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科孵化园质量检验计划大学毕设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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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科孵化园质量检验计划大学毕设论文

*********************

项目质量检验计划

 

审批:

年月日

审核:

年月日

编制:

年月日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1

第二章质量检测计划适用的范围及编制依据2

第三章质量目标3

第四章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3

第五章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5

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5

第七章检验计划内容8

第八章工程主体部分所涉及到的原材及其检验计划8

第九章分项工程检验9

第十章分项工程评定的说明27

第十一章基础工程结构验收程序29

第十二章主体工程结构验收程序29

第十三章竣工验收程序29

第十四章主体施工阶段的主要试验内容30

第十五章结构实体检测31

第十六章计量器具检验31

附表一:

检验批划分表32

 

一、工程概况

1.1、*******科技孵化园占地面积408亩,总共由59栋单体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拟建工业标准厂房、研发设计中心、品牌展示大厅、电子商务中心、配套设施及综合办公等多功能业态服务体系。

该园区****************。

1#、2#、20#楼为配套设施,3#楼为品牌展示大厅、20#楼为研发设计中心,其余为54栋工业标准厂房,建筑结构类型:

混凝土框架结构,部分厂房为钢结构;建筑层数为二层,局部一层和三层。

目前只开工建设国际企业港展示区(1#、2#、3#楼),以下工程概况为国际企业港展示区。

1.2、因本工程场地为Ⅱ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采用“素土挤密桩法”消除桩长范围内湿陷,提高承载力。

素土桩成孔桩径D=400mm,桩顶设500厚3:

7灰土垫层压实系数不小于0.96,桩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180KPa。

1.3、结构设计特点和主要内容:

结构安全等级

二级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50年

抗震设防分类

丙类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丙级

抗震设防烈度

八度(0.20g)

黄土地区建筑物分类

丙类

场地类别

Ⅱ类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B类

基础形式

独立基础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建筑物耐火等级

一级

黄土地区湿陷等级

自重湿陷Ⅱ级

框架抗震等级

二级

冻土深度

0.6米

1.4、使用材料:

1、砌体:

±0.000以上:

外墙均为200(100)厚MU5.0非承重空心砖,混合砂浆M5.0;内隔墙均为200(100)厚MU5.0加气混凝土块,混合砂浆M5.0;卫生间、设备管道井隔墙采用200(100)厚MU5.0非承重空心砖,混合砂浆M5.0。

竖井的砌筑:

暖通送风竖井的内侧应随砌随抹20厚1:

2.5水泥砂浆,并赶光压实。

2、钢筋:

采用HPB235级钢筋,HRB335级钢筋,HRB400级钢筋。

型钢:

Q235碳素结构钢。

3、防水:

防水等级Ⅱ级,一道设防,防水选用3mm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一道,保温层为65mm厚XPS挤塑保温板(B2级);卫生间、厨房地面防水材料采用2厚防水聚氨酯防水涂膜

4、混凝土强度等级

(1)框架柱、梁、现浇板混凝土强度等级C35

(2)基础垫层:

C15(垫层厚度100mm),综合楼基础梁、板为C30。

(3)构造柱、填充墙水平系梁、圈梁为C25

二、质量检测计划适用的范围及编制依据

1、本质量检测计划适用于本工程主体施工阶段

2、质量检验计划编制说明:

**********科技孵化园质量检验计划,是规定该工程涉及到的原材、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办法、评定标准以及执行检验和评定措施的条文,是约束甲、乙及监理方检验行为的标准,该计划详细地规定了所有检验项目的执行办法及评定标准。

所有检验计划均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制定,具有权威性和可执行性,在检验计划中详细的规定了项目部成员及甲方、监理的责任和权限,所有参与检验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检验计划进行检验,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及检验计划的落实情况。

3、质量检测计划编制依据

(1)中创博锐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园施工图纸及相关的工程变更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3)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3)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6)地下室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2)建筑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3)《建筑工程检验与评定标准》

(14)《建筑施工手册》

三、质量目标

质量优良,一次验收合格。

四、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4.1、三检制

1、自检:

在每一项分项工程施工完后由施工班组对所施工产品进行自检,并由班组长填写自检记录表。

报项目部质量部门进行核定,主要分部由公司质量部核定。

2、互检:

经自检合格的分项工程,由专业工长和质量员组织上下工序的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并由质量员填写检查记录。

3、交接检:

上下工序班组通过互检认为符合分项工程验收标准要求,双方填写交接检记录,经工长签字认可,并由工长填写好交接检记录,报项目工程师确认。

4.2、检验批及分项工程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验收前,施工单位先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4.3、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4.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首先要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4.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勘察单位参加地基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时,可以不参加)。

4.6、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度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分包单位对承建的分项工程进行检验时,总包单位参加,检验合格后,分包单位应将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待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4.7、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4.8、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五、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5.1、本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并据此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验收。

5.2、分部工程的划分:

本工程按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十个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取暖、智能建筑、通风和空调、电梯、节能。

5.3、主体分部的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5.4、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进行划分。

5.5、本工程结构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目前本工程只开工建设楼国际企业港展示区工程,国际企业港展示区划分为3个流水段,后期厂房按栋划分,国际企业港展示区工程检验批划分见附页。

六、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6.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6.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6.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6.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即为工程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

验收合格的条件有五个: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不仅要全面检查其完整性,而且对分部工程验收时补充进行的见证抽样检验报告也要复核)。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对主要使用功能须进行抽查。

抽查项目是在检查资料文件的基础上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商定,并由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法确定检查部位,检查要求按有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进行)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6.5、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分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指在检验批验收时,主控项目不能满足验收规范或一般项目超过偏差限值的子项不符合检验规定的要求时,应及时进行处理的检验批。

其中,严重的缺陷应推倒重来;一般的缺陷通过翻修或更换器具、设备予以解决,应允许施工单位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验收。

如能够符合相应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则应认为该检验批合格。

第二种情况,是指个别检验批发现试块强度等不满足要求等问题,难以确定是否验收时,应请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

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该检验批仍应认为通过验收。

第三种情况,如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该检验批可以予以验收。

一般情况下,规范标准给出了满足安全和功能的最低限度要求,而设计往往在此基础上留有一些余量。

不满足设计要求和符合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两者并不矛盾。

第四种情况,更为严重的缺陷或者超过检验批的更大范围内的缺陷,可能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

若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达不到规范标准的相应要求,即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完全储备和使用功能,则必须按一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加固处理,使之能保证其满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

这样会造成一些永久性的缺陷,如改变结构外形尺寸,影响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等。

为了避免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在不影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条件下可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责任方应承担经济责任,但不能作为轻视质量而回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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