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3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炉
高炉及高炉出铁场
一
100
/
二
150
三
200
炼钢炉及混铁炉(车)
铁合金熔炼炉
250
有色金属熔炼炉
300
2
化
冲天炉、化铁炉
Ⅰ
金属熔化炉
非金属熔化、冶炼炉
400
3
铁
矿
烧
结
烧结机(机头、机尾)
球团竖炉带式球团
4
加
热
金属压延、锻造加热炉
350
非金属加热炉
5
处
理
金属热处理炉
非金属热处理炉
6
干燥炉、窑
7
非金属焙(锻)烧炉窑、耐火材料窑
8
石灰窑
9
陶瓷
搪瓷
砖瓦
窑
隧道窑
其它窑
500
10
其它炉窑
1997年后
禁排
冲天炉、化铁炉
50*
火电厂执行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炼焦炉执行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7年1月1日之前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机械化炼焦炉,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表1执行。
表1现有机械化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污染物
颗粒物
苯可溶物(BSO)
苯并(a)芘(Bap)
排放标准值
1.0
0.25
0.0010
3.5
0.80
0.0040
5.0
1.20
0.0050
1997年1月1日起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机械化炼焦炉,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表2执行.
表2新建机械化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5
0.60
0.0025
1997年1月1日之前已经投产的但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机械化炼焦炉,应根据补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通过审批的时间,确定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表1或表2执行。
1997年1月1日之前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非机械化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吨产品污染物排放量和格曼黑度按表3执行.
表3现有非机械化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
mg/m3(标态)
Kg/t(焦)
1.2
4.0
二氧化硫(SO2)
240
600
3.0
5.5
6.5
1.00
2.0
3.00
0.010
0.020
0.025
林格曼黑度
级
≤1
1997年1月1日起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非机械化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吨产品污染物排放量和林格曼黑度按表4执行。
表4新建非机械化炼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氧化硫
450
4.5
1.50
2.00
0.015
4.2.61997年1月1日之前已经投产的但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非机械化炼焦炉,应根据补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通过审批的时间,确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吨产品污染物排放量和林格曼黑度按表3或表4执行。
水泥厂执行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985年8月1日之前建设的水泥厂,烟尘和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排放量应按表1、表2执行。
表1生产设备烟尘或粉尘排放限值
生产设备名称
排放浓度
mg/m3
吨产品排放量kg/t
回转窑
0.8
2.1
3.2
立窑
0.6
1.6
2.4
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单台)
1.3
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单台)
0.07
0.10
0.14
表2水泥厂粉尘无组织排放限值
距厂界外20米处空气中粉尘最高允许浓度*mg/m3
*扣除参考值.
1985年8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间建设的水泥厂,烟尘或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排放量应按表3、表4执行。
GB3095中的一类区禁止排放。
表3生产设备烟尘或粉尘排放限值
排放浓度mg/m3
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单台)
表4水泥厂粉尘无组织排放限值
1.5
1997年1月1日起建设的水泥厂,烟尘或粉尘和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应按表5、表6执行。
表5生产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烟尘或粉尘
氮氧化物1)
(以NO2计)
氟化物2)
(以总氟计)
0.30
800
2.40
0.03
0.45
1600
4.80
20
0.06
0.90
50
0.15
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