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文体新广系统汇总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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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文体新广系统汇总Word下载.docx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文体新广局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

研究拟订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参与拟订我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我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文化市场监督管理责任;

组织拟订文化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等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指导文化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承担文化行业管理工作。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方面的对外交流、贸易和合作。

4、管理文学、艺术事业;

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和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5、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及普及工作。

6、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盟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全盟文物、文博事业管理,负责指导全盟文物安全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7、指导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组织指导文化艺术科研工作,推动文化科技创新与进步;

负责文化艺术对外交流工作;

负责指导文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8、管理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市场,拟定文化体育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负责对全盟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以及图书、文化娱乐场所、演出场所、体育场所等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

9、指导旗县市人民政府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工作,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文化活动,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牧区、城市社区等社会文化工作。

10、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

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负责对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监督管理。

11、统筹规划兴安盟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

规划全盟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2、负责组织承办和参加国际、国内及自治区重大比赛;

主办全盟综合性体育比赛;

归口管理全盟性体育比赛和裁判员队伍;

管理体育外事活动,积极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

指导业务训练工作。

13、组织全盟体育行业鉴定工作;

组织指导体育宣传教育、体育科研和全盟性体育社团工作。

14、依据《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全盟新闻出版、印刷和复制、发行业实施监督管理;

查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15、依据《著作权法》,管理全盟的版权工作,依法实施版权保护,调节版权纠纷,处理涉外版权事宜

16、研究制订全盟新闻出版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案件的查处工作。

17、负责编制全盟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全盟新闻出版业的科技工作。

18、组织领导全盟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文艺方针,对全盟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进行系统管理和行业管理。

对广播电影电视节目、音像制品予以审查把关。

19、负责全盟各级广播电视台、电影电视制作单位、音像制品制作单位的建立、撤销有关事宜的审核与报批,指配广播电视频率和规定发射功率。

20、负责管理全盟有线电视、卫星地面电视节目的收录、播放等工作。

根据国家、自治区、盟有关规定,管理音像事业。

21、指导、协调全盟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广播电视网建设及技术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2、领导兴安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产业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23、承办盟行政公署和自治区文化厅、广播电影电视厅、新闻出版局、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预算包括:

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兴安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21家,其中: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17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家,未分类的1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

部门预算行政编制为35人,事业编制数为539人,实有在职人数为536人,离退休人员为218人。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机构数是21家,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机构数是21家,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不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家,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家,参公单位1家。

与2017年相比,机构数没有变,但从我局分出了体育馆、博物馆、群艺馆、图书馆,使得不独立单位减少4家,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增加4家。

(二)兴安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本级及三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文体新广局(本级)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2

兴安盟图书馆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

兴安盟群众艺术馆

4

兴安盟文物管理站

5

兴安盟博物馆

6

兴安盟艺术研究所

7

兴安盟艺术创编室

8

兴安盟文体后勤服务中心

9

兴安盟体育总会秘书处

10

兴安盟成人体质测试中心

11

兴安盟老年人体育协会

12

兴安盟广电后勤服务中心

13

兴安盟体育馆

14

兴安盟民族歌舞团

15

兴安盟体育中学

16

兴安礼堂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7

兴安盟电影管理总站

18

兴安盟微波管理总站

19

兴安盟农村牧区广播电视事业管理办公室

20

兴安广播电视台

21

兴安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参公单位

收入预算11024.4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746.52万元,增长18.83%,增加主要是由于增加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盟本级增加了乌兰牧骑宫委托经营管理费、春晚创作经费、乌兰牧骑宫乐器采购经费的收入;

兴安礼堂增加主要用于乌兰牧骑宫的人员经费及乌兰牧骑宫2018年的水、电、暖费用收入;

微波站增加主要是由于2018年大黑山站、白音浩特站、乌兰浩特站进行房屋维修,工作需要购置设备。

支出预算11024.4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746.52万元,增长18.83%,增加主要是由于增加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盟本级增加了乌兰牧骑宫委托经营管理费、春晚创作经费、乌兰牧骑宫乐器采购经费的支出;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1024.4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24.42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1024.4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792.11万元,占比70.68%;

项目支出3232.31万元,占比29.32%;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兴安盟文体新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文化、广电、体育管理事务、维修维护我台广播电视播放设备及开展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微波站三站的电费及设备维修费;

盟歌舞团增加原因是为了要排练音乐剧《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支付给编剧克明老师创作的编剧经费和兴安盟民族歌舞团搬迁到乌兰牧骑宫后需购置增添的办公设备、设施及专用乐器更新。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024.42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24.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教育支出类为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5万元。

主要财政拨款减少所致,控制经费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为9175.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79.13万元,主要是用于机构运转、体育中学购买体育设备、体育比赛、外出集训以及助学金;

电影管理站主要是增加放映补贴、歌舞团主要用于全体演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费用,演员下乡惠民演出,参加各类大中小型演出比赛,专用乐器及一部分办公设备的更新、微波站主要是由于2018年大黑山站、白音浩特站、乌兰浩特站进行房屋维修,工作需要购置设备。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366.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4.39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退休人员工资改革后,计算基数增长所致。

4、住房保障支出类475.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018年兴安盟文体新广系统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7.77万元,比上年增加41.89万元,增长63.5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8.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33万元,增长64.29%,今年博物馆、群艺馆、图书馆、体育馆独立出去,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的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9.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56万元,增长63.5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56万元,增长63.53%。

增加主要是由于我局的公务用车年久失修,导致今年维修费增加;

其次是按照盟委委托电视台与北京轻简公司拍摄兴安盟宣传片,需要出公车进行铺助配合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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