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物业培训教案第四讲:保安与停车场管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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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安勤务管理 56
16)1.保安勤务一般性原则及特点 56
17)2.保安勤务管理范围 57
18)3.停车场及交通管理 58
19)4.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59
20)5.消防管理 59
21)6.保安员日常管理 59
四、保安岗位规程 60
五、停车场管理 60
22)1.收费管理(停车场收费标准及依据) 60
23)2.车辆的安全管理 61
24)3.车辆进出及车位管理 61
25)4.停车场的设施及设备管理 62
26)5.交通指挥手势管理 62
27)6.车辆损坏及车内物品被盗的处理 63
28)7.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64
保安及保安服务业常识
保安解释:
即保障安全的意思,理解为为了达到安全目的而进行的对人或物的保护活动。
1、保安服务业产生与发展
最早创办保安服务公司的是美国的平克顿侦探社(1850年),其业务范围比较广泛。
我国的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是1984年底在深圳蛇口工业区创立的,刚开始的服务对象是外资企业及外商集中住宅区,目前,经公安机关批准成立的保安服务公司已近2000家,从业人员近40万人,与此同时,经公安机关注册批准的自建内部保安组织数量及从业人员人数已超过保安服务公司的规模。
2、我国保安服务产生的原因
1.社会对保安防范需求快速增长;
2.公安机关无法满足社会各界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范服务的需求。
3、我国保安服务发展的几个阶段
1.初级阶段(1984-1990)。
2.清理整顿阶段(1990-1997)。
3.逐步规范发展阶段(98年后)。
4、保安服务的基本原则
1.依法经营、保护合法;
2.公平自愿,有偿服务;
3.坚持公安机关监督管理和指导(审批、年审、归口管理、培训)。
5、保安服务组织分类
按类别分为:
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
6、保安服务组织与公安机关的区别
1.性质不同(刑事执法——安全防范服务);
2.法律权限不同(一个有法律赋予的治安行政管理权、执法权—一个无此权利)
3.主要职能不同(管理、预防、打击、改造——防范);
4.服务形式不同(无偿——有偿);
5.服务对象不同(全社会——特定客户);
6.管理模式不同(行政、半军化——企业化);
7.经营来源不同(财政支付——服务报酬)。
7、服务范围
1.提供守护、巡逻服务;
2.提供贵重物品和危险品押运服务;
3.提供公众活动保安服务;
4.提供安全技术设施服务等。
8、禁止从事事项
1.为个人提供人身保安服务;
2.经营各类枪支、弹药、管制刀具;
3.经营警用标志、服装、警械;
4.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劳动纠纷;
5.监视他人生产和生活;
6.与保安服务无关的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9、内部保安组织组建
(1)任务:
①.担负单位内部门卫、守护和巡逻工作;
②.做好单位内部“四防”工作;
③.向单位员工、家属宣传治安防范知识和治安管理规定;
④.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设立条件:
①.有专职管理人员;
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③.有一定数量的保安员;
④.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学习训练、日常管理、值班勤务、考核考勤、请示汇报);
⑤.有合理的福利制度(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
(3)接受监督、指导(管理)的内容:
①.实行持证上岗;
②.注册登记;
③.定期报告情况;
④.岗前培训(两证)及岗位轮训;
⑤.统一装着、佩带专用标志;
⑥.不得对外提供有偿保安服务;
⑦.严格执行《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10、保安员的招聘
招聘保安员的基本条件:
A年龄,B身高,C文化程度,D身体状况,E品行表现。
保安员应聘应出具的证明材料:
A身份证,B学历证,C健康证明,D《劳务证》,E计生证。
保安员应具备的素质:
具备一定政治、业务素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
11、保安管理的特点
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是为防盗、防破坏、放流氓活动、放灾害事故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目的是保障物业管理公司所管物业区域内的财产不受损失,人身不受伤害,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1.综合性强、管理难度大
2.服务性强
3.保安人员素质要求高
12、保安员的职责
保安员有责任防止火警、水淹、盗窃、诈骗及刑事破坏,并紧记要保密。
13、保安工作分类
该项工作具体可分为:
门卫、守护、巡逻三个方面。
相关法规
1、宪法的基本知识
(1)宪法的概念
①.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经过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根本大法,又称“母法”。
②.颁布及修改过程:
1954年制定颁布第一部宪法,1975年制定颁布第二部宪法,1978年制定颁布第三部宪法,1982年制定颁布第四部宪法,即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共修改三次(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的八届人大一次会议,1999年3月的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2)公民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公民——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公民的法定权利
①.平等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②.政治权利(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民主自由权、管理监督权等);
③.自由权(人身自由,尊严和财产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宗教自由);
④.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
⑤.社会经济权(劳动权、休息权、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
⑥.文化教育权。
2、刑法有关常识
1979年7月1日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修订。
(1)犯罪的概念及构成
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以及其它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
(2)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①.正当防卫——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必要损失的行为。
②.正当防卫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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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目的必须正当(保护合法权益);
针对不法侵害者;
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③.紧急避险——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称紧急避险。
④.紧急避险的条件:
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足以使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危害的;
必须是面临的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
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之下;
必须是为了使更大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保安勤务管理
1、保安勤务一般性原则及特点
(1)保安勤务中紧急情况的处置原则
①.坚持公安机关领导、争取客户单位配合的原则;
②.防为主、疏导教育的原则;
③.迅速及时、果断处置的原;
。
④.统一指挥、整体作战的原则;
⑤.因事施策、区别对待的原则;
⑥.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2)保安勤务管理的原则
①.统一指挥;
②.分工责任;
③.密切合作。
(3)保安勤务管理的程序
①.受领勤务;
②.准备工作;
③.制订勤务方案;
④.传达任务、进行动员;
⑤.勤务部署;
⑥.落实各项制度和检查;
⑦.紧急情况处置;
⑧.撤收勤务。
(4)处理问题灵活把握
①.保安员所接触的问题纷繁复杂,这样处理不同问题的方法就不能千篇一律,否则寸步难行;
②.B、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没有固定模式来应付,处理问题的方法要及时变通。
③.所谓处理问题要灵活,是指处理问题要随机应变,具体的讲就是要把原则性问题和非原则性问题区分开来,然后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采取不同的处理发方法。
一方面,对于原则性问题,必须严格把关,一丝一毫也不能让步,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物品外出无放行条、无关人员随意出入等,这些与门岗是格格不入的,如果不制止,那么制度就变成一纸空文,势必给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危害,所以在原则性的问题上不允许灵活。
④.另一方面,对于非原则性问题有时则不能太认真、太计较,不宜过多地纠缠,否则越理越不顺,越论越不清,以致于浪费时间,牵扯许多不必要的精力,影响了对原则性问题的处理。
如:
施工人员进入大门慢些掏出证件、登记时态度缴慢些、说话难听些等。
(5)重点要害部位的守护
①.切实了解掌握保安人员的基本情况;
②.严格管理;
③.安装必要的技术防范设备。
2、保安勤务管理范围
(1)辖区日常管理
陌生人进入所管区域必须询问清楚,详细登记后方可放行,夜间应禁止施工人员及无关人员进入所管区域,规定时间内进入所管区域的施工人员应验证登记;
(2)管辖区域内严禁以下人员进入:
拾荒、衣冠不整者;
推销、叫买叫卖者;
未经业主同意的送货者;
未佩戴施工证的施工者;
其他有损管理区域形象、清洁及安全的人员。
①.外来人员不准进入无关楼层和地点,施工人员不准乘坐客梯。
不准随意弃置垃圾杂物,不准毁损公物;
②.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消防、用电等安全规定,烧焊必须申办动火证;
③.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和环境,所有人员禁止在小区打闹、大声喧哗、乱弃垃圾、随地吐痰、做危险运动和洲戏;
④.逐日对物业的门窗、照明设施、电器、消防设备、空调系统等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管理处,直至维修保养好为止。
特别是风雨前或风雨中更要加强检查;
⑤.发现盗窃、破坏者,要立即报告上级和提请其它岗位支援,并当场予以制止或抓获,交上级或公安机关处理;
⑥.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做好抗灾准备,若发生自然灾害,要发扬大无畏的精神,科学合理地保护业户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停车场及交通管理
(1)指挥车辆顺序进出,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疏散进出口的交通;
(2)禁止一切车辆在车场内加油或车与车之间过油及维修车辆;
(3)固定车位业主停车,凭管理处颁发的泊车证和磁卡进出,并按泊车证号停放车辆;
(4)认真登记临时车进出车辆型号、牌号及进出时间等情况,并检查泊车证和磁卡,发现转借、立即报告管理处相关人员处理;
(5)外来车辆临时停放,先在入口领取临时停车卡,在管理人的指导下刷卡进入;
(6)保安人员引导车辆泊入规定的泊车位,禁止任何车辆停在非泊车位(私家车位);
(7)停车场按规定时间关闭,在关闭时间内,保安员不得允许任何车辆进出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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