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docx
《监控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监控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监控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监控系统、人员定位跟踪系统
管理机构及各项管理
规章制度
编制单位:
富源县中安镇紫泉煤矿
编制人:
肖开文
煤矿负责人:
古大相
技术负责人:
张华平
项目负责人:
曹瑞全
编制日期:
2013年5月10日
第一章监测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管理机构
根据《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地方煤矿安全综合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政法办【2009】121号文件有关要求及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矿监测监控系统,把我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进入责任管理和科技管理,确保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时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设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如下:
一、管理机构设置
组长:
古大相(矿长、法人)
副组长:
张华平(技术负责人)、肖开文(生产副矿长)、张加钻(机电副矿长)
组员:
1、监控管理及维护人员:
张留香(女)、李华芬(女)、蒋云仙(女)、陆吉葵
2、井下监控设备维护人员:
潘荣生(机电员)、秦昌林(机电员)。
3、井下监控设备巡回检查监护人员:
由煤矿跟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班井长负责。
管理机构设置信息传送调度室,由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各类通信信息及一切特殊情况的安排请示及调度工作。
二、工作职责
1、组长—属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权负责,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学习有关文件及技术知识,随时对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督促员工敬岗爱业,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有权对一切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2、副组长—必须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学习有关文件及技术知识,随时对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督促员工敬岗爱业,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对监控人员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安排人员进行处理或咨询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隐患的问题,立即果断地进行安排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监控设备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管理制度,履行自己工作职责,做到有隐患预先排除,有问题立即处理,有情况马上汇报,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4、跟班副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班井长—是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负责当班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坚持交接班制度,服从煤矿安全管理原则。
在管理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属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监管责任人,有权对一切破坏性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随时对设备进行监管,有问题立即处理或通知机电员进行处理,随时对一切有损害系统的隐患进行排除,随时了解设备显示情况,如出现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立即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监控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技术知识,提高自己工作能力,严格监控系统各项管理制度,随时掌握监控系统所监控的一切信息,做到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有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不做以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填写好各项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专人值班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我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连续运转,及时对井下生产安全情况进行监测﹑监控。
确保矿井的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1、监控室必须进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分三班制工作,每人每班8小时。
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在上班时间离开监控室,应随时掌握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
2、值班人员发现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矿安全科汇报,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值班人员在工作时,严禁利用监控系统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4、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即时打印安全监测报表,并及时上报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和矿长,进行审批。
严禁漏打和漏审漏批。
5、若因值班员玩忽职守,没有及时把监测﹑监控情况反映汇报,致使井下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及时处理,而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值班员负责,根据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预防井下各种自然灾害对人身的伤害,对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规章制度:
一、监控系统必须专人专管,并保持机房清洁卫生。
二、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按时打印瓦斯日报。
三、随时查看各分站的运行情况,如有问题,立即反映或安排专业人员或机电员进行处理。
四、随时掌握井下各探头所显示的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反映矿部做出处理。
五、随时查看各探头的运行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立即反映矿委领导或立即安排机电人员进行处理。
六、遵照有关规定,对各种探头进行送检或校验,确保各类探头所反映数据的真实性。
七、定期对主机进行检查,确保主机正常运行。
八、对各班所打印的瓦斯报表进行整理,存放规范,做到管理有方。
九、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确保机房内设备安全。
十、严禁在机房内逸乐、打闹,以免损坏机房内监控设施。
十一、严禁利用主机进行放映、播放或进行游戏,以免影响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
十二、杜绝无故停机。
十三、如果要停机进行检修,必须制定计划,经矿委领导同意,制定措施后,进行有计划、有安排的进行检修,不得盲目的进行停机工作。
十四、认真填写监测监控系统运行记录,做到填写真实。
十五、工作人员不得脱岗、离岗、不得迟到早退,认真搞好本职工作。
十六、如果违反或不遵循以上管理制度,罚款50—500元。
情节严重的,罚款并开除矿籍。
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设备资料管理
1、对监控系统主机的说明书、光驱、合格证以及相关资料,必须收集整理、规范的管理好,需要时便于使用和查看。
2、对各类探头的说明书,合格证分类保管,建立档案,便于今后查看。
二、台帐管理
监控系统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必须规范性管理,一目了然,应遵循以下几点:
1、建立设备明细表,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合格证号、数量等。
2、探头管理台帐,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合格证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煤安标志、数量、在用或备用等。
三、工作记录
1、运行记录,必须建立监控系统设备运行记录,必须每月进行至少一次的调试、校正,必须有调校记录,并妥善包管。
2监控系统运行记录,其内容包括日期、时间、值班人员姓名、设备运行情况、故障原因及时间、处理情况及时间、处理人员、处理后结果、等。
2、探头调校,必须按《规程》规定时间进行调校,甲烷传感器必须每7天进行一次调校和测试,一氧化碳传感器必须每半个月调校测试一次,必须有记录,并妥善包管。
4、探头维护记录,包括探头名称、安全地点、事故原因及时间、处理情况及时间、处理人员、处理后结果。
四、瓦斯报表
1、必须每天进行报表打印,特殊情况的报表,必须立即上报。
2、瓦斯报表必须按规定进行签字和审批。
3、所有经审批后的报表,必须规范管理,建立档案、便于查看,不得擅自乱丢乱放,否则一次罚款50元。
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1、监测机房班次分白班和夜班,白班两人、夜班两人,轮流值班,必须随时有一人在工作台值班,夜班不允许睡觉,一经发现,罚款10元,若因睡觉而未及时发现故障未及时汇报的,加倍处罚。
2、严格机房上班制度,机房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好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不允许任意调换班次,不允许其他任何人员代替上班,严禁上班期间干私活、上网、打游戏,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搞好机房内清洁卫生工作,对工作台,各类设备的清洁卫生。
对使用后的废纸及其他杂物,不得随意乱放,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严格检查,卫生管理不和格者、罚款10元。
4、工作人员必须坚持瓦斯超限汇报制度,各类故障汇报制度及瓦斯4%预警汇报制度。
若因工作人员未能及时汇报造成影响的,除对责任人进行20元罚款外,还必须在会议上做出检查。
5、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超限闭合反馈制度,如果超限,必须立即向监控值班、调度室、及矿领导汇报,并填写瓦斯超限反馈联系单送矿调度室,以便煤矿调度室进行情况追查落实,待瓦斯超限反馈联系单填写齐全后,收回机房。
若不及时汇报、比及时送达联系单的,罚款20元。
6、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各种故障及汇报记录,记录要做到六清:
故障地点要记清、事故原因要记清、谁去处理要记清、处理结果要记清、汇报给谁要记清、汇报时间要记清。
7、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的基本操作及维护,要做到能独立的完成井下定义。
定义前要做好定义记录。
8、不得擅自在任何时间内关闭报警功能和语音报警功能,否则罚款50元。
9、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面对面交接,交接必须交隐患,隐患处理及过程必须有记录,班以班之间不得出现脱节现象,接班人不到,在岗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对交接班人员给予10—100元的罚款。
10、各机房重地,必须杜绝非工作人员入内,更不允许非工作人员上工作台、否则对当班人员处予20——50元罚款。
11、以上制度即日起执行。
监控系统定期检修制度
一、设备领用
设备领用必须得到生产科办理领用手续,经分管矿长同意。
重大设备必须经矿长签字同意,否则不得出库。
对于特殊情况下,矿值班人员领用的设备,设备保管人员及使用单位必须在两天内办理出库手续。
1、采煤工作面安装、掘进工作面开工应根据设计或矿调度会议要求,提出需用设备计划,交相关领导审批。
2、因生产需要急需更换或;领用的设备,必须经科室领导批准。
、
3、各单位应由责任监管人领用设备,否则库房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发放。
责任监管人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设备完好率是否100%,“两证一标志”是否齐全。
4、购买设备时,必须由专管技术人员进行购买,所购买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能否进行使用。
并且库房内必须由足额的库存,确保配件供应。
二、设备入井
1、对新购买的设备、电缆、配件等材料,必须“三证”齐全,否则严禁入井使用。
2、所购买的设备,入井前必须严格检查,符合有关规定时,才可以入井使用。
3、新安全的设备,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试验,各方面符合规定时,才可正常使用。
三、管理
1、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确定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
2、对所有设备实行专人专管,如果出现不负其责的工作人员,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3、对各类设备必须管理有方,摆放位置合理,做到未使用设备入库、已使用设备挂牌编号,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帐表。
4、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四、检修
1、必须建立监控系统设备运行记录,必须每月进行至少一次的调试、校正,必须有调校记录,并妥善包管。
2监控系统运行记录,其内容包括日期、时间、值班人员姓名、设备运行情况、故障原因及时间、处理情况及时间、处理人员、处理后结果、等。
2、探头调校,必须按《规程》规定时间进行调校,甲烷传感器必须每7天进行一次调校和测试,一氧化碳传感器必须每半个月调校测试一次,必须有记录,并妥善包管。
4、探头维护记录,包括探头名称、安全地点、事故原因及时间、处理情况及时间、处理人员、处理后结果。
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为了煤矿监控系统的安装和建设完善后取到其应有的作用,确保煤矿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不出现不安全事故,根据有关规定,煤矿的监控设备必须进入信息化管理,做到层层监督、齐抓共管,确保煤矿不发生瓦斯事故,特制定该制度如下:
一、煤矿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串岗,随时掌握监控信息。
二、做到查看认真仔细,随时掌握网络情况,如果出现网络中断,必须立即进行修复,如果无法修复,应立即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如果发现网络中断不及时进行修复处理,一次罚款50元。
三、不得人为的对网络系统进行破坏或人为的进行网络中断,如果出现一次,罚款100元,因其行为造成重大事故者,追究法律责任。
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监控工作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如果发现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或某些问题,必须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