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论文范文模板 16页Word文档格式.docx
《案例分析论文范文模板 16页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案例分析论文范文模板 16页Word文档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法学
层次:
专科
分校:
XX分校
指导老师:
XX
目录
一、案由·
·
3
二、案情介绍·
三、案件焦点·
4
四、争议与分歧·
五、本人意见·
6
六、结论·
10
一、案由
都某、杨某共同盗窃案
二、案情介绍
201X年10月11日至201X年5月底期间,被告人都某、杨某与他人(均在逃)交叉结伙,先后实施盗窃作案17次,盗窃物品及人民币总价值51939.42元,并将部分赃物销赃给被告人孟某。
其中4次盗窃作案后,被告人都某实际窃取人民币11950元,但告诉在外望风的被告人杨某只窃取人民币2100元,并分给被告人杨某赃款1050元。
检察机关以被告人都某、杨某犯盗窃罪,被告人孟某犯销售赃物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都某、孟某对指控均无异议。
一审法院认为,在上述4起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都某隐匿的部分财物,因被告人杨某不知情,故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因此对被告人杨某上述4起盗窃犯罪的数额应认定为2100元,对检察机关上述指控中超出部分不予支持,对其他指控予以支持。
被告人都某、杨某归案后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均应从轻处罚。
被告人杨某有立功表现,对其可从轻处罚。
被告人杨某实施盗窃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对其应减轻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都某所起作用较大,被告人杨某所起作用较小,系从犯,对其应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十七条第一、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都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万元;
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4万元;
以销售赃物罪判处被告人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一审宣判后检察机关以一审判决在认定被告人杨某犯罪数额方面有错误为由提出抗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被告人都某、杨某基于相同的盗窃犯罪故意,在实施盗窃过程中分工负责、相互协调、彼此衔接,形成了一个行为整体,系共同犯罪。
根据共同犯罪“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理论原则,原审被告人杨某对其不知情的数额也应承担刑事责任。
遂依法改判,以盗窃罪判处原审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4万元,其余部分维持原判。
三、案件焦点
在解决共同犯罪中行为人共同体的刑事责任分配时,如何以犯罪数额为根据之一对相应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进行评价。
四、争议与分歧
本案中,对被告人杨某犯罪数额的认定,就存在不同的认识。
第一种意见认为,在上述4起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杨某的犯罪数额应认定为2100元。
理由是:
在主观方面被告人都某、杨某事先通过预谋具有了共同的非法占有故意,但因犯罪对象不确定,因此这种故意是概括故意,但在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后,犯罪对象已经明确,面对实际发生的犯罪结果,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已由事前的概括故意转变为事后的具体故意,即对具体的财物具有非法占有故意。
本案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可分的,且被告人都某、杨某的供述相互印证,能够证实杨某仅知道上述4次盗窃了人民币2100元,因此杨某的主观方面就由事前的概括故意转变为具体的故意,即对该2100元具有了非法占有的故意,对其不知情的部分不具有非法占有故意,故对该部分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在上述4起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杨某的犯罪数额应认定为11950元。
被告人都某、杨某基于相同的盗窃犯罪故意,在实施盗窃过程中分工负责、相互协调、彼此衔接,形成了一个行为整体。
在共同犯罪中,杨某虽起望风等辅助作用,但为都某顺利盗窃财物起到了帮助作用,成为完成盗窃犯罪的一环,正是因为两人共同的犯罪行为,才导致盗窃目的的实现。
事前都、杨二人仅对实施盗窃预谋一致,但对于是否能盗得财物或盗得多少财物因盗窃对象的不确定性而无法提前预计,二人主观上对盗窃财物存在概括的故意,即伺机而动,偷到多少算多少,因此,根据我国刑法有关共同犯罪“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理论原则,由于行为人主观上的概括性认识,对二人的盗窃数额的认定应以实际窃取的数额为准,而不应
篇二:
案例分析论文范文两篇
一:
《英国应对疯牛病危机事件》
一、案例背景
或许没有一场危机可以像疯牛病危机这样持续近20年,依然还有新的发展;
或许没有一场危机可以从一场普通的农牧业疫情,发展成为一个国家乃至整个地区的社会、政治危机。
1986年始发于英国的疯牛病,最初只是被认为是一种普通的动物疫情,直到1996年英国政府公开证实了它对人类的致命才引起丁欧盟委员会和各成员国政府的广泛重视,加强了对其的监管和预控。
但不幸的是,这种疾病因子在牛身上的潜伏期只有五年,而在人身上的潜伏期却可长达数十年,更可怕的是,这种疾病因子还可能传染给其他的动物,这样就增加了人类被感染的途径。
因此,疯牛病危机所打击的不仅是欧洲发达的农牧业以及相关产业,更重要的是它打击了公众对政府的信心,直接影响了一些国家的大选和政府的稳定性,并导致了人们对欧洲一体化进程的质疑。
英国是这场危机的发源地和重灾区,英国政府对这场危机初期管理的滞后导致了危机的蔓延扩散。
从1996年开始,欧盟对英国牛肉实施出口禁令.英国政府曾一度采取不合作政蕹,与欧盟成员国乃至欧委会的摩擦不断,“牛肉大战”演化成为外交危机。
1997年布莱尔政府开始在疯牛病问题上与欧盟开展合作,并在内外压力下洱化了对危机的预防、监控和处理的机制,使该危机在英国有所控制。
但是,201X年,疯牛病在德、法等欧盟国家相继发作,导致了新一轮疯牛病恐慌,疯牛病危机成为欧洲人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
二、疯牛病危机的演变过程
(一)疯牛病在英国
1986年10月25日,位于英国东南部的一个风光绮丽的小镇——阿福什德镇发现了第一头患疯牛病的牛。
这是一头黑白相间的奶牛,发病之初,它无精打采,然后是站立不稳,步履踉跄。
到后期便口吐白沫,倒地不起。
经权威兽医确诊后,这头牛患的是疯牛病。
同年,英国国家兽医中心第一次进行检测,发现4起疯牛病病例。
1987年11月,在英国的80个农场发现95例病例。
到1988年,发现2512例病例。
1989年共登记有8443例疯牛病。
封1990年底,疯牛病泛滥至17323例。
1992年达到最高值,为44544例。
(二)疯牛病危机爆发
虽然从发病数量上看,危机自1992年后有所减缓,但从1990年开始,相继发现了猫和猪感染疯牛病的病例,人们开始担心疯牛病会传染给人类。
到1996年,不幸终于被证实了,3月20日,英国政府宣布,10名新型克雅氏病患者与疯牛病有关,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整个英国乃至整个欧洲“谈牛色变”,在短短的几个月中,欧盟多个国家的牛肉销售量下降了70%,各成员国间因为“牛肉”而互不信任,纷争四起。
1996年到201X年5月6日,英国已有89人被证实死于新型克雅氏疾病。
英、法、德等国民众纷纷通过示威、抗议等各种形式表达对政府危机管理无能的不满.隐藏已久的疯牛病危机骤然表面化,从一场农牧业领域的经济危机升级为社会、政治危机。
1996年3月27日,欧洲理事会禁止英国出口牛肉及相关产品。
1996年5月24日,英国上诉欧洲法院,要求收回出口禁令,虽被驳回,但批准其可通过与盟国政府谈判取消禁令。
1996年6月21日,欧盟成员国政府首脑会以签署《佛罗伦萨框架协定》,要求在英国达到以下先决条件的基础上,取悄对英国牛肉进口的限制:
淘汰性屠宰有被感染危险的动物;
改善英国的动物身份证和追踪体系;
立法禁止将哺乳动物的肉和骨头用于动物饲料;
屠宰30个月大的牛;
有效清防屠宰后动物尸体残留的危险材料。
除了通过出口禁令来制止疯牛病危机的蔓延以外,欧盟还采取了其他的防范措施,包括:
1997年4月1日开始实施关于处理动物肥料的“严格加工标准”;
1998年5月1日开始对检测、控制和消除疯牛病实施“积极监督”。
欧盟的这些措施一度使消费者对牛肉安全和消费的信心回升,但201X年爆发在德、法等国的新一轮危机又使消费者信心再度跌落下来。
这使欧盟不得不采取紧急措施,试图恢复市场信心和牛肉消费。
尽管有严密的措施,疯牛病危机还是在整个欧盟地区爆发了,迄今只有三个国家未发现疯牛病。
201X年2月初,欧盟各国农业部部长开会时一致认为,疯牛病危机对欧盟的经济和社会压力已经达到“紧急状态”。
201X年10月,法国一些超市里发现了被怀疑染有疯牛病病毒的牛肉,引起普遍恐慌。
疯牛病危机使法国的牛肉销售量锐减,出口遭到重创,法国农牧民经济损失惨重,政府在这场危机中承受了来自各方的巨大社会压力:
一方面为了消费者利益必须采取断然措施控制疯牛病蔓延;
另一方面又要想办法尽量帮助牛农渡过难关。
此后不久,德国、西班牙和意大利也相继发现了疯牛病病例,整个西欧陷入了一场严重的疯牛病危机。
201X年2月22日,因疯牛病危机而遭受惨重损失的法国农牧民在法国总理者斯潘参观第38届巴黎国际农业博览会时举行了抗议示威。
他们对政府没能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农牧民的利益表示强烈不满。
(三)疯牛病危机扩大化
疯牛病危机使欧盟内部的贸易摩擦增加。
这其中最为明显的例子就是“英法牛肉大战”,尽管欧盟已经于1999年取消了英国牛肉的出口禁令,但法国政府仍拒绝解禁,201X年12月,欧盟法院曾下令法国解除这项禁令,遭到了法国政府的拒绝。
英国对此强烈不满,认为法国不是在“防止疯牛病蔓延”,而是实行贸易保护主义,为此,英国一些进口商对法国的水果、酒类和其他食品进行了抵制,这对两国的贸易往来产生了不利影响。
随着疯牛病的进一步蔓延,类似的贸易摩擦同样不可避免,这已经影响到欧盟内商品自由流通的正常运转。
欧盟内部围绕共同农业政策的分歧因此进一步扩大。
疯牛病危机发生后,有些成员国要求从农业预算的其他项目中投出资金用来支持养牛业。
但有的成员国却认为,这样做会造成欧盟农业政策的混乱.损害更多成员国的利益。
欧盟委员会负责农业事务的委员费施勒甚至表示要重新审查共同农业政策。
德、法政府则主张修订欧盟农业政策,重新确定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认为只有进行根本性的转变才能重新使人们相信共同农业政策的可靠性。
他们还提出重新安排农业援助问题,将农业财政支持与遵守消费者保障权益、环境保护和动物保护的各项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