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4161194 上传时间:2022-10-19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铜仁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铜仁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铜仁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铜仁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铜仁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铜仁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铜仁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铜仁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铜仁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2.各学院应根据专业性质及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明确各种类型实习活动的组织形式,采用集中、分散、顶岗或其它相应的方式,有组织地进行实习工作。

教育实习主要采用集中、顶岗等形式开展。

3.学校鼓励各学院对实习内容进行改革,使实习工作适应当前形势,确保实习质量。

四、工作程序

(一)制定实习大纲

1.实习大纲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安排的实习环节拟达到的教学目标及实习教学的具体要求,是制定实习工作方案、组织实习和对学生进行业务考核的主要依据。

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实习环节均应制定有实习大纲。

2.实习大纲的内容应包括:

实习性质、目的和任务、组织形式、内容和要求、实习程序、阶段安排、学生实习报告的内容与要求、指定参考资料、成绩考核及评分办法等。

3.实习大纲由各专业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报教务处审批后实施。

4.在实习大纲执行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定期修订。

(二)落实实习单位

1.各学院应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组织落实具体实习单位。

师范类专业的教育实习单位由教务处及专业学院共同落实,非师范类专业的专业实习单位由教务处指导各学院落实。

2.各学院应重视实习基地的建设。

所选择的实习基地要与专业对口,生产比较正常,技术、管理水平比较先进,能够满足实习教学要求。

3.集中实习、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实习单位的规模、设施等条件能基本满足实习大纲的教学要求;

(2)服务地方发展,实习单位应就地就近,相对稳定;

(3)实习单位应重视学生实习工作,能提供实习指导,并能妥善安排师生食宿;

4.分散实习对实习单位的基本要求由各专业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5.采用分散实习的专业,对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确有困难的学生,应妥善落实其实习场所。

6.各学院应注重与实习单位的长期合作。

符合遴选条件的实习单位,可挂牌进行长效合作。

(三)制定实习工作方案

1.任何形式的实习均应该根据实习大纲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

实习工作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及要求、实习地点及单位、起止时间、实习形式、工作小组、实习流程、安全工作方案、经费预算等。

2.教育实习由教务处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全校师范专业的教育实习工作安排与监控,专业实习由各学院制定工作方案并负责实施,教务处与专业学院共同监控。

3.实习工作方案要有详实的安全工作预案,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学生购买必要的意外保险。

4.实习工作方案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提前、推迟或缩短实习时间。

特殊情况需变动者,须经专业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5.专业学院制定的实习工作方案在实习活动开展前交教务处备案。

(四)确定实习指导教师

1.各学院应指派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应指定具体负责人,共同完成实习学生的指导与管理工作。

2.根据实习形式的不同,实习指导教师分为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实习巡回指导教师。

3.教育实习的带队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学生人数及教学实习点的分布,由学院推荐,教务处统筹安排;

其他类型的实习活动的指导教师,由各学院负责指派。

4.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主要在专业教师中选定。

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认真负责、教学经验丰富、对本专业的实践教学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五)实习准备

1.各学院应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专业实习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系(教研室)负责人、指导教师等组成,全面负责实习工作,并明确分工。

2.在实习工作开展前,各学院要组织实习指导教师认真学习实习大纲和工作方案,按实习大纲和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具体工作。

3.各学院应于实习前召开学生实习动员会议,使学生了解实习的目的、任务、内容、方法与时间安排等,认真做好学生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及保密教育等,并签订《铜仁学院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

4.留学生实习工作,所在学院要提前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做好备案登记,并对留学生开展实习专题教育。

(六)实习开展

1.实习期间,各学院应派专人到各实习点进行巡视,及时掌握指导教师工作情况、学生实习情况,督促指导教师及学生按时完成实习任务。

2.对采用集中实习的专业,原则上学生不得自主实习。

对采用分散实习的专业,专业学院要主动与学生实习接收单位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

3.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专业学院应要求其提供自主实习单位接收函,并要求学生及家长签署《铜仁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及保证书》。

4.采用分散实习的专业,实习开始2周后,学院负责人应统计填写实习情况统计表,于第4周交教务处备案。

5.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在满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时长、形式等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第8学期参加实习。

实习方式主要采用顶岗、分散实习的形式,由专业学院安排落实。

6.留学生实习的指导与管理,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国际交流合作处及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七)实习考核

1.实习成绩应根据实习周志、实习报告、实习表现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学生必须完成全部实习内容,方可参加实习考核工作。

2.实习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制,即:

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教育实习的总评成绩,由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教育实习所在班级班主任、教育实习任课科目指导教师分别对实习生在见习阶段、班主任实习阶段及教学实习阶段的表现进行定性与定量的评价后,加权计算得出其综合成绩。

4.分散实习的学生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初评,专业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及学生代表复评后确定。

5.对违反实习管理规定者,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八)实习总结

为了不断提高实习的质量,有利于交流和积累实习教学经验,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组织参加实习的师生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实习工作结束后,教务处组织召开全校实习总结大会,对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带队指导教师及实习学生进行表彰。

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比例不超过50%,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15%。

五、工作职责

(一)带队指导教师职责

1.带队指导教师是指长期专门负责学生实习活动管理与指导工作的人员,由各学院推荐,教务处认定。

2.带队指导教师在实习前应熟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及实习工作方案,应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3.带队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关心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健康,加强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带队指导教师要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工作,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注意搞好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关系。

5.带队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指导学生编写实习周志、实习简报、实习总结等;

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的学生,带队指导教师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专业学院领导汇报情况。

6.带队指导教师需将指导工作的内容及过程,如实记入《铜仁学院实习指导工作手册》,作为实习指导工作考评的直接依据。

7.带队指导教师在指导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期间,应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备课、上课等工作。

指导教师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6次指导记录(含备课指导、听课记录及点评等),每月召集实习学生进行工作小结不少于1次,每名学生指导次数总计不得少于2次。

8.带队指导教师在指导师范类专业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承担课堂教学任务。

9.带队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期间不得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应经专业学院批准并做好善后工作安排。

请假超过1个月的,应报教务处批准。

10.带队指导教师负责完成学生实习周志、实习鉴定表、实习学生成绩评定表、优秀实习生推荐表、实习简报等实习管理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实习结束后及时上交存档。

11.带队指导教师因违反实习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铜仁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二)巡回指导教师职责

1.分散实习或不需要学校派出带队指导教师的集中实习活动,应指派巡回指导教师负责实习学生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2.巡回指导教师应通过实地考察、电话约谈等多种形式,了解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的困难。

3.巡回指导教师应抽查学生实习周志,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实习任务,每月指导学生实习周志不得少于1次。

4.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严重的,巡回指导教师应及时向专业学院领导汇报,并作相应的处理。

5.实习结束,巡回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考核和总结工作。

6.巡回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的工作量由各学院自行认定,在不影响实习指导工作的前提下,各院可安排其承担一定量的教学工作任务。

(三)实习单位指导人员职责

1.实习单位应安排指导人员,负责与我校派出指导教师共同完成实习活动的组织、管理与实施。

2.指导人员应了解实习大纲要求,控制实习进度,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案。

3.实习期间,指导人员应加强学生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实习生的考勤工作。

应主动与学校联系,及时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4.实习结束,指导人员应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做出客观评价,给出实习成绩的初步意见。

(四)实习学生的职责

1.学生应按学校的要求,认真完成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实习中应努力发挥主观能动性,勤于观察思考,善于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

2.要尊重校内外指导教师,虚心学习,服从安排。

积极参与当地各项公益活动,团结友爱,爱护公物。

3.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及借宿单位的规章制度。

4.学生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外出。

如遇特殊情况(病、伤、公假等)需请假者,三天内由带队教师批准,三天或三天以上由实习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

学生擅自外出,以旷课论处(每天按8学时计)。

凡无故旷工累计达三天(含三天)以上,或缺勤(含请假)天数超过实习总天数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者,停止实习,该次实习成绩判为不及格,须重新实习。

5.实习期间,要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实习纪律,遵守《铜仁学院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的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否则后果自负。

6.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规定,努力完成实习的各项任务,按时提交相关实习材料。

六、实习经费与工作报酬

(一)各学院应设立实习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教学经费预算,确保实习活动的正常开展。

学校鼓励学院从其他收入部分补贴实习教学经费。

(二)学院经费负责人要保证实习经费(含实习作为服务项目的经费收入)专款专用,严格把控,使用的经费违反相关规定的,不予报销。

(三)指导教师的工作补贴参照学校规定执行。

教育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补贴由教务处负责独立核算下发,其他实习指导教师的补贴,依据实习工作方案的经费预算及实际实施情况,由各学院负责核算。

(四)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

1.带队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以下办法计算:

(1)城区实习点(含碧江区、万山区、松桃县大兴镇),指导工作量按8课时/周计算。

(2)其他实习点,指导工作量按10课时/周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案例设计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