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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科技工作手册.doc

南京农业大学科技工作手册

南京农业大学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管理 1

一、科技经费管理 1

二、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公章管理 2

三、学术交流管理 3

四、科研工作返聘教师审批程序 3

第二部分项目管理 4

一、项目申报 4

二、项目立项 4

三、项目实施 4

四、结题验收 5

五、项目合作申报与管理 5

第三部分成果管理 6

一、科技成果奖励管理 6

二、科技成果鉴定 6

三、专利、软件著作权、品种权等申请管理 6

四、主要品种审定与产品认定 7

五、科技论文检索工作 8

六、科技产出奖励工作 8

七、成果合作申报与管理 8

第四部分科研机构申报 9

一、校级机构申请审批 9

二、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申报 9

三、合作申报科研机构 9

第五部分学报工作 10

一、《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编辑工作流程 10

二、《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工作流程 11

附录 13

2

科技工作手册

第一部分综合管理

一、科技经费管理

(一)科研经费上账工作流程

1、持计财处出具的《银行到款通知单》、《科研立项批准书》、《项目经费预算》或《计划合同书》、《合作立项协议书》等资料到项目科审核;

2、确认该到位经费为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依据到款经费额出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

3、凭《项目经费预算》和《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到计财处会计科办理经费上账手续。

(二)提取科研劳务费工作流程

1、按要求填写《科研劳务费申请表》(科技处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

2、提供《项目经费预算》复印件及项目经费本;

3、项目科审核后开具《南京农业大学支款凭证》;

4、凭《南京农业大学支款凭证》,附劳务费领取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到计财处会计科办理领款手续。

(三)外拨科研经费的办理流程

1、项目主持人持经费预算、到校科研经费的分配方案或与校外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暂付款借款单》;

2、项目科审核、签章,5万元及以上的外拨经费还需经主管校长审签;

3、项目主持人凭审签后的借款单及经费分配方案到计财处办理外拨手续。

(四)科研经费内部转账审核程序

1、办理研究生劳务费内部转账

持研究生院开具的《研究生招生助研费缴费确认单》、项目经费本,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内部转账凭证》和《科研劳务费申请表》,经项目科审核登记签章,到计财处办理转账手续。

2、办理科研助理及科辅津贴内部转账

持项目经费本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内部转账凭证》和《科研劳务费申请表》,人事处核准签字后,经项目科审核登记签章,到计财处办理转账手续。

(五)聘用科研助理工作流程

1、凭人事处出具的《科研助理劳务报酬审批通知书》,项目主持人填写《科研劳务费申请表》和《南京农业大学内部转帐凭证》;

2、项目科审核盖章,到人事处办理经费转帐手续。

同时提交一份审核后的《科研助理劳务报酬审批通知书》复印件留科技处存档;

3、科研助理的劳务报酬须从科研项目预算的劳务费科目中支付。

重大科研项目聘用科研助理劳务费预算不足的,可申请适当提高劳务费预算比例,审批程序按南京农业大学文件(校科发[2009]427号)执行。

(六)购置大宗科研仪器设备审核程序

1、按要求填写《南京农业大学万元以上精密、贵重仪器及计算机添置申请书》(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网站下载);

2、持填写的《申请书》、《科研项目批复预算》及《经费预算说明》到项目科审核、签章,同时提交一份《申请书》、《项目经费预算》及《经费预算说明》复印件留科技处存档;

3、到实验室与基地管理处办理仪器设备购置手续。

二、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公章管理

(一)教师办理离校手续

1、经项目科、社会科学科、成果科审核,办理与之相关的项目、知识产权等交接手续;

2、到综合科办理盖章手续。

(二)科研经费用于公派出国审核手续

1、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单位公派出国预备人员申请表》,注明所使用的科研项目经费本编号及预支付的经费额度;

2、经科技处领导审核签字;

3、到综合科登记、盖章。

(三)教师参与申报校外合作科研项目办理盖章手续

1、项目校内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准备科研项目申报书、合同书、协议书等项目完整材料;

2、项目科、社会科学科按项目申报等相关要求审核登记并预留一套申报材料存档,项目校内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须将申报材料自行存档;

3、到综合科办理盖章手续。

(四)教师参与合作申报外单位科技成果办理盖章手续

1、申报人持申报书及附件、协作报奖材料等申报材料;

2、成果科、社会科学科按要求审核登记并预留一套申报材料由成果科存档,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自行存档;

3、到综合科办理盖章手续。

三、学术交流管理

(一)申请举办学术会议资助工作流程

1、我校主办或承办国家一级学会等高级别学术会议的项目负责人在会前提交一份会议组织方案及经费预算在科技处备案;

2、学术会议结束后,申请人提交会议资助申请书,并附会议总结等;

3、科技处领导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4、综合科根据审批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二)发布学术交流信息工作流程

1、登录科技处网站,在“学术交流”栏目点击“提交信息”;

2、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科技处网站管理员审核后予以发布;

4、在综合科按要求登记,领取学术海报。

四、科研工作返聘教师审批程序

1、由拟返聘教师的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工作返聘教师审批表》一式三份(科技处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所在学院领导审核签章;

2、提交科技处领导签章后,到综合科盖章;

3、报送人事处办理。

13

第二部分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

1、根据相关科技主管部门要求,分析了解国内外科技动态,结合学科发展和各类项目特点,撰写项目指南建议;

2、关注相关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申报通知,及时掌握项目申报信息;

3、认真阅读项目申报文件(项目申请通知、指南及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掌握项目申报要领和注意事项;

4、申请人组织科研团队,按申报说明填写申报书(有合作单位的附合作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限项申请项目,科技处将组织校内遴选;

5、申请人根据项目科或社会科学科的初审意见,进行申报材料修订,形成最终项目申报材料,由项目科或社会科学科统一报上级主管部门。

申请人须将最终申报材料自行存档;

6、跟踪关注项目评审过程。

二、项目立项

1、阅读下达计划项目文件,熟悉签订项目合同或任务书要求;

2、在相关网站下载合同(任务书)等文本,依据立项批复和相关管理办法,编制合同(任务书)和经费预算;

3、经项目科或社会科学科审核,合同(任务书)和经费预算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进入项目执行环节。

项目主持人须将合同(任务书)和经费预算自行存档;

4、经费到账后,至项目科办理经费上账手续。

三、项目实施

1、根据合同要求开展研究工作,并按照预算要求规范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2、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人员变动、预算调整、合作单位变更等事项,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学院审核签字报项目科或社会科学科,科技处签署意见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项目负责人进行年度执行情况总结,上报项目主管部门;

4、随时接受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审计,完成相关数据统计。

四、结题验收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结题验收。

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主持人须提前半年提交书面的延期申请,学院审核签字后,由科技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按照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撰写结题验收申请书、总结报告,进行项目经费决算、审计;

3、验收结题材料经项目科或社会科学科审查后,报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4、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意见,组织项目验收结题(结题或通过会议、通讯及现场验收);

5、完成验收报告修改、填写证书等验收后续工作;

6、各类科研项目在项目结题后一个月内,除主持人自行存档外,应将项目鉴定、验收、结题的相关材料报送项目科或社会科学科存档。

五、项目合作申报与管理

1、根据项目合作申报的要求,我校项目合作者提供相关合作申报材料(含申报项目的合作协议),项目科或社会科学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登记,经科技处领导审核后,以学校作为合作单位至校办盖章申报;

2、合作项目立项后,除我校项目合作者自行存档外,应将申报书、立项批准书或课题合同书、合作协议书等资料交项目科或社会科学科存档,合作项目经费到项目科上账。

第三部分成果管理

一、科技成果奖励管理

(一)成果培育

每年一月底前,提出当年各类成果奖申报计划,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论证,报科技处成果科或社会科学科登记,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拟申报省部级以上奖项登记申请表》(科技处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学校统筹推荐成果申报计划。

(二)成果申报

1、学校发布成果申报指南;

2、课题组根据科技成果主管部门及科技处的相关申报要求,撰写并提交成果申报材料;

3、科技处对限额申报的成果组织校内遴选,对主管部门有公示要求的进行校内公示;

4、课题组组织专家进行创新点提炼,完善申报材料,经科技处形式审查后报主管部门;申报材料除课题组自行存档外,需提供一份完整的申报材料由科技处成果科或社会科学科存档;

5、关注成果评审,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申报人参加答辩。

二、科技成果鉴定

1、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科技处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汇编附件证明材料,提出鉴定委员会建议名单;

2、相关科室对成果鉴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送鉴定主管部门审批;

3、根据鉴定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协调安排成果鉴定会议议程;

4、成果鉴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鉴定会,形成鉴定意见;

5、报送鉴定证书到成果鉴定主管部门登记盖章、编号;

6、成果鉴定后一个月内,除主持人自行存档外,需提交一份完整鉴定材料由成果科或社会科学科登记存档。

三、专利、软件著作权、品种权等申请管理

(一)专利申请、补助工作

1、专家起草专利技术交底材料,到成果科登记,如需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相关费用转账至综合科;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申报材料撰写、提交、初审、公开和实质审查等程序,相关技术细节由代理机构代理人与专家沟通完成;

3、通过实质审查,缴纳登记费,获得专利证书,证书原件交由科技处成果科归档;

4、每年10月办理专利申请政府补助,申请人将专利受理通知书和缴费发票汇总报到成果科统一办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址: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

1、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线填写申请表,到成果科登记,学校盖章,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

2、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寄达学校,证书原件交由科技处成果科归档;

3、每年10月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政府补助,申请人将软件著作权受理通知书和缴费发票汇总报到成果科统一办理。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址:

(三)植物品种权申报

1、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成果科登记、学校盖章,报送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办理;

2、经实质审查符合规定的品种权,根据《授予品种权决定通知书》缴纳年费,品种权证书寄达学校,证书原件交由科技处成果科归档。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址:

四、主要品种审定与产品认定

1、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成果科登记、学校盖章,报送至农业部、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或相关主管部门办理;

2、通过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品种,获得国家、部省级新产品认定的产品,证书原件交由科技处成果科归档。

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品种管理网:

江苏种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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