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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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预算:
XX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太阳能杀虫灯供应、安装、售后服务能力;
3、产品须通过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提供检验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谈判文件发售:
1、购买谈谈判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一份(每份要加盖单位红印公章)
2、发售时间:
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13日18:
00(上午8:
00时~12:
00时,下午2:
00~6:
00,公休除外)
3、发售地点:
XXXXXX
4、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5年5月14日上午9:
30
2、地点:
XXXXXX(代理机构名称)
八、采购单位:
XXX(单位名称)
联系人:
XXX
电话:
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址:
XXXXXXXXXX
开户行:
XXXXXXXXX
账号:
00000000000000000
第二部分谈判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邀请中所述的XXX(单位名称)太阳能杀虫灯项目。
2、定义
1)“采购人”是指:
XXX(单位名称);
2)“谈判供应商”是指:
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如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3、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如第一部分第五款之规定
4、谈判相关费用
1)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谈判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的构成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2)谈判须知
3)技术及商务要求
5)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谈判文件的澄清
1)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二日以前通知采购人。
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在谈判时予以答复。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1、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各个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2、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谈判的。
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谈判被拒绝。
3、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
资格证明部分、商务谈判部分。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需按以下顺序装订,并在谈判截止前送达谈判文件中指定地点)。
(1)资格证明部分:
1)谈判供应商经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授权代理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主要设备原厂商授权证书;
4)产品认证证书(如有);
5)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三);
7)以往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8)其他资信证明等。
注:
以上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章单位公章。
(2)商务谈判部分:
1)谈判文件响应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附件一);
2)谈判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附件二);
3)技术部分:
谈判供应商技术文件按商务技术要求根据所提供产品自行编制,技术文件应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技术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a、现有经营场地、服务机构等情况资料;
b、现有技术人员状况、技术等级,从业人员等;
c、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实施计划、技术参数及配置响应情况以及品牌、产地/制造厂商等并提供加盖厂商公章的投标产品宣传彩页;
d、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其它技术参数表格。
4)偏离表(格式附件四);
5)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详细的质保期内服务计划和质保期后的维护方案);
6)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7)质保期满后二年内主要零配件报价单(不计入总报价);
8)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报价(商务)
1)报价是指谈判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谈判供应商所有的货物价款,即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材料、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
2)供应商必须按附件的首次报价表(统一格式)、提供的产品数量价格配置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谈判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四、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以转账的形式提交人民币2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
谈判保证金以转帐的形式提交,须在报名截止前到账(未在2015年5月13日18:
00前到账的视同自动放弃本次谈判)。
2)凡未按规定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将被拒绝谈判。
3)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公布七个工作日后,如无质疑或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4)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和企业诚信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b.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的;
c.将成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的;
d.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
2、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为从谈判之日起共60个日历日。
供应商自述的谈判有效期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将被拒绝谈判。
五、谈判报价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对于本文件中列明的其它报价内容,从其规定。
杜绝恶意报价,最终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将取消其谈判资格,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谈判供应商应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分壹份正本和贰份副本。
每份文件要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单独密封。
谈判报价表除保留在响应文件中外,还另附两份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注明“谈判报价表”字样,将小信封装入响应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供现场集中公开展示。
2)谈判供应商必须委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和拟驻工程现场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造价员参加谈判(共三人)。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写明:
a.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
b.谈判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所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规定的地点。
2)谈判响应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
3)谈判响应文件须严格按谈判文件格式及要求(包括签章)制作,不按要求制作的文件为未响应谈判文件,将予废标。
4)迟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3、谈判响应文件的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
2)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谈判文件中确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谈判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七、谈判和评审
1、谈判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谈判,谈判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包括厂方代表)。
谈判前,有关工作人员将查验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谈判响应文件。
2、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
谈判期间,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3、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响应性确定
采购人将组织谈判小组首先对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保证金凭证、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行资格性审查确认,然后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如果确定谈判供应商无谈判资格或履行合同能力,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4、澄清有关问题
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议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和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内容。
5、评审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采用统一的程序和标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在谈判期间,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任何活动,否则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小组依据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情况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序,从供应商报价、资格、业绩、对商务和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设备的性能、可靠性以及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考评,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向采购人推荐第一、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做未成交原因的任何解释。
2)在谈判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谈判小组认定后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a.谈判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
b.《首次报价表》与正本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有重大差异;
c.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d.谈判响应文件无供应商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e.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f.经谈判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采购人决定谈判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明。
4)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
6、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接触及保密
1)从谈判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与谈判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私下接触。
2)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人和谈判小组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