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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预案模板4篇

消防应急预案模板4篇

(篇一)

为了确保檀溪镇人员及财产安全,保证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明确各岗位、部门、人员职责,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控制火灾蔓延,安全迅速的组织现场群众疏散和自救,特制订此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

郑宏章

副组长:

吴晓峰柳宏星

成 员:

傅志远楼贤成吴俊侃邵江栋

洪明芳徐海平陈侃

二、报警和警处置警程序

当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当立即通过报警装置向消控中心报警,不得谎报。

消控中心接到火灾报警时,首先用对讲机或电话询问相关地点工作人员现场情况,并就近派遣一名保卫部人员赶赴现场查看。

如属误报,应尽快查明原因并填写值班记录表;如发现确实发生火灾,应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开启防排烟系统,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保卫部及时到位控制火势蔓延,报告单位值班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同时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三、确认火灾发生后的整体处置程序

(1)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向消控中心报告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及蔓延方向,就近选取一切可用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消控中心向公安消防119报警后,立即打开起火层相关楼层的应急广播和消防警铃,通知相关楼层人员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疏散,疏散时注意保持现场秩序,尽量不引起现场群众恐慌,并提醒现场人员注意防止烟气。

(3)消控中心根据指挥指令切断火灾区域内的非消防电源,迫降电梯至底层,保持与现场工作人员的联系,并根据现场情况开启如:

消防泵、喷淋泵、防火卷帘等设备;在现场不需要或不允许的情况下严禁随意开启设备。

(4)消控中心人员在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及时向消防部队报告火场情况,并协助扑救火灾。

(5)单位值班领导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消控中心,并在消控中心成立临时救灾指挥部,单位最高领导人任总指挥。

利用通讯设备了解火情,下达扑救指令。

此时必须保证消控中心与各个地方、部门、外界的联络畅通。

扑救指令包括:

1、疏散现场群众,划定安全警戒区域;

2、是否需要启闭消防泵、喷淋泵、气体灭火等设施设备;

3、是否切断电源、迫降电梯;

4、是否关闭空调、通风设备,启动防排烟系统;

5、其他有利于疏散及火灾扑救的指令。

6、各部门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迅速按照预案布置就位,与指挥部保持联系,各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到消控中心。

四、组织机构

根据预案,在火灾突发情况下各部门成员分别成立不同的行动小组,根据指挥部领命,协调配合。

(1)灭火行动组:

由保卫部确定组员名单,成立单位的志愿消防队,在接到火警报警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根据指挥部命令实施灭火。

(2)通讯联络组:

各部门挑选一名,专门负责在火灾突发情况下保持与消控中心和指挥部联系,确保火灾时的通讯畅通,传达指挥部命令,反馈火场情况。

(3)疏散引导组:

火灾紧急情况下,各楼层人员应立即控制现场局面,防止混乱,正确疏散在场群众向安全地带撤离,由保卫部指派人员负责现场指挥疏散。

(4)安全防护救护组:

由后勤部召集人员(最好懂急救常识),将受伤的群众和工作人员抬离危险区域,做好现场急救工作,并负责联络120急救中心,最大限度确保伤员安全。

五、应急疏散处置程序

(1)各楼层现场工作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必须先疏散群众。

(2)疏散时注意疏散顺序,对着火层本层人员先进行疏散,其次为着火层上层及下层,防止所有人员涌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3)疏散时注意防止混乱,控制现场人员情绪,提高疏散效率,根据现场情况向消控中心报告,要求启动防排烟系统。

(4)疏散时如发现受伤人员,立即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组,第一时间救治伤员。

六、初起火灾扑救程序和措施

(1)灭火行动组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首先抢救被困火场的人员,控制火势与撤离物资同时进行。

(2)根据指挥部命令设立水枪阵地,能灭则灭,不能灭则尽一切办法控制火势蔓延,等待消防部队救援。

(3)灭火行动组人员在抢救火场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护,不脱离组织单独行动,在指挥部没有下达命令前不贸然行动,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及时后撤。

(4)公安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消防部队需要,协助灭火。

七、通讯联络保障

(1)火灾突发情况下,应设立专门的联络渠道,对讲机等设备应设立专门的对讲频道。

(2)由通讯联络组负责传递各方信息,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确保火灾时通讯的畅通。

(3)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通讯应急方案,在通讯受到阻碍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确保正常的信息传递。

八、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措施

(1)安全防护组接到报警后,准备好相关救护器材,急救物资,于指挥部待命。

(2)根据指挥部命令划定室内(外)安全警戒区域,制止群众围观,确保疏散出口处的畅通。

(3)根据火场情况出动,配合灭火行动组抢救伤员,采取有效地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急救指挥中心。

九、火灾结束后工作

(1)各部门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2)根据公安消防部门指示,由保卫部派员负责火灾现场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

得到撤销火灾现场保护命令时,派人及时清理,做好清理现场时的安全措施。

(3)如公安消防部门需要,全体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火灾调查工作。

(4)办公室负责统计火灾损失,并在灾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

(5)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包括起因,灭火战斗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强部门管理,防止火灾频发。

(篇二)

  为了全面提高我县应对各种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能力,完成《消防法》赋予消防部队的艰巨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安全生产条例》及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 指导思想

  在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快速控制”和“高效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认真准备,科学训练,在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发生后,安全、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展开战斗行动,尽快消除险情或控制事态发展,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为我县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以下简称专业指挥部)

  指挥长:

分管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

县公安局局长

  副指挥长:

县公安局分管消防的副局长

  成员单位:

消防大队、卫生局、事故(险情)所在乡镇、单位,财政局、供电局、城建、通讯等相关单位。

  2.2.2专业指挥组下设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由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单位具体业务口各1人。

  

(2)抢险救援组:

由消防大队大队长任组长,由电业局、自来水公司、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任成员。

  (3)医疗救护组:

由县卫生局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医院急救人员共10人组成。

  (4)治安警戒组:

由巡警指导员为组长,辖区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交警一中队、巡警大队及派出所民警组成,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抽调。

  (5)后勤保障组:

由财政局一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由财政局、供电局、城建、通讯等单位各1人组成。

  2.2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1)掌握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绘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图。

掌握危险范围内职工和群众分布情况以及周围重点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2)合理分配队伍力量,结合救援任务,搞好战斗动员,掌握参战人员的思想状况,收集好人好事,作好现场宣传、鼓动和新闻报道工作;有效配备抢险机械设备、检测仪器、通信工具,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并与高危行业企业签定抢险救援协议。

督促其建立单位内部相应救援队伍,保障人员、装备、经费落实。

  (3)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周边人群安全教育。

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大规模的模拟演练,并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4)准确评估危险目标的潜在危险性、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危害程度。

  (5)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赶赴事故现场,收集现场信息科学地进行分析、评估,拟订兵力布置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机指挥,并发布、记录战斗行动命令。

  (6)当事故危及周围群众安全时,发布紧急通告,向周围群众通报事故对生命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范措施,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积极与现场各参战力量协调作战。

事故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状态时,做好有关事项的移交工作。

  2.2.2各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

负责各工作组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2)抢险救援组:

负责现场控制、现场伤员的搜救、消除污染、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疏散遇险物资等工作。

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专业救护队伍、事故单位抢险人员组成,火灾、爆炸类事故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由质监局负责,建筑安全事故由建委负责。

  (3)医疗救护组:

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近一步治疗,以及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

该组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组成。

  (4)治安警戒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5)后勤保障组:

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3 现场组织与救援

  3.1先期处置

  重、特大事故(险情)单位发现事故(险情)后及时报专业指挥部,同时由事故(险情)所在单位启动本单位预案。

  报警救援电话:

6197041、6197042、110、119。

  3.2专业救援

  接到专业指挥部的指令后,消防及各单位应立即启动救援预案。

根据上级指示随时下达出动命令,同时专业指挥部下设各工作组开始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调集兵力的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为主、就近用兵”的原则组织力量进行救援。

  3.3善后处理

  3.3.1监控管理权移交事故单位,告知事故(险情)单位整改及注意事项。

  3.3.2消防部门根据现场情况指导事故(险情)单位恢复生产。

  3.3.3事故单位及时恢复生产,整改存在问题。

  3.3.4在县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编发信息,统一对外发布。

  4 报告程序

  4.1根据当前救援任务和实际需要,按照“联得通、反应快、突得近、防得好、救得出”等标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适应抢险救援工作需要。

重点做好情报信息保障、通信保障,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报告内容:

  

(1)发生单位、时间、地点;

  

(2)经济类型、企业类型、规模;

  (3)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4)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抢救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及报告单位和报告时间。

  4.2发生重、特大消防事故(险情)后,现场事故(险情)单位人员报告重、特大消防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197041、6197042、110),同时启动本单位预案;专业指挥部接到事故(险情)报告后,要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根据领导指令启动相应的事故(险情)救援预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组织、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篇三)

为规范全镇消防安全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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