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检查工作标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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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协助上能执行对客户进网作业电工进行培训、考核并统一报送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发证等事宜。
2.6负责落实对本地区用电客户受电电能质量的监督工作。
2.7负责本单位用电检查专业的协调工作。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3.2认真组织实施《用电检查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并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3.3制订并落实本单位用电检查工作计划。
对本单位客户用电检查周期、继电保护校验、高压绝缘预试等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负责组织用电营业普查工作。
3.4及时完成对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和电力系统事故对客户造成影响的调查,参加重要活动的保电工作及时汇总《事故影响紧急调查报告》(平凉用营检查-28)情况,并及时上报。
3.5负责本单位用电检查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提高用电检查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3.6负责本单位用电检查工作业务报表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3.7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4.责任与权限
4.1对本标准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负全面责任。
4.2有权检查本供电分公司所属用电检查岗位的工作完成情况。
对违反集团公司和本供电(电力)公司用电检查专业工作规定的,有权令其改正;
对在本专业工作中不按规定执行,给电力系统造成损失的责任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与考核
5.1按工作标准检查与考核。
5.2按供电(电力)公司和本单位有关规定检查与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
二、供电(电力)公司用电检查班(组)长岗位工作标准
1.1本标准规定了供电(电力)公司用电检查班(组)长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供电(电力)公司、分公司所属用电检查班(组)长的岗位工作。
2.1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规、政策、规程和规章制度和行业的技术、业务规定。
2.2负责带领用电检查人员对本供电营业区内客户进行用电检查工作。
2.3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技术业务学习,提高用电检查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
2.4协调客户与有关用电部门的业务工作。
3.1认真贯彻实施《用电检查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
3.2负责制订本班(组)的用电检查周期、继电保护校验、高压绝缘预试等各项工作计划。
带领本单位人员落实各项工作计划。
3.3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依法检查所辖客户的《供用电合同》履行情况和其他协议的执行情况。
负责组织检查和处理客户的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
负责开展用电营业普查工作。
3.4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依法检查所管辖客户的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和电工进网作业状况。
3.5组织做好客户电气设备的消缺工作,贯彻落实反事故措施。
3.6组织做好客户电气设备季节性安全运行检查工作,做好防雷、防污、防汛、防寒、防小动物和防外力破坏等专项工作,确保电力主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7及时完成对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和电力系统事故对客户造成影响的调查,参加重要活动的保电任务,及时填写《事故影响紧急调查报告》(平凉用营检查-28)情况,并及时上报。
负责组织实施对重要用电客户保证安全供电工作。
3.8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4、责任与权限
4.2有权检查本班组用电检查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
对违反上级和本单位用电检查专业工作规定的,有权令其改正;
5、检查与考核
5.2按供电(电力)公司及供电分公司有关规定检查与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
三、一级用电检查员岗位工作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一级用电检查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供电(电力)公司、分公司所属用电检查的岗位工作。
2、岗位职责
2.1负责对本营业区内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进行用电检查工作。
可兼职从事二、三级用电检查岗位工作。
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方针、政策及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规程以及本行业的技术、业务规定。
2.3执行《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用电检查工作标准》的要求和规范到客户进行用电检查工作。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要求具备一级用电检查资格并持有一级有效的《用电检查证》。
3.2全面优质地完成所辖客户检查周期和专项检查任务。
严格按用电检查程序开展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书面通知客户。
3.3依法检查所辖客户的《供用电合同》履行情况和其他协议执行情况。
检查和处理客户的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进行用电营业普查工作。
3.4依法检查所管辖客户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和电工进网作业状况。
3.5督促指导客户做好电气设备季节性安全运行工作,做好防雷、防污、防汛、防寒、防小动物和防外力破坏等专项工作,确保电力主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6负责电力系统事故对客户造成影响的调查,参加客户重大电气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
按照相关规程要求,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协助客户认真写调查报告。
3.7做好对客户优质服务工作,协助、指导客户规范用电、合理用电。
3.8负责对客户自备电源、双电源进行安全检查。
3.9建立健全客户的档案资料,并及时对客户资料进行修订、核实、调整工作。
3.10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5.2按供电(电力)公司及分公司有关规定检查与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
四、用电检查内勤人员岗位工作标准
1.1本标准规定了用电检查内勤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供电(电力)公司、分公司所属用电检查内勤的岗位工作。
2.1在用电检查处(科、班、组)长的领导下,对本部门内日常事物性工作进行管理。
3.1接待客户电话、来访及投诉。
3、2负责与有关部门各种业务联络票传递工作。
3.3按规定程序向用电客户通知停、限电工作。
3.4配合营业柜台接待客户处理违章用电、窃电缴费事宜。
3.5负责本部门用电检查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3.6搞好户务档案资料管理。
按职责分工,做好客户档案的建立、健全,及时对客户资料进行修订、核实、调整,做好归档工作。
3.7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好地解答客户的各类咨询。
3.8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提高本部门管理水平。
3.9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4.1对本本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负全面责任。
第二部分
管理标准
一、用电检查周期、内容管理标准
1、定期检查的周期
1.1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客户,每6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1.2高压(高供高计)客户,每12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1.350千瓦(千伏·
安)及以上客户[不含高供计,北京、天津为100千瓦(千伏·
安)],每36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1.450千瓦(千伏·
安)以下客户[含居民客户,北京、天津为100千瓦(千伏·
1.5对居民客户,日常用电检查工作可由营业站负责,日常用电营业资料可视为客户基础资料,用电检查部门负责专业职能管理。
1.6对重要客户,各供电(电力)公司可酌情缩短用电检查周期。
2、定期检查内容
2.1核对客户基本情况。
重点核对客户名、地址、主管单位、联系人、用电负责人、电话、邮政编码、受电电源、设备编号、电气设备的主接线、主要设备参数(如:
变压器容量、互感器变化等);
非并网自备电源的连接、容量等情况;
生产班次、生产工艺流程、负荷构成和负荷变化情况。
2.2检查客户用电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检查防雷设备和接地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2.3检查客户电气设备的各种联锁装置的可靠性和防止反送电的安全措施。
2.4检查客户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周期校验情况和高压电气设备的周期试验情况。
2.5检查客户操作电源系统的完好性。
2.6检查《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和变更情况。
2.7检查客户有无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
2.8检查电能计量装置及运行情况,检查计量配置是否合理。
2.9检查受电端电能质量,针对冲击性、非线性、非对称性负荷,采取相应监测、治理措施。
2.10检查客户无功补偿设备投运情况和功率因数情况,督促客户达到国标规定功率因数标准。
2.11督促客户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小于电网短路容量要求的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2.12检查变电所(站)内稳中有降种规章制度及管理运行制度的执行情况。
2.13检查客户变电所(站)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如防小动物、防雨雪、防火、防触电等措施。
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消防器具是否齐全合格、存放是否整齐、使用是否方便。
2.14检查客户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2.15检查上次检查时发现客户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和其他需要采取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2.16检查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措施。
2.17法律规定的其他检查。
3、专项检查
3.1保电检查。
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政治活动、大型集会、庆祝、娱乐活动及其他大型专项工作安排的活动,须确保供电的,应对相应范围客户进行专门用电检查。
3.2季节性检查。
按每年季节性的变化,对客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防污检查:
检查重污秽区客户反污措施的落实,推广防污新技术,督促客户改善电气设备绝缘质量,防止污闪事故发生。
防雷检查:
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检查客户设备的接地系统、避雷针、避雷器等设施的安全完好性。
防汛检查:
汛期到来之前,检查所辖区域客户防洪电气设备的检修、预试工作是否落实,电源是否可靠,防汛的组织及技术措施是否完善。
防冻检查:
冬季到来之前,检查客户电气设备、消防设施防冻等情况。
3.3事故性检查:
客户电气客户发生电气事故后,除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汇报有关部门外,还要对客户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3.4工程检查:
系统变更、改造过程中,对客户受(送)电装置工程施工是否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施工规范要求,是否符合并网所需的安全、计量、调度等管理要求进行检验。
3.5经营性检查:
当电费均价、线损、功率因数、分类用电比率及电费等出现大的波动或异常时,配合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3.6营业普查:
组织有关部门集中一段时间在较大范围内核对用电营业基础资料;
对客户履行供用电合同的情况及有无违章用电、窃电行为进行检查。
4、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