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院和民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两套文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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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内容
(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1.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创新体系建设,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从早从小”化解,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一码解纠纷”。
加强巡回服务、上门服务,为辖区内基层自治组织解决纠纷提供培训指导,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2.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商会调解等诉前解纷作用。
加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办,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体验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1.全面推进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快审,以“一次办好”为目标,提档升级诉讼服务,以更高的标准、更便捷的服务满足群众需要。
2.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
对推诿、拖延、拒不立案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投资创业信心,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1.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2.大力推行网上询价、网上拍卖,减少评估和拍卖费用。
3.对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实行破产保护,依法重整和解,帮助企业脱危解困。
(四)切实实施民法典,加强对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公开庭审、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做好民法典宣传普及工作,引导群众增强民法思维,让民法典切实走进百姓生活。
(五)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
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优先立案、优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的“绿色通道”。
常态化开展涉农民工工资集中执行活动,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与运用,“以惩促执”打击失信行为。
(六)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司法建议通报反馈、旁听庭审等机制,形成府院联动工作新格局,推动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既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又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七)畅通监督渠道,构建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1.公布执行干警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
2.建立执行信访值班制度,每天(含周六、周日)安排1名中层干部和正式干警在执行信访窗口值班,认真接待信访当事人,妥善处置涉执信访案件。
3.强化善意、文明执行,依法审慎实施强制措施,用好、用活执行和解制度,优化查封、变价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4.细化执行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广泛推行律师调查令,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5.推广应用智慧执行App,让当事人更直观、更便捷地了解执行、监督执行。
(八)大力推进信息化应用建设,有效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1.深化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道交一体化平台”运用工作,促进纠纷源头治理和公正高效便捷化解。
2.依托移动微法院、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集中送达平台,推行诉讼事务网上申请、网上办理;
积极引导当事人和律师使用网上证据交换系统在线质证、使用网上庭审系统在线庭审,努力实现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九)畅通信访渠道,着力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1.开展治理重复访专项活动,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
2.提前公示法院接访计划,坚持院领导每日接访,变“被动”为“主动”,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3.公布审判办案团队联系方式,开通网上信访、电话约访,畅通信访渠道。
(十)加大平安建设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不断巩固和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成果,始终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打得彻底,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2.持续开展法律“七进”,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发放宣传单、法律咨询等途径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支部要在学习教育环节,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法院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本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业务部门、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资料报送情况进行督察,并发布督察通报。
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号召法院干警“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单位”,虚心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
重点深入矛盾解纷易发地、治安隐患集中地,走访服务对象、特殊群体、困难企业、困难群众,听取对法院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让为民服务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2021年民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民政部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X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X民字[2021]XX号)安排,结合市民政局实际,现制定XX市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X党委X届X次、X次全会和市委X届X次、X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2月。
三、主要任务
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民政业务领域服务对象所急所忧所盼,部署深入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行动、“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和“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等具有民政特色的实践活动。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
“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规模,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增强服务企业能力,强化勤俭节约办会意识,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倡导节俭办会,压缩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真正为会员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
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机制。
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
(责任单位:
社会组织管理科)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
“解忧暖心传党恩”专项行动聚焦特殊群体,动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指导地方民政部门适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以全面推行低保等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为抓手,加大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督导与绩效评估,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办法、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救助准入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刚性支出扣减、困难重残重病人员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惠民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坚决纠正“错救”“漏救”等问题,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
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梯度化、多层次发展。
以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估办法》,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和生活状况评估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
(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板凳会”等民主协商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社区民主协商月”活动,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多样化。
组织实施2021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推动“三社联动”,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人才发展,引领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四)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
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区划管理工作,明确乡(镇)、村级界线,组织开展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开展地名“互联网+”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建立地名命名更名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加大对地名管理和服务的培训;
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编制《XX市主城区地名规划》,组织地名专家编写《XX市历史地名考》二、三卷;
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
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地名标示牌规范化设置,对市辖区建成区主干道门牌进行更新,安装标准地名标示牌。
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
(五)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
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精准发放,适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
根据X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现具有X夏户籍的残疾人不受户籍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