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再思考以第二课堂学生工作手段创新为视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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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再思考以第二课堂学生工作手段创新为视角Word格式.docx

如何定位高校学生工作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发挥高校整体教育资源优势,服务于卓越法学人才培养是当前我国法学教育领域亟需思考的重要问题。

以高校“第二课堂”学生工作手段创新为视角,在界定卓越法律人才内涵和外延的基础上,就法科学生课外专业研习、法律实践以及职业道德养成等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问题进行分析并进行制度优化设计,以期对完善我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有所裨益。

关键词:

卓越法律人才;

培养机制;

法学教育;

第二课堂;

手段创新

中图分类号:

DFO-0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3933(2014)09-0110-07

2010年-2013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法学专业连续四年都是就业“红牌”专业,就业率和专业对口率相对较低,然而说法学人才“供大于求”也过于片面,现实情况是高层次、高素质的卓越法律人才严重缺乏叫。

因此,如何构建“供求匹配”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才是根本问题。

2011年,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联合制定了《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为新时期法学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明确了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

2012年,教育部遴选并确定建设58个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2个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12个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开启了全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新局面。

在各高校进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实践探索的同时,学界也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展开深入讨论,探讨主题主要集中在卓越法律人才的概念界定、培养计划、保障体系以及教学改革等方面,但很少涉及学生课外理论研习、法律实践活动和职业道德素养培养的具体制度设计,而这类制度设计对于法科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以高校“第二课堂”学生工作手段创新为视角,在界定卓越法律人才内涵和外延的基础上,就法科学生课外专业研习、法律实践以及职业道德塑造等法律人才培养问题展开分析并进行制度化设计,以期对完善我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有所裨益。

一、卓越法律人才的定位

“卓越”为超出一般的杰出和优秀之意,但杰出、优秀的标准是什么?

杰出、优秀的法律人才的内涵与外延又如何界定?

这恐怕是一个众说纷纭、见仁见智的难题,而且从不同的角度考察将得出不同的结论。

我们认为,综合各种不同的观点,就法学教育的目标和现状而言,卓越法律人才的内在要求和评价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卓越”的时空范围应当以毕业为时间考察节点,毕业时比一般优秀且具有未来发展的较大潜力即为卓越,否则将会陷入“毕业时不卓越并不代表未来不可能卓越”、“毕业时卓越并不代表未来必定卓越”等无休止的无谓争论。

卓越法律人才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价值理念。

“法学教育除培养学生热爱祖国、关爱他人、服务社会等基本公民素质外,还要培养学生强烈的正义感和人文关怀的理念,对法律学生而言,应当有严格的道德自律,其人性应当达到一种更高的境界。

只有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体系,才能够保证所学能为所用。

卓越法律人才应当具备系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

首先,卓越法律人才应当系统掌握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体系等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对法律的属性、结构、存在状态、相互关系以及运行规律有深入的把握。

法学专业知识是否扎实系统,是法科学生从事法律职业的前提和基础。

其次,卓越法律人才应当具有严谨的思考、推理、论证能力和独特的法律思维,能够按照法律的逻辑来发现、认识、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

再次,卓越法律人才应当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

“作为法律人,在面对日益完善和纷繁的法律关系、法律规定和法律制度时,不仅要理解和掌握法律规则和法律背后的法律意识、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政治、经济、科技、历史、文化、社会、道德、伦理和传统等背景;

不仅知道法律是什么,还要知道法律为什么如此,在此基础上,还要求具备进一步创新思维,提出法律是什么。

”最后,卓越法律人才应当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涉外法律基本能力,如熟练运用外语从事法律工作的能力、国际法或外国法律知识的深入把握和运用能力、国际形势的综合视野和分析能力。

法律属于实践性非常强的应用型社会科学,因此卓越法律人才必须具备较强的法律实践技能。

“从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看,卓越法律人才应当具有以下基本的专业实践技能:

沟通、协商的能力;

谈判、妥协的能力;

辩论的技巧和方法;

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

获取、掌握和应用信息的能力;

制定规则的能力;

起草合同的技能;

审核、鉴别和有效运用证据的能力等。

值得重视的是,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将理论与实践严格划分或简单对立的观点是片面不可取的。

基础理论和知识结构固然重要,但如果缺乏对法律实践的深入了解,理论学习和研究将成为“空中楼阁”;

反之,没有系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作支撑,法律实践必定是盲目和肤浅的,通过法律实践所获得的知识也必定十分零散和有限。

当然,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学术”、“实践”或“涉外”等培养目标有所侧重,但卓越法律人才上述的综合能力培养不可动摇。

二、课外专业学习平台建构

高水平的专业素质是法科学生走向卓越的前提,“第一课堂”教学为学生提供了系统的知识体系,“第二课堂”的课外专业学习则能帮助学生完善专业知识结构,形成对“第一课堂”的有效补充,而微观层面的制度性设计是“第二课堂”发挥效能的关键和保障。

(一)全面落实本科生导师制

导师制是培养优秀本科生的重要手段,导师可以直接面对每一个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互动,可以在学生的择业取向、学业规划、学术指导、专业解惑、人生观的树立等方面起到极大的作用,从而极大地调动学生学习和实践的潜力。

当前,许多高校都在推行本科生导师制,但由于师资紧缺、交流平台缺乏以及评价机制缺失等原因,导师制往往流于形式而未落到实处。

一方面,高校导师制存在“供需”矛盾,如果给所有的学生指定固定的导师,偏大的师生比必然导致导师与学生一对多的局面,在教学与科研压力日益增大的背景下,一对多能否真正发挥导师制的作用值得怀疑。

另一方面,导师制如何运行,“导”与“学”的过程如何控制,导师的责任以及对学生的评价激励机制如何建立等问题尚未得到真正解决。

目前大多高校的导师制是一个松散型的结构,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自由性,导师是否能真正发挥作用事实取决于导师个体的责任心和学生的主动性。

如何规范导师的责任,建立评价机制给予学生外在压力是真正实现导师制的前提制度条件,这也是高校学生工作亟需完善的重点。

我们认为,在普适关怀下的重点关注,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发挥团队导师和项目导师的作用进行分类指导,才是导师制的真正出路。

为了培养本科生对法学学科的兴趣,提升学生课外专业学习的效能,建议高校学生工作应构建本科生与研究生、本科生与专业导师的交流平台,让学生尽早走近导师,让导师尽早发现学术苗子,也为学生的进一步深造提供良好的条件。

交流平台必须以健全的组织形式、实质性内容和考核机制等为支撑,如课外学术兴趣小组、项目小组等,否则“导”、“学”良性互动无法得到真正实现。

法学院可以按照硕士二级学科目录,在本科三年级和二年级的同学中成立各专业方向的学习兴趣小组,每个小组本科学生3-5人,项目小组的主要负责人由1-2个各专业一年级的研究生担任,并聘请各专业硕士生导师担任项目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的课外专业学习,让导师制在过程化管理中落到实处。

另外,专业老师可以以学生课外科研项目为抓手,有的放矢地对项目成员进行专业指导,学生以项目为依托,也会积极与导师进行沟通和交流。

这种以项目为基础的指导关系具有紧密性和稳固性,能真正实现导师制“导”、“学”结合的价值。

(二)课外学术科研项目化管理

大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研,是教学活动的延续和深入,有利于调动大学生课外专业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科研兴趣,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法科学生与理工科学生不同,课外科研活动更多的是理论思考、社会调查和制度创新。

针对法科学生课外学术科研的特点,我们认为,开展大学生课外学术课题项目化管理是培养大学生课外科研能力最主要的措施之一。

通过大学生科研项目的实施,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可以引导学生进入学术前沿,了解社会发展动态,培养科研素质,启发创新意识,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同时形成对课堂知识的补充和完善。

高校学生工作应结合当前“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现有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项目体系,或根据实际状况和自身特点设立各类课外科研项目,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创新项目管理机制,建立相关跟踪、评价、考核和保障制度,从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实施到结题进行过程化管理,促使学生的专业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当前许多高校学生对科研创新的认识相对模糊,参与课外学术科研的主动性较差,因此,高校学生工作应当建立激励机制,利用科研经费配套、荣誉表彰等激励政策方式引导学生积极申报课外学术科研项目。

在项目运行阶段,高校学生工作应结合学生课外学术项目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项目指导老师的专业优势,全面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强化对学生课外科研项目的管理责任,指导学生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合理使用经费并开展科研活动,确保科研项目的科学进度,最终形成程序规范、简洁易行的学生课外科研项目管理体系。

在项目的验收阶段,高校学生工作应建立验收审核机制,促使学生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结题。

对于未能通过验收的学生课外学术科研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可采取一定的督促和监管措施,帮助其延期结项;

对于验收优秀的项目可以给予表彰或奖励,并鼓励和帮助项目团队将研究结论成果化,形成较高质量的论文或调研报告。

(三)专业论文写作能力训练机制化

从培养目标来看,无论是“学术型”、“实践型”、“复合型”还是“国际型”卓越法律人才,较强的写作能力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专业技能。

因此,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应将写作能力的培养作为一个重要环节。

在具体制度设计方面,除了在专业课授课过程中以课堂小论文等方式同步培养写作能力以外,高校学生工作可以通过第二课堂手段创新进一步提升法科学生的论文写作技能:

第一,科研项目成果化。

鼓励学生参加课外科研项目时将研习成果进行论文写作,并在写作规范等方面给予指导,训练学生的写作技能和学术规范。

第二,组织学生专业论文竞赛。

高校学生工作可以以理论前沿或社会热点为主题开展学术征文竞赛,并将竞赛成绩纳入学生考核体系,在激发学生课外科研热情的同时,培养学生专业论文写作的能力,;

第三,创办学生专业学术刊物。

学生专业学术刊物是学生进行课外科研和学术交流的一个优势平台,不仅可以展示学生课外研习的成果,还能进一步提升学生论文写作的动力,训练学生论文写作的规范和习惯。

(四)学习交流平台多重功能化构建

学习交流平台建设小仅能建立和谐融洽的同学关系,营造钻研知识、崇尚学术的课外学习氛围,也能帮助学生掌握学习技巧和提高学习效率,实现专业素质的全面提升。

高校学生工作可以不定期地组织学习成绩优异、高分通过司法考试、成功考取研究生的同学,面向全院同学进行经验交流。

介纠者可以就如何掌握学习的窍门、提高学习效率等问题进行讲授,聆听者也可以虚心求教和积极提问。

实践证明,通过学习经验交流会可以形成先进带后进、取长补短的互助学习氛围。

此外,网络媒体日益发达,已经成为新时代大学生获取资讯和知识最直接、最主要的渠道,其受众之广是任何其他媒体所不能比拟的。

高校学生工作可以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优势,建立以学生会学习中心为总领的网络资源共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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