、施工和应急情况下的使用需求,另配20%备用气瓶。
3)防护器材应定期进行检定、检查和维护保养,并保存记录,在用合格率达到100%。
3.7警示与标识
3.7.1硫化氢风险区域、取样点等重点部位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在装置出入口设置硫化氢危害告知牌。
3.7.2硫化氢泄漏风险源多且集中、影响范围较大的高风险区域,应在地面用红色警示线标示区域范围,警示线宽度为100mm。
3.7.3风向标按照高点、低点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在硫化氢风险区域且位置醒目,高度及位置应便于观察。
3.7.4硫化氢浓度大于150mg/m3(100ppm)的管线应设置色环标识,按照3黑2黄的间隔色环进行漆色标识,黑色环色带宽100mm,黄色带宽300mm。
放空管线、机泵出入口处、管线与其他设备等连接处、管线拐角处、装置界区、临边道路等位置须设置色环标识,其他位置以“可视范围内可见”为准设置。
3.8人员培训
3.8.1涉硫化氢岗位的新员工、转岗员工均应进行硫化氢专项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硫化氢防护知识、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逃生避难技能等。
3.8.2进入涉硫化氢风险区域作业人员(含外来施工队伍)均应进行硫化氢专项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满分合格。
3.8.3参观人员和临时指派人员应由企业组织进行硫化氢防护安全教育培训、告知后方可进入。
3.8.4公司硫化氢防护培训要求见附件3。
4检查与监督
4.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硫化氢防护工作的综合监管,定期组织相关专业开展硫化氢防护专项检查,对作业现场进行不定期督查,将所属各单位的硫化氢防护工作纳入安全考核。
4.2公司设备部负责对所属各单位的含硫化氢介质设备的监控、维护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4.3公司生产部对所属各单位的含硫化氢介质装置的工艺防腐、生产、技术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4.4安保部对企业的防毒器材的使用、管理进行检查与监督。
5附则
5.1本办法由奥星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局解释。
5.2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6附件
附件1涉硫化氢危险源(点)列表
附件2受限空间涉硫化氢作业JSA分析(样表)
附件3硫化氢防护安全培训要求
附件1
涉硫化氢危险源列表
所属板块
涉硫化氢危险源
涉硫化氢危险作业
备注
油(气)田企业
井站、集输站、联合站、计量站、净化装置、脱硫装置、集输管道、阀室、放空火炬、污水处理系统
钻井、测井、录井、固井、修井、起下钻、射孔、钻塞、洗井、压井、放喷与测试、取芯作业、吹扫置换、收发球、盲板抽堵
管输企业
长输管道、输油站库、装卸码头
油品接卸、吹扫置换、切水、取样分析、收发球、盲板抽堵、清罐、清污作业
炼化企业
常减压蒸馏装置、催化重整、催化裂化装置、延迟焦化装置、加氢裂化装置、加氢精制装置、气体分馏装置、汽油脱硫醇装置、减粘裂化装置、气体脱硫装置、硫磺回收装置、酸性水汽提装置、胺液再生装置、液化石油气化学精制装置、轻质油储罐、污油(水)罐、煤制气、污水处理系统、汽车火车栈台、火炬系统
切水、人工检尺、吹扫置换、盲板抽堵、装卸、阀门管件更换、一次表拆检、取样分析、清罐、清污作业
销售企业
污水处理系统
清罐、清污作业
生活社区
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系统
清淤、清污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