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规划鸡西市妇女发展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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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五年是我市加快转型发展、推进兴市富民的关键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
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既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现妇女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凝聚妇女共识、汇聚妇女力量加速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市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黑政发〔2016〕25号)和《鸡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鸡政发〔2016〕16号)的目标要求,本着符合省情与兼顾市情相结合、全面保障与特殊保护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鸡西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保障妇女权益,不断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努力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2.坚持男女平等,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相关制度,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把保障妇女权益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
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妇女协调发展。
加大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政策、增加投入、优化项目等扶持措施缩小城乡区域间妇女在人均收入、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推进城乡妇女共享改革成果。
4.坚持妇女参与,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拓宽广大妇女共享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创新妇女参与方式,引导和支持妇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总目标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稳步提高;
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
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
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
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
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生存发展环境更为优化;
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延长妇女健康寿命。
——实现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妇女在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得到宣传普及。
——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不断提高。
——妇女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健康管理率提高。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提高孕产妇保健水平。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孕产妇重度贫血患病率下降到3%以下。
3.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
——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降低。
4.提高自然分娩率。
——自然分娩知识知晓率提高。
——剖宫产率降低。
5.提高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率。
——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5%以上。
——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提高,死亡率降低。
6.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水平。
——妇女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提高。
——妇女心理健康服务得到增强。
——妇女产后抑郁症得到预防和干预治疗。
7.控制艾滋病、性病、乙肝等疾病传播。
——妇女艾滋病与性病新发感染得到遏制。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实现全覆盖。
——对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干预治疗比例达到95%以上。
8.提高出生人口健康水平。
——婚前医学检查率提高。
——乡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全覆盖。
——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水平提高。
——产前检查率达到98%以上。
9.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
——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普及优生科学知识,预防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果。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力度。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健全服务网络,坚持公益性质,提供妇女人人共享的保健服务。
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程度。
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提高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和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着力加强农村、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加强县(市)区、乡(镇)、村妇幼保健人员的专业培训,选派医学本专科毕业生充实基层医疗队伍,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妇女健康的非法行为。
2.提高基层孕产妇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
建立和完善产科急救和双向转诊的服务体系,完善产科急救网络。
推广适宜的助产技术,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对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提高基层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
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为边远贫困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创造条件。
3.创造促进自然分娩的环境和条件。
在全社会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识,为孕产妇及家庭成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引导孕产妇选择科学的分娩方式。
加强围产期保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严格控制剖宫产。
加强产科医护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助产水平。
4.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
普及防治知识,增强和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建立定期筛查制度,扩大城乡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对贫困“两癌”患病妇女帮扶救助的覆盖面;
增强妇女健康意识,强化文明生活习惯,推动将妇女“两癌”检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体系,确保妇女定期接受妇科常见病检查和“两癌”筛查,对贫困、重症患者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各级配套经费的落实。
保障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的开展。
5.加强对妇女营养健康的指导和干预。
大力开展营养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倡合理、科学的膳食结构。
加强对孕妇、乳母贫血高危人群的科学指导和必要干预。
推进绿色品牌农业发展,扩大绿色食品种植面积。
加大对强化食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食品营养与安全。
6.加强精神卫生指导服务。
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专业培训,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
7.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性疾病。
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
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
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
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强化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8.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和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
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新技术和新方法,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
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
9.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
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加大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和提高流动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0.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
加强科学指导,增强妇女健身意识,积极发展城乡社区体育,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妇女体质。
加强脑卒中等东北地区慢性、多发性疾病的健康管理,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
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事业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二)妇女与教育。
1.适龄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学前3年女童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
2.女童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适龄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
3.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左右。
4.提高女性终身教育水平。
——女性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提高。
——女性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以下。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2年以上。
5.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得到充分体现。
——性别平等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本教材或主题教育活动。
——党校(行政干部学院)普遍开设性别平等课程。
1.强化教育领域的性别平等意识。
在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中增加性别视角,体现社会性别意识。
2.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
在师资培训计划和师范类院校课程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强化社会性别意识。
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
3.切实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资助贫困和残疾女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多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保证在园贫困家庭、孤儿和残疾女童享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4.创造有利于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YYY的宣传力度,增强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
加大助学力度,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女童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
5.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女性资助全覆盖,满足农村、贫困地区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女性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
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性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
6.为妇女提供继续教育机会和资源。
建立完善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模式。
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