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联圩新干段巷口堤填塘压浸工程_精品文档Word文件下载.doc
《三湖联圩新干段巷口堤填塘压浸工程_精品文档Word文件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湖联圩新干段巷口堤填塘压浸工程_精品文档Word文件下载.doc(3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干县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三湖联圩新干段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新干县发改招标核准字[2010]71号文核准,现进行公开招标,特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共划为1个标段。
2.2工程建设地点:
荷浦乡。
2.3计划工期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1月30日。
2.4招标范围为土方填筑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含临时执业证,临时执业建造师证必须取得江西省水利厅颁发培训上岗证;
如岗位证书未发放到位,则必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上公布的人员)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3拟投入其他人员要求:
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
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即相应证书所载明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非本省水利水电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年检合格的《信用档案》,且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0年12月9日16时起自行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东昌咨询网(http//)上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东昌咨询网(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三湖联圩新干段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地址:
新干县水务局院内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3970455015
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吉安市韶山西路17号
熊先生
0796-8241518
网址:
http//
2010年12月9日
2投标须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新干县荷浦乡
工程立项
批准文件
设计单位
工程总投资
约43万元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为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1月30日
投标单位与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投标保证金数额
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10日下午5:
30前到指定帐号。
购买招标文件
新干县人民政府网、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时间自定
接受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13日上午10:
30
招标答疑会
1、网上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jxdc1518@);
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10日上午11:
00前;
3、招标人将于2010年12月10日下午17:
00前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新干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答疑。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投标文件递交
受理单位
三湖联圩新干段除险加固项目部
地点
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13日上午10时30分
开 标 会
时间
2010年12月13日上午10时30分
地点
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资金到位情况
到位
其他
投标企业在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现场交纳的报名资料费300元,投标企业拒绝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一、总则
1、招标范围
1.1、工程项目名称:
三湖联圩新干段巷口堤填塘压浸工程
1.2、工程说明:
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技术条款》第1章1.1节和第1.2节。
1.3、预计工期:
45日历天。
2、资金来源
本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3、投标人的资格
3.1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临时执业建造师必须取得江西省水利厅颁发培训上岗证,如岗位证书未发放到位,则必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上公布的人员)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以资格证书所载明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但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如为聘用,须提供单位聘书。
6)非本省及本省非水利水电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年检合格的《信用档案》,且参加资格审查报名的法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
7)按规定时间足额交清了投标保证金、资料费,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上汇出。
同时出具投标人所在地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未被取消或暂停本省和本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的处罚效力涉及到新干县的单位。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而且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9)财务状况:
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10)施工设备:
有相应的施工设备。
11)主要人员:
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
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3.3投标人应独自参与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将不予考虑。
4、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标段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4.1除按第15条规定的替代方案的投标外,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4.2任一投标人的各成员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的责任方对同一合同投标。
5、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6、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7、其它
根据吉府办发[2007]25号文件规定,对中标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期间由新干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押证管理。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招标人在招标期内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评标办法
4)专用合同条款
5)投标报价书和授权委托书
6)工程量清单
7)投标辅助资料
8)技术条款
9、招标文件的答疑
9.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在2010年12月10上午11时前以电子版本形式发往招标人信箱(jxdc1518@)。
9.2发包人的答疑于2010年12月10日下午17时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解答。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1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刊登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各投标人应及时到网上获取相关信息。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1)投标报价书;
(2)授权委托书;
(3)压证承诺书;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辅助资料;
(6)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
1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12.3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调价。
1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
若投标人未按此规定办理,发包人可在澄清阶段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具体修改办法,并按承诺的总报价修改各项目报价。
12.5不允许任一投标单位在同份投标文件中出现不相同的两个投标报价。
13、投标文件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自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30天。
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3.2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天。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发包人的上述要求。
若投标人拒绝发包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
若接受发包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14条的规定仍适用。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必须在12月10日下午5:
30分之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转帐方式交纳到以下指定帐户的任一银行。
(缴款时应注明缴款单位与“缴交XX项目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字样)。
户名:
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新干县支行;
帐号:
3600145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