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审计局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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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审计局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最新审计局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中办厅字〔2015〕32号),以及《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结合2019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确定的重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紧扣“业务素质提升年”年度工作主题,以审计工作方案为统领、审计实施方案为抓手,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与水平。
通过审计,客观反映和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工作业绩、存在问题,界定相应责任,量化定性相应的等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履行职责方面的作用,为干部管理和监督提供可靠、有效的依据,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二、审计对象
2019年度计划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个,其中:
县委组织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7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个。
三、审计范围
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任职时间较长的,重点审计后三年,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应追溯到相关年度。
同时,延伸审计领导干部兼任主要负责人或直接分管的单位,专项延伸核查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涉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审计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本部门(单位)有关职责,推动本部门(单位)事业科学发展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
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三定方案”确定的单位职责履行情况,部门(单位)制定的重要发展规划、工作举措及其执行情况等。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
检查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国家经济法律法规,以及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和执行财经纪律等。
(3)有关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
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与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所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完成情况以及未完成的主客观原因。
(4)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
重大经济决策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总体状况,重大具体经济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及其执行情况和效果等。
(5)本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
部门预决算编报情况,收入的完整性与合规性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控制情况,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
(6)固定资产(社会服务)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
固定资产(社会服务)采购、处置行为和程序的规范情况,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7)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
重要投资项目的研究和决策过程,重要建设项目程序合法、合规情况,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项目监管、实施进度和效果。
(8)有关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
财务、资产、业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完善情况,内部审计职责履行和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情况。
(9)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
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及关注单位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变化情况,揭示不在岗而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吃空饷”情况。
(10)对下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
对下属单位日常监管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内部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情况。
(1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
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等情况,个人在办公用房、用车、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方面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以及领导干部本人收入等有关事项。
(12)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
核查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审计处理意见的实际执行情况,审计建议的实际采纳情况,揭示整改不力、屡审屡犯问题。
(13)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
部门(单位)职责履行、日常管理中其他较为突出的问题,个别访谈、问卷调查中反映集中、突出的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执纪执法部门掌握的问题线索。
2.审计重点
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审计的基础上,重点监督检查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重大履职尽职不到位问题、重大损失浪费问题以及违规设置机构、超编进人和“吃空饷”问题等,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
(1)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重点关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误、重大管理漏洞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动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等问题。
(2)重大履职尽职不到位问题。
重点检查对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等情况,反映本部门(单位)制定的制度、办法、措施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悖的问题;关注领导干部对县委、县政府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揭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重大损失浪费问题。
重点检查预算管理、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安排、资产处置、重要专项资金分配,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采购等经济事项是否坚持集体决策,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决策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规定,决策的执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重大管理漏洞和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
(4)违规设置机构、超编进人和“吃空饷”问题。
重点检查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纪违规问题。
关注部门(单位)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变化,揭示不在岗而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吃空饷”等问题。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
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前后所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为基础,以其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为主线,主要开展以下审计: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生态红线考核指标、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3.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情况。
4.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的征收、管理和分配使用情况,相关重大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5.生态环境保护预警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以及任职期间严重损毁自然资源资产和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情况。
五、审计工作组织安排和时间要求
根据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上述审计项目分别由局相关科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审前准备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做好审前准备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作为审前调查的重要目标,围绕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岗位特点和管理决策活动,查找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争创优秀审计项目。
通过审前准备,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同时,有效保证负责审计项目实施的审计组明确内容,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明确要求;确保质量,提高效率。
1.审前准备工作时间安排
安排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前准备时间审计组掌握在5至10个工作日。
各项目审前准备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由负责项目实施的各科室确定。
1.出具审前调查告知函
审前审计组起草调查告知函,明确调查时间、准备资料、参加人员和协调配合等事项,送达被审计单位。
3.编制提供资料清单
审前审计组编制需要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提供的资料清单:
(1)被审计单位相关资料。
主要包括与以下内容相关的资料:
单位性质、组织结构;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及其目标;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适用的业绩指标体系以及业绩评价情况;“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相关制度建立情况;相关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及其电子数据情况;经济环境、行业状况及其他外部因素;以往接受审计或其他监督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
(2)被审计领导干部相关资料。
主要包括与以下内容相关的资料:
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和分工文件;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报告、总结、考核和检查结果;与重大经济决策相关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业务档案;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上述相关资料的电子数据和计算机技术文档资料。
4.召开审计进点会
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召开审计进点会,通报审计工作安排、宣传审计政策法规、提出配合支持具体要求等。
参会对象原则上为被审计单位现任党政主要领导和接受审计的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被审计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内审人员。
5.部署自查工作
审前调查以问题为导向,设计并发放自查表(含问题类和情况类),要求被审计单位组织自查并限期填报。
6.走访相关部门(单位)收集资料
审前调查组走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了解掌握被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收集整理政策法规、行业管理标准、目标考核等相关资料。
7.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审前调查期间,由分管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分析审前调查收集的资料、数据,提出审计内容和重点,以及需要关注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疑点;审计组根据专题会研究结果,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同时设计与审计内容相关的审计情况表作为方案附件。
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现场实施时间
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现场实施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现场实施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确因工作原因需延长时间的,须履行报批手续。
(三)审计评价、责任界定
审计评价在《审计报告》中以“XXX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反映。
审计评价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干部考核评价等规定和责任制考核目标、有关行业标准,结合被审计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写实性描述。
审计评价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对审计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适当或者不充分的事项不作评价。
(四)编制审计报告
审计组根据现场审计取证情况,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经法规审理后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五)项目完成时间
今年计划内安排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根据不同项目安排相应时间,所有项目最迟在2019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高度来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管理,提高效率。
紧紧围绕“业务素质提升年”年度工作主题的要求,注重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拓宽审计思路、深化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严格执行省审计厅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审计风险。
(三)严明纪律,维护形象。
实施审计期间,各审计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得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要指定专人担任兼职廉政监督员,同时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