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崔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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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崔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档格式.docx

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县级调整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崔庙镇人民政府对《崔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崔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期限: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崔庙镇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的范围是荥阳市崔庙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83.22平方公里。

1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1镇域概况

崔庙镇位于荥阳市南部12.75公里处,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3°

13'

-113°

23'

,北纬34°

36'

05"

-34°

43'

17"

,东接贾峪,南邻新密市,西毗刘河,北连乔楼。

镇域东西两侧,北接连霍高速,南通郑少高速。

崔庙镇地处伏牛山系嵩山余脉向豫东过渡地带山区边缘,南、西、北系山脉。

地势为四面高,中部低,沟壑纵横,坡地毗连,平原散割。

崔庙属暖温带季风性半干旱气候,冷暖气团交替频繁,常年少雨,四季分明。

崔庙镇总面积83.22平方公里,辖22个行政村。

2014年,全镇人口4.43万人,生产总值57.54亿元,第一产业1.51亿元,第二产业44.81亿元,第三产业11.22亿元,财政收入10081万元。

该镇矿产资源储量大、品位高、易开采。

经济作物以冬桃、柿子、油桃、黄杏、核桃、金银花、花椒、油料为主。

粮经品种共29种,200多个品种。

林木(含用材林、经济林、灌木、花卉)120个树种,300多个品种。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2.1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2014年全镇耕地保有量面积3695.54公顷,比上级下达规划目标4341.09公顷少了645.55公顷,尚未完成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任务,需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

2014年全镇落实基本农田面积3749.15公顷,与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749.15公顷一致,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保护目标,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1.2.2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现行规划》崔庙镇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863.2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575.1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72.8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0.48公顷;

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1687.9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1396.6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71.24公顷、2010年到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5.53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均突破上级下达目标;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没有突破上级规划下达目标,尚有1.59公顷用地空间。

1.2.3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情况

上级下达给崔庙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26.47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1083.06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41.94公顷,全镇补充耕地4.90公顷,整体完成情况距离目标有很大差距。

1.2.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情况

2014年崔庙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08.56平方米/人,高于规划期末158.65平方米/人的目标。

详见附表1。

2规划目标

根据荥阳市下达崔庙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现行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崔庙镇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进行了以下调整。

2.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调整后,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3529.10公顷;

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897.41公顷。

2.2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调整后,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34.1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41.9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02.51公顷以内、水利交通特殊用地规模控制在292.17公顷以内;

2014年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2.06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41.0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0.6公顷以内。

2.3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

调整后,规划期内通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00公顷。

2.4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充分整治、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经济产出率。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51.32平方米。

详见附表2。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镇农用地面积5031.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46%;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5987.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95%,规划期间农用地面积增加955.78公顷。

3.1.1耕地面积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增加到3933.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27%。

与2014年相比,规划期间耕地面积增加238.13公顷,增加的耕地主要来源于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土地开发。

3.1.2园地、林地面积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19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3%,较2014年增加191.45公顷;

全镇林地面积136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43%,较2014年增加510.39公顷。

3.1.3其他农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93.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3%,较2014年增加15.79公顷。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1687.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28%;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019.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25%;

与2014年相比,建设用地面积减少668.22公顷。

3.2.1城镇工矿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402.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4%;

与2014年相比,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31.27公顷。

3.2.2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调整为325.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1%,与2014年相比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700.34公顷。

3.2.3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292.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1%,与2014年相比,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0.86公顷。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年崔庙镇其他土地面积1602.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26%;

现行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1314.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8%,与2014年相比减少了287.56公顷。

详见附表3。

4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4.1耕地保护

根据荥阳市下达给崔庙镇耕地保有量目标,规划到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3933.67公顷,不低于荥阳市下达给崔庙镇的耕地保有量目标3897.41公顷。

本次调整,崔庙镇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有王泉村、芦庄村、界沟村、郑庄村、邵寨村、马寨村等6个行政村;

耕地面积增加的村主要有崔庙村、盆窑村、项沟村、索坡村、徐老庄村、寺沟村、丁沟村等7个行政村。

规划期内,耕地共减少134.87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

新增耕地373.01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01.01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271.99公顷)。

规划期间净增耕地面积238.13公顷。

4.2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上级规划下达给崔庙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529.10公顷,实际落实基本农田3533.44公顷。

主要分布在崔庙村、马寨村、盆窑村、郑庄村、邵寨村、项沟村。

调整前全镇基本农田3749.15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7.64等。

本次规划调出基本农田215.71公顷,调出地块主要分布在索坡村、徐老庄村、石井村、栗树沟村、马寨村、丁沟村;

无基本农田调入。

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面积3533.44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7.64等,比调整前减少215.71公顷,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不变。

详见附表5。

5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5.1城镇工矿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崔庙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02.51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31.27公顷,主要分布在崔庙镇镇区、崔庙村、项沟村、王泉村、马寨村等。

新增城镇工矿用地主要用于崔庙镇古城、龙门、万山等社区建设,崔庙六零厂、崔庙何氏教育等项目建设。

5.2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崔庙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325.08公顷,与2014年相比,减少了700.34公顷。

规划期内,共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建新规模144.73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自求平衡建新规模134.81公顷,弹性空间建新规模9.92公顷。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崔庙镇共需完成农村居民点拆旧规模845.08公顷,其中用于自求平衡拆旧规模134.82公顷,完成上级减量指标609.35公顷。

详见附表8。

5.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崔庙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92.17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0.86公顷。

主要用于焦作至平顶山高速(荥阳段)、G234荥阳境G310以南段改建工程(荥密路)、荥丁路、崔庙镇公交站场、郑州佳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

6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6.1生态建设

规划期内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减缓镇域环境污染,逐步改善和提高全镇生态环境质量。

对现有廊道绿化改造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绿化景观与廊道等级相匹配、规划布局与人文环境相协调,集景观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绿色廊道网路工程。

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提高农田林网绿化标准;

加大农田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农地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搞好铁路和干线公路沿线绿化建设,建成覆盖全镇的干线林网防护体系,构建良好的农田生态屏障。

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绿化。

推进村庄整治、整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加强矿山生态恢复,对已经停止采矿或关闭的矿山、坑口,由当地政府负责及时做好土地的恢复、复垦和尾矿的综合利用。

充分考虑矿山废弃土地的综合利用价值,宜林则林、宜地则地,整治后改造为生态恢复型,使其与周围生态环境一致。

6.2环境保护

控制污染排放总量,预防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规划实施必须建立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逐步削减的基础上,做到“增产不增污”。

各类工业聚集区、城镇发展带及城镇规划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落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总量,预防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严格按照环保部督导整改要求,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提高整治标准。

加强企业管理,预防和减轻生态环境破坏。

新建项目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复垦方案、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否则不予批准建设用地;

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补偿,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预防引发生态环境问题。

加快实施崔庙镇栗树沟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及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7土地整治

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

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

推动崔庙镇新型城镇化建设;

以保护环境为前提,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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