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现场执法ppt课件PPT文件格式下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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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现场执法的具体特点环境现场执法是具有技术性的行政行为。
因为环境法的一系列基本原则、管理制度、法律规定是从环境科学的研究成果和技术规律中提炼出来的,具有较强的科学技术性,因而环境现场执法必须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
(现场监测手段、先进的调查取证设备、自动监控系统),(四)环境现场执法的主要内容现场监督检查有关组织和个人履行环保法律法规义务的情况,并对违法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场监督检查有关组织和个人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如:
污染源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污染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四)环境现场执法的主要内容现场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情况,并对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理处罚如:
土地、水资源、森林、草原、能源、矿产等自然资源;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域。
现场监督检查海洋环境保护情况,二、现场监察前的准备工作,1、明确本次监察的主要目的(任务);
2、收集相关区域地图、水系图;
3、调阅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记录;
4、查阅污染源档案及污染防治设施档案;
查阅排污申报登记表;
5、查阅排污许可证情况和总量控制指标;
6、查阅环境信访和环境行政处罚档案;
7、查阅相关区域、项目的环评文件8、现场监察(取证)设备、现场执法的相关文书。
三、现场监督检查的重点,
(一)污染源监督检查污染源监察是环境监察机构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污染治理和污染事故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参与处理的具体执法行为。
污染源监察是环境监察机构的重点工作。
(一)污染源监督检查1污染源的分类A、按污染类型可分为:
大气污染源、水污染源、固体废物污染源、环境噪声污染源、辐射污染源。
B、按人类活动功能可分为:
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
C、按分布特性可分为:
点污染源、线污染源、面污染源;
D、按时间特点可分为:
恒定源、间歇变动源、瞬间污染源;
.污染源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排污单位内部环保机构和环保人员的设置情况;
(2)排污单位环保目标责任制和环保设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生产原料和产品管理、生产工艺、治污设施运行等情况;
(4)排污单位生产量变化情况;
(5)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的守法情况;
(6)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情况;
(7)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情况;
(8)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和联网情况;
(9)排污收费制度执行情况;
(10)排污总量指标执行情况;
等等。
3.污染源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定期检查、巡查;
定点观察;
随机抽查;
突击检查;
专项检查;
验收检查;
联合执法检查;
驻厂检查;
特殊形式的检查(错时上班、暗查、走访调查);
4.水污染源的现场检查
(1)排放水量检查:
总用水量、新鲜水量、生产过程中消耗量、处理量、回用量、排放量;
(2)排放水质检查:
查污水处理厂运行、厂总排污口水质;
(3)守法度检查:
偷排偷放、稀释排放、跑冒滴漏、其他非法途径排放;
(4)产生工业废水的重点行业:
造纸工艺废水、化工废水、纺织印染废水、制革工业废水、电镀工业废水、石油工业废水、制药工业废水、钢铁工业废水、酿酒工业废水;
食品加工业废水等。
5.大气污染源的现场检查
(1)排污单位燃烧设备的检查:
所在位置、使用燃料、烟气黑度及防尘防噪等设施运行情况;
(2)检查企业对可燃气体回收利用情况;
(3)检查向大气排放恶臭物质的企业治理情况;
(4)检查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
(5)检查企业采取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情况。
排放废气的重点工业行业包括:
钢铁工业废气、电力工业废气、水泥建材工业废气、石油化学工业、化学工业废气等。
6.固体废物的现场监督检查
(1)检查固体废物的来源,了解生产工艺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规律和方式、严格控制危险废物;
(2)检查固体废物的存放,防止二次污染(防流失、扬散、渗漏,防自燃、发酵,防过期存放,防放射性);
(3)检查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固体废物的主要来源:
矿山开采和选矿中的废石和尾矿沙;
燃煤过程中的粉煤灰和炉底渣;
冶金工业的固体废物;
化学工业固体废物;
石油化工固体废物;
放射性废物等,7.噪声污染源的现场检查产生噪声的源很多,我们重点监管的是工业噪声污染源、敏感区域的噪声污染源,目前在城镇的餐饮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是居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
8.污染防治设施监督检查
(1)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是否停运和闲置;
排水量和水质情况;
有无暗管排放和稀释排放;
处理工艺要求的投加药情况(购药和库存);
(2)大气污染设施使用情况:
除尘设施运行及烟尘排放是否达标;
脱硫设施运行;
无组织排放治理情况;
防治设施运行记录;
厂区降尘等;
(3)原料、燃料、固废堆放场“三防”设施情况;
(4)自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
(5)是否瞒报、谎报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9.排污口现场监督检查
(1)排污口的整治是否符合“三便于一明显”的原则,即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应符合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监督检查和排污口标志牌应立于明显位置等。
(2)各类排污口的整治应符合规范化整治的技术要求。
(3)排污口出水的水量和水质。
排污口出水水量要与设施入口、出口水量以及生产工艺产生废水水量比较,是否有不正常或可疑点;
水质要和设施出口的水质相比较,有否变化或可疑点.(4)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要在车间废水处理设施出口设置专门排污口;
(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现场检查1.检查企业是否按时申报,申报登记是否经环保部门审核;
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和浓度是否符合审核的要求;
生产工艺和产品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是否存在谎报和瞒报;
2.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
是否超总量排放污染物;
是否存在无证生产和排污;
3.检查企业是否按申报登记足额缴纳排污费。
(三)建设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1.是否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是否经过环保部门审批;
审批时间与建设开始时间是否超过五年;
(未批先建)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准入条件;
(批大建小)3.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是否执行“三同时”;
建设项目有重大改变是否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批建不符),4.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时配套环保设施是否同时投入运行;
满三个月是否申请验收;
是否在限期内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长期试运行)5.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是否正式投入使用;
(违法排污),(四)限期治理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限期治理项目是否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整治;
是否按时完成;
验收是否达标;
超过期限未验收是否提出延长验收时间申请;
对经限期治理仍未达标的企业是否下达停产治理或关停。
二、制作现场调查笔录,监察工作常用的文书不外乎4种:
询问笔录、责令改正通知、限期改正通知和送达回执。
这4种文书中,询问笔录是基础,询问笔录做不好,其它文书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一)制作现场调查笔录的目的让相对人承认实施了某个行为;
承认调查过程符合法定程序;
认可现场的采样、取证等工作。
我们在实践中发现,用于现场记录的现场检查笔录有一些小小的不足:
一是记录在询问笔录上的被检查人员的回答不能充分反映实际情况。
因为被检查单位,往往避重就轻,不能如实回答执法人员的提问,致使询问笔录所反映的事实不真实、不准确,失去了应有的证明力。
二是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不能形象、准确地予以描述。
受现有人员文字组织能力的限制,采用问答方式记录,不易准确、客观地反映监察人员在污染源现场看到的实际情况。
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难以形象、准确地予以描述。
根据以上问题,我们一般处理方式是在现场制作调查笔录的同时填写现场监察记录,对现场看到的现场问题予以描述,并要求当事人改正违法问题。
但是实践中,由于现场监察记录对问题的表述过于直接,当事人往往拒绝接受,给现场取证带来麻烦,为此,我们采取了一点技巧,就是采取叙述+问答形式制作笔录,这样即描述了当事人违法事实,一定程度上还减少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叙述+问答形式的法律文书相对于单纯的问答形式来讲,对执法人员的文字水平要求较低,也不受当事人答非所问的限制,基本能够反映现场的真实情况。
在现场执法中取得较好的效果,现和大家共同探讨。
在现场取证中面对叙述+问答形式这样的问题,对当事人心理产生一定的压力,当事人一般很难不直接回答,并且一般都会解释出现问题的原因,这样即承认了环境违法事实,当事人陈述的权力也得到保障。
同时,当事人往往感觉他是在和执法人员努力沟通,因此比较容易配合。
(二)现场检查笔录的格式,需要填写的内容有以下方面。
1、被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要写全称,不要写简称。
写简称有两个问题:
一是容易与名称相近的企业混淆。
二是不符合法律文书的规范。
2、检查现场(厂址):
应详细填写企业所在的县、街道、门牌号或县、乡、村或按照工商执照的地址填写。
如果该企业没有分厂,则可填“厂内”。
如果企业有分厂,应该填写所检查的分厂。
填写检查地点,是为将来一旦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时,能够证明当时所拍摄的照片、录像等证据是在该检查地点拍摄的,反映的是该企业的情况。
一个详细的厂址,主要是为今后的法律文书送达提供准确的信息。
法制机构可按此直接或邮寄送达法律文书,法院也可按此地址送达传票。
3、法人代表:
按照工商执照填写,要注意,排污单位的总经理往往不是法人代表。
4、被检查单位参加人员:
对于陪同执法人员一起检查或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检查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核实其姓名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