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停车场的调查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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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停车场是指一些单位利用储备土地、闲置土地或者自有空地设立的用于临时停放车辆的场所。
一、公共停车场的特征
1.1停车需求的刚性,一辆车必须要占用到一个车位。
不可运输性停车场的停车空间上无法进行调节,停车空间只能满足一定数量的停车需求。
1.2不可存储性,停车场设计上要考虑停车高峰时期对车位的需求量,因为在高峰时期无法将非高峰时期空闲的车位用来进行调节。
1.3用地资源的有限性,公共停车场要满足人们的需要所占用的土地资源规模比较大,但是目前城市用地非常紧张,城市可以为公共停车场提供的使用空间是非常有限的。
1.4停车空间多样性,在停车空间上可以按照很多种方法进行分类,如街道公共停车场、地下公共停车场、路边公共停车场等。
二、我县公共停车场的现状
2.1我县公共停车位供需失衡、矛盾较突出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我县拥有机动车的数量急剧增长,截至2014年12月份,我县机动车保有量81100辆,其中小汽车11000辆、载客汽车5900辆、载货汽车7000辆、摩托车55000辆、农用车2200辆。
另外已上牌的电动车(含助力车)4万辆左右,未上牌电动车(含助力车)的有6万辆(数据来源县交警大队业务科)。
目前我县停车位大约3400个(合法停车泊位,包括街道配建泊位1422个、商贸城货车泊位120个;
居住区配置泊位1380个;
公共泊位407个)。
据统计,我县城区内道路里程大约12公里,每辆车挨个停且道路两边都停放,按5米长度计算(以小汽车为例),可停放4800辆车。
同时根据国际标准,每辆机动车需要配备1.2至1.5个停车位。
以小汽车、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作为统计口径,我县停车位缺口大约在2万1千个。
现有的停车场中,路边与路外停车处比例失衡,机关单位、居住区实际配建停车泊位数不足,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2.2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滞后
城市的公共停车设施主要由政府和城市公共建筑业主单位出资建设。
政府主要承担为大型交通基础设施配建的公共停车场建设。
城市公共建筑业主则主要承担为公共建筑配建的公共停车场(库)建设。
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城市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0.8—1.0平方米计算。
该规范在条文解释中明确说明这部分公共停车场用地不包含为公共建筑和居住区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也就是说这部分设施是城市公共建筑(包括大型交通建筑)以外的公共停车设施。
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县这部分公共停车设施没有被列为我县城市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一直处于无人建设的状态,从而使我县的公共停车设施显得十分匮乏。
2.3政府投资不足,投资方式单一
作为一种特殊的“准公共物品”,公共停车场大多数由政府部门来投资建设,由于政府涉及的事务众多,且行政可支配资金有限,特别像我们贫困县,停车场建设资金相对匮乏,难以发挥公共停车设施在整个城市交通系统中应有的作用。
三、我县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对策研究
针对我县目前公共停车场存在的问题,从城市机动化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以探索摆脱我县公共停车困境的出路和切合实际的应对措施。
3.1将城市公共停车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建设责任。
应充分认识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对城市交通系统完善和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轨道,并明确政府的建设责任,明确管理和建设主体。
政府统筹规划、有序建设、统一管理。
目前,我县可用于停车设施建设的用地十分有限,故应大力加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以提高城市停车设施的利用效率。
在土地供给政策上,应向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倾斜,以确保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可落地建设。
3.2合理规划建设用地、增加停车泊位供应,设计合理的车辆停放方式。
一是政府部门应严格控制停车场规划用地,避免承建者违反规定,将土地擅自改为他用,充分保证停车位的有效供给;
二是不仅要解决当下停车困难的问题,更要目光长远,依据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规划合适数量的停车场;
三是适当平衡路外停车场和路边停车场的比例,减少车辆非法占用道路,畅通动态交通;
四是合理布局停车场的空间位置,避免出现某处大量空置,他处拥挤不堪的现象,促使停车设施利用均衡化。
逐步形成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边停车场为补充的合理格局;
五是设计合理的车辆停放方式,车辆停放方式的不同会导致停车场土地使用率的不同,也会影响停车取车的方便性。
目前,一种作为解决城市静态交通的有效措施——向空间、向高层发展的自动化立体停车设备(机械式立体停车库),以其占地面积少、停车率高、布置灵活、高效低耗、性价比高、安全可靠等优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目前我县四联机械公司在做这方面的前期工作。
3.3改善停车场建设项目审批机制
3.3.1未来停车场建设趋势的判断
在城市中心区建设公共停车场,由于城市用地已经高强度开发,新增土地非常有限,单独寻找地块建设公共停车场的难度很大。
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库,或者是利用已出让地块(自有土地内)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塔(库)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
借鉴国外发展停车场的经验,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塔(库)具有如下优点:
一、建设成本低廉;
二、建设速度快。
因此,采用机械式立体停车塔(库)等方式来增加停车泊位将会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缓解核心城区停车难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
3.3.2调整优化建设管理机制
为了使社会力量更有积极性参与到建设过程当中,从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方便企业办事的原则出发,根据未来城市停车场建设的主要类型和发展趋势,需要以基本建设为基础,有针对性的对各项报建程序进行合并、简化、调整。
建议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调整、简化。
一是,针对城市中心区公共停车场(库)多利用道路、绿地,公园、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建设,且规划未明确的,在项目立项前,增加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审批,并将交通组织作为专篇纳入项目选址论证环节,不再单独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
二是,针对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方案设计特点,将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由两步合并为一步,如果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直接按照方案设计,由设备提供商进行施工,不再进行施工图设计;
三是,项目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采取联席会审制度,第一阶段联席会审是对项目选址报告以及项目建议书进行论证,论证后直接进入方案设计,第二阶段联席会主要对方案设计进行会审,各部门提出意见,按照修改意见完成后,直接进入施工,进入施工后,按照“特事特办、手续照办”的原则,在进行停车场底基层处理的同时,同步完成施工招投标备案以及施工许可。
社会投资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库不需要办理任何施工手续,直接由投资方委托设备商进行施工。
3.4采用多元化的投资方式。
政府应设立停车场建设合理专项基金,为促进我县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3.4.1建议设立公共停车场建设发展基金。
其来源主要有: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由财政划拨专门的资金用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经营;
二是停车收费获得的资金,可将这部分资金按照20%的比例划归建设账户;
三是违章停车罚款收入,经于交警部门协商,划拨一定的比例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对于停车场建设发展基金的使用,必须由独立的管理部门进行统一调配,避免腐败的滋生蔓延;
3.4.2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在建设融资和营运模式上可采用BOT、PPP或TOT等运作方式。
积极探索BOT投融资模式,BOT是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包括建设、经营、移交三个过程、建议新建的停车场由政府统一规划,制定合理的优惠政策,优化审批程序,鼓励私人投资,并以协议的方式使投资方获取经营权。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为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3.5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配套出台私人轿车发展的限制政策
目前‘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已深人人心,取得了广泛的共识。
但在大力推进公交优先的同时,应配套出台私人轿车发展的限制政策。
限制政策重点应放在拥有和使用两个方面。
应逐步提高拥有门槛,并根据城区拥挤情况提出限制使用的范围和提高使用的经济代价。
四、结语
城市停车发展的总体战略是,走停车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健全停车管理机制,完善停车管理法规,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通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和建设,形成城区停车以配建停车为主体、以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以路边停车为必要补充、与城市整体交通系统相协调、供需和谐的静态交通格局。
当前,针对停车管理不够严格、产业化意识淡薄、建设热情不高的具体实际,采取的基本思路应该是以加强规划指导解决停车场无序设置、以经营权拍卖解决收费漏洞、以培养专业经营公司解决服务水平不高、以“管设分离”解决部门“重设轻管”、以社会监督解决执法不严、通过建立高效的体制机制,促进停车产业发展。
停车场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部分,也在无时无刻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作用。
城市停车是城市化和城市机动化推进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一个问题,它关系到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和城市交通系统的有效运转。
我们应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通过城市机动化发展战略的深入研究,提出符合我县县情的发展目标,并在立法、公共政策制定和技术标准制定,以及规划、建设和管理等环节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以系统地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