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口计生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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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版后的人口网分政务公开、办事大厅、公众交流、科普园地四大项58子栏目。

——政策法规:

1.落实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

联合人社、财政部门出台了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方案,集中登记已于7月份结束,待财政审核后于年底前发放。

2.落实低保、并发症补偿政策。

联合民政、财政、卫生部门出台了提高纳入低保管理的计生家庭保障标准的意见和提高2021年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的通知(姜人口计生委〔2021〕70号、74号文)予以落实贯彻市交“20%的提升”。

3.提高特扶对象扶助标准。

共审核、确认特扶对象771人,已按照新标准审核发放。

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对所有下达征收决定书的对象,按要求全部在村居进行了公示。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上半年共审批发放照顾生育证617件,未发现再生育审批中有“吃拿卡要”等现象。

5.实行政务村务、网上权力公开。

统一印发市计划生育村务公开目录至镇、村,并督导各村按照要求进行公开。

——科技服务: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争创优质服务品牌。

推行“一站式”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扎实开展示范站创建活动,指导8家服务站加入争创行列。

2.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启动全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定出台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意见,市站按国家孕前健康检查的要求,配齐全部设备,建立了独立的孕前优生检查实验室,已有100多对夫妇接受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加强出生实名登记工作。

6月份,会同市卫生局对各医疗机构开展了出生实名登记工作督查并进行通报整改,目前这项工作已稳步开展并走向正常化管理。

4.抓好药具工作。

做好药具统计发放工作,对各服务站药品器械的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继续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程,对使用不同避孕措施的育龄群众适时开展服务。

5.上半年病残儿童医学鉴定。

组织12名儿童参加了病残儿医学鉴定有关工作。

——流动人口:

1.夯实信息基础。

目前,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录入率93.1%,反馈率91%。

2.加强信息管理。

目前,镇按照100%的要求参加创建,其他镇区为40%,均超过市交任务。

通过PADIS平台前2次通报显示,我市流出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在全市一直在领先地位,平均办证率为92%,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查验率为100%。

3.推进服务均等化。

落实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服务技术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预算金额为40万元。

国家规定免费基本项目技术服务率达100%。

——发规信息:

1.上半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初步统计为112,通过今年下半年的综合整治,有望进一步走向正常。

2.个案数据覆盖率全员98.15%,数据项完整率全员98.60%,逻辑关系准确率98.49%,面向计生业务流程正在开发有关信息应用系统。

3.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召开两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了半年工作考核,分四个组将考核成绩与镇区党委、政府作了通报对接。

——队伍建设:

1.完成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测试活动。

2.开展“一证五师”职业资格培训工作。

按要求组织参加“一证五师”入职培训。

3.加强在编人员能力建设。

先后举办三期市、镇、村计生干部培训班。

——行风作风建设:

1.开展“人民满意机关”、“百佳基层站所”创建活动。

印发了《关于2021年“人民满意机关”、“百家基层站所”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姜人口计生委〔2021〕71号文)。

2.提升在线咨询、投诉办理工作水平。

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用好计生热线12356,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走访、解决,两次走进市“行风热线”直播室。

——协会工作:

1.落实生育关怀项目。

新增大伦镇海伦羊业、兴泰镇星光特钢厂、娄庄镇威鸿液压件厂三个生育关怀基地。

2.加强协会组织建设。

组建了建筑工人、交通运输工人(出租车)两个行业协会。

3.加强中心户建设。

按要求完善了村(居)协会组织网络。

二、有关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作风行风建设情况  以创建“人民满意机关”、“百佳基层站所”为载体,着力加强机关服务品牌建设,提升执行力,塑造计生部门新形象,全系统作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上半年全市机关作风评议工作中,我委位置提升了8位,合计得分93.4分,市计划生育指导站获90.5分,位列全市站所评议第二名。

1.坚持学习教育,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

年初,通过召开计生系统干部大会、行风监督员及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听取系统干部职工、基层群众对人口计生系统在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针对不足加以整改,制定下发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考核意见。

选树系统内8名优秀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传媒等宣传媒介,以身边典型的先进事迹鼓舞、激励系统计生干部学习先进,赶超先进。

2.坚持品牌建设,在提升群众满意率上下功夫。

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推行计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并按照市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向镇、村两级推进。

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倡导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干群互信的诚信风尚,目前,全市镇、村都设立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

推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强化效能建设,目前13个镇服务站建成“一站式”计生综合服务大厅,强化系统内明查暗访,组织推磨检查3次,整理出存在问题20多项,并及时反馈各镇加以整改。

3.坚持监督检查,在规范计生行政行为上下功夫。

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督查,开展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政策兑现、计划生育“两个纪律”执行情况等专项督查,今年,提请市审计局对5个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进行专项审计,会同市财政局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年审计监督面达20%以上。

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

泰州市作风效能建设推进会后,我委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自查自纠,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收费行为的通知>

,取消了办理照顾再生一孩审批过程中人口公益金的收取,坚决制止强制群众交保证金、押金,购买保险、优生营养素及订购报刊杂志等违规行为。

拓展人口网站互动功能,开设主任信箱、网上投诉、在线咨询、网上评议等专题栏目,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与计生部门对话、点评计生工作的平台。

4.坚持求真务实,在人民满意机关创争上下功夫。

以争创“人民满意机关”、“百佳基层站所”活动为抓手,着力改进全系统工作作风。

 8月30日 ,我委召开了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推进会,下发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并牵头召开各类座谈会、汇报会、成果展示会,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计生、展示计生,取得社会各界对计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近期刚制作完成了计生工作成果展专题片,将在市电视台进行专题播出。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采取多种措施,逐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成效显著。

1.创新形式,宣传教育到位。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营造“知法守法、违法必究”的社会氛围。

把社会抚养费征收有关政策规定编成宣传折页,在执法过程、集中性服务活动中送发到群众手中,提高他们执行国策的意识。

通过市委中心组学习、镇区冬训班,市委党校培训等方式,宣传教育到各级干部,扩大影响,促进全市上下形成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共识。

2.靠实措施,责任传递到位。

我市把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列入镇区政府及站所考核的重要内容,计生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到各镇区与党政负责人进行对接,对征收工作进度缓慢的镇实行预警和督查。

同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明确市计生、公安、财政、审计、监察、法制办的职责,协调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的难题。

3.依法行政,征收管理到位。

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征收决定、送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明确、文书规范。

推行“说理式执法”,组织力量逐户上门做好违法生育对象的思想工作,督促其按期缴纳;

同时实行强制征缴,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按法定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起到了“征收一户、教育一片”的效果。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社会抚养费全额解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上半年,我委共下达征收决定书24份,征收金额38万元,已征金额31万元,征收率81.6%。

4.强化管理,培训教育到位。

加大专项培训力度,通过岗位培训、交流研讨、考查测试等方法,强化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省人口计生委新行政执法文书下发后,我市立即启用了新的法律文书,在5月份、8月份两次举办了全市计生助理、计生服务站站长、法制员学习培训班,全面讲解新文书格式、执法程序等要求,确保做到人人熟练、准确运用,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  以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村、企业、市场)活动为抓手,努力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夯实流动人口基层基础管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1.加强基础管理,明确目标任务。

年初,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村、企业、市场”活动的通知》,列入对镇(区)年度考核。

强化组织网络建设,按要求成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每个住宅小区、村组、企业、市场均建立流动人口协管员制度,至少配备1名流动人口协管员。

强化工作举措,对流出人口管理实行“八个一”管理措施,建立“八项工作制度”,对流入人口管理坚持“五同”原则,坚持流入人口查验证制度,查验证率达100%。

2.加强信息管理,规范平台运行。

加强婚育信息管理,发挥信息的引导功能,我市将办证率、查验建档率列入对各镇区政府考核的目标内容(考核分计7分),要求各地对信息系统反馈的流出成年育龄妇女信息逐一梳理,加强与现居住地的联系,通过发证、寄证等方式,确保办证到位。

我市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周督查月通报制度,对存在的业务性问题做到日结月清,每周对平台进行不少于两次监控,发现未及时接收反馈信息的,及时电话通知相关责任人,做到及时发现,限期解决。

每月5日前将上月基本情况进行专项通报,并将存在问题反馈至镇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

3.加强部门协调,实现齐抓共管。

与公安部门实行信息资共享,每月定期将上月暂住人口信息进行交互。

已召开三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流动人口工作,组织公安、计生流管人员赴高港区刁铺镇进行学习交流。

9月份,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公安和人口计生部门协作工作若干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部门间的协作。

目前,全市各派出所逐步建成流动人口服务窗口,为办理暂住证人员提供计划生育宣传、育龄妇女信息采集、发放《新市民爱心服务卡》等服务。

4.加强示范引领,放大创建效应。

采取分片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把流动人口示范创建要求分解细化每一个流管员、协管员,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7月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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