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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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手册
消防安全手册
前言
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基础与前提,消防安全教育是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主要途径之一。
火灾发生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
绝大多数火灾的发生,与人的因素有关,特别与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制观念、消防安全知识有密切的关系。
因此,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是消防工作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也是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因此,我们公司结合新形势下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任务以及宣传贯彻新的《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作,编写了《消防安全手册》。
其目的就是为各部门开展安全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供参考。
望广大员工认真学习本手册,提高自身安全消防意识,共同搞好公司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共同筑起安全消防的长城。
第一章火灾与消防工作概述
一、火
火是自然界里最早的一种自然现象,是以释放能量并伴有烟活火焰或二者兼有为特征的物质燃烧现象。
二、火灾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危害。
(一)火灾的危害
古往今来,无数的火灾事实告诫我们,火灾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其主要表现在危害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破坏生态自然环境和资源,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经济建设发展。
(二)火灾分类
A类火灾:
指固体物质火灾。
B类火灾:
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C类火灾:
指气体火灾。
D类火灾:
指金属类火灾。
E类火灾:
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
烹饪器内的的烹饪物火灾。
(三)火灾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四)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
引起火灾的直接原因比较复杂,一般常见原因有如下6钟:
1.用火不慎
如用火取暖、照明、烧饭、以及祭祀烧纸,焚香等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2.玩火
如小孩等玩弄火种引发火灾。
3.违反安全规程
在进行生产,施工,动火以及运输储存易燃和可燃物的过程中,因发生违反安全规程引发火灾
4.违反电器安全规程
因安装,使用电器设备,违反电器安全规程,引发火灾
5.吸烟
吸烟,尤其是卧床吸烟,酒醉吸烟,随意乱扔烟头,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
6.其他原因
如物质自然,自然界的雷击,电闪以及自然灾害中所导致的火灾。
(五)火灾发展的过程
火灾通常都是有一个从小到大逐步发展,直至熄灭的过程。
根据这一特点,将火灾的过程分为初期阶段,发展阶段,猛烈阶段及熄灭阶段。
三、消防
消防工作是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工作的总称,是一项人类生活生存和发展中同火灾斗争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项专门工作。
消防工作既有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相联系的科学性;与地域,经济相关的地方性;又有与广泛的生产生活相结合的社会性;还有与国家职能相联系的行政性。
四、消防工作方针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同时规定消防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物质燃烧基本知识
一、燃烧的概念
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或是发烟现象。
二、燃烧的基本条件
人们在长期用火的实践中证明,要使物质发生燃烧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即,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且三要素未受抑制并达到一定的数量级浓度。
三、燃烧的类型
一般分为闪燃、着火、自燃和爆炸。
四、防火的基本措施
1、控制可燃物和助燃物,破坏燃烧的基础。
2、控制和消除着火源,破坏燃烧的激发能源。
3、控制生产中的工艺参数。
4、阻止火势蔓延,不使新的燃烧条件形成。
五、灭火的基本方法
灭火,就是为了破坏已经形成的燃烧条件,以迅速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根据物质燃烧原理和同火灾作斗争的实践经验,灭火的基本方法有:
(一)隔离法
隔离法就是将正在燃烧的或火焰周围的可燃物这隔离或移开,中断可燃物质的供给,
燃烧会因缺乏可燃物而停止。
(二)窒息法
窒息法就是隔绝空气,阻止空气(氧)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物质冲淡燃烧区得空气(氧),使燃烧物质无法获得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三)冷却法
冷却法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着火物质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于燃点之下,使火熄灭。
(四)抑制法
抑制法是基于燃烧游离基链锁反应的机理,将有抑制作用的灭火剂喷射到燃烧区后,参与到燃烧反应过程中去,使燃烧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链传递中断,燃烧反应终止,从而达到灭火目的。
第三章灭火剂及灭火器
一、灭火剂
(一)水
水用于灭火的历史可追溯到几千年前,目前水仍然是主要的灭火剂之一。
今后灭火也离
不开水。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水作为灭火剂,会趋于高效性、多样化。
1.水的灭火作用
(1)冷却作用。
水是一种很好的吸热物质,比热容和蒸发潜热都很大,具有良好的冷却作用。
(2)窒息作用。
水受热汽化后,体积膨胀很大。
一个单位体积的水变为100℃的蒸气时,其体积膨胀约1700倍。
灭火时由水产生的大量水蒸气可以置换空气。
(3)乳化作用。
一种液体会以微滴的形式分散到另一种液体中,这种作用称为乳化。
由于水的乳化作用,液体表面受到冷却可燃蒸气产生的速度下降,火灾就会被扑灭。
2.水的灭火效率
(1)扑救A类火灾。
由于一半固体物质的燃烧往往同时具有高温的火焰燃烧和灼热的表面燃烧,因此用水灭火时要同时考虑到水滴通过火焰时的吸热汽化和到达燃烧物表面时的冷却作用。
(2)扑救B类火灾。
试验表明,水滴直径在0.01~0.1mm的雾状水对扑救沸点在80℃以上的小面积可燃液体火灾是很有效的,滴状水落到B类燃烧物表面时,可使B类燃料表面的温度迅速下降到其闪点以下。
(3)扑救C类火灾。
对于可燃气体流量大,或燃烧面积大的火灾,用水来补救往往是无效的。
此时,水通常被用于进行冷却,或利用水流的冲力及其他机械作用驱赶火焰,保护灭火人员,进行事故处置和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4)扑救带电设备火灾。
高纯度水具有很高的电阻率,几乎是不倒电的。
但是。
随着水纯度的降低,尤其是水中含有酸、碱、盐等电解质时,水的电阻率会显著下降。
故用水灭带电设备火灾,一定要有可靠的技术保障和设施保障。
禁止用普通水直接扑救带电设备火灾。
3.用水灭火的限制条件
(1)不能用水扑救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火灾。
(2)注意发生全表面同时起火的危险。
(3)扑救油品火灾,有发生沸溢的危险。
(4)可燃物体粉尘火灾,只能用喷雾水扑救。
(5)储存有大量的浓硫酸、浓硝酸的场所发生火灾时,不能用直流水直接扑救,否则会引起酸液发热、飞溅。
(二)干粉灭火剂
干粉灭火剂是一种用于灭火的干燥、易于流动的细微粉末。
干粉灭火剂是以具有灭火效能的无机盐为基料,添加改进其物理性能的添加剂(防潮剂、防结块剂、流动促进剂等)经粉碎、混合而制成。
一般借助于灭火器或其他灭火设备中的压力气体将干粉从容器中喷出,以粉雾的形式喷射到火焰,粉雾和火焰接触,通过化学抑制作用扑灭火灾。
(三)泡沫灭火剂
能够与水混溶,并可通过机械方法或化学反应产生灭火泡沫的灭火剂称之为泡沫灭火剂。
大多数泡沫灭火剂是以浓缩液的形式存在,因而又称为泡沫溶液或泡沫浓缩液。
(四)气体灭火剂
气体灭火剂具有不导电、喷射后不留残余物、不会引起二次破坏等优势,常常用来保护价值高且贵重的场所。
气体灭火剂分为卤代烷烃类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剂以及惰性气体灭火剂。
二、灭火器
灭火器能否成功扑救初起火灾赖于三个必要条件:
一是发现火情时能否在适当位置获得足够适用的灭火器;二是灭火器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三是发现火情的人是否有能力正确使用灭火器。
(一)灭火器的分类
灭火器主要是按所充装的灭火剂、驱动灭火剂的型式、灭火器的移动方式分类。
1.按驱动灭火剂的形式分类
(1)储气瓶式灭火器
(2)储压式灭火器
2.按灭火器的移动方式分类
(1)水基型灭火器
(2)干粉型灭火器
(3)二氧化碳灭火器
(4)洁净气体灭火器
(二)灭火器的规格
是按其额定充装的灭火剂净质量来划分的。
目前我国手提式灭火器规格是强制性的,推车上灭火器是推荐性的。
(1)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为:
2L、3L、6L、9L;
(2)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有:
20L、45L、60L和125L;
(3)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为:
1kg、2kg、3kg、4kg、5kg、6kg、8kg、9kg、12kg;
(4)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有:
35kg、50kg、100kg和125kg;
(5)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为:
2kg、3kg、5kg、7kg;
(6)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有:
10kg、20kg、30kg和50kg;
(7)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为:
1kg、2kg、4kg、6kg;
(8)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有:
10kg、20kg、30kg和50kg。
(三)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可将灭火器携带至火场,如在室外使用,应选择在火焰的上风方向、在人可靠近燃烧物的位置,拔出灭火器保险销,一手握住喷射软管,一手抓紧压把,开启灭火器喷射灭火剂。
需要时可不断地开启或关闭压把,间歇的喷射灭火剂。
(2)使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时,一般宜两人操作,可将灭火器推(或拉)至火场,在人可靠近的燃烧物处,展开喷射软管,然后一人用手拔出保险销,开启器头阀,另一人用双手握紧喷射枪,展开喷射软管,开启喷射枪阀喷射灭火剂。
需要时可不断的开启或关闭喷射枪阀,间歇地喷射灭火剂。
(3)当ABC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可燃物的火灾时,将灭火剂对准燃烧物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喷射,并左右扫射;如条件许可,使用者可提着灭火器沿着燃烧物的四周边走边喷,使灭火剂完全地覆盖在燃烧物上,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
(4)当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呈流淌燃烧的液体火灾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同时使用者连同灭火器一同快速向前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第四章初起火灾扑救及火场逃生自救
一、初起火灾的扑救
在火灾发展变化中,初起阶段是火灾扑救最有利的阶段,将火灾控制和消灭在初起阶段,就能赢得火灾扑救的主动权,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危害。
(一)初起火灾的扑救原则
1、救人第一和集中力量的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扑救初起火灾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
在火灾发生后,如果有人受到火势威胁,扑救初起火灾的首要任务就是尽快把被困人员安全地抢救出来。
集中力量,是指在发生火灾后,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有关负责人要按照灭火应急预案把灭火力量和灭火器材集中到火场,在最短时间内抢救被困人员和扑灭初起火灾。
在实施灭火救人的过程中,要做到:
集中力量于火场、集中力量于火场的主要方面、集中使用灭火设施和器材。
集中灭火力量于火场,就是单位发生火灾时,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本单位和本地区临近的专职、义务消防队员及消防器材尽可能集中到火场。
集中力量于火场的主要方面,就是把灭火的主要力量和灭火设施、器材使用在火场的主要方面。
控制了火场的主要方面就等于控制了火场的大局。
集中使用灭火设施、器材,就是在灭火救援中,不要零碎敲打,顾此失彼。
《消防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
临近单位应给予支援。
”
2、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
先控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