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在全区造林绿化督导会发言与局长在全县司法行政会讲话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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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完成栽植后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促进造林绿化工作的开展。
三、协调好种苗调运工作。
加强与省林业厅联系,确保省财政有补助树种及时到位。
保持与花木公司、育苗户联系,做好苗木余缺调剂。
加强与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联系,摸清各地苗木需求量。
及时发布苗木供求价格等信息,做好供需双方的服务工作;
加强种苗质量监督,严格把握起苗、运输、栽植三关。
四、做好造林进度调度和统计汇报。
组织好对全区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全程督导工作,在做好技术服务、质量督查的同时,掌握工作进度;
及时做好“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情况的调度通报、数据统计、工作汇报等工作。
五、继续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造林绿化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技术培训,组织区、乡级技术人员集中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和咨询,对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实施进行业务技术方面的讲解,为促进各地搞好“一大四小”工程提供有力的保障。
六、加强保护管理,巩固绿化成效。
完善林政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加大林木管护力度,确保造林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乱采滥挖、乱捕滥猎、乱征滥占、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
严格树木采伐迁移、林地征占用、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种子等方面的治理,进一步巩固绿化成效。
局长在全县司法行政会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司法厅(局)会议精神,总结XX年工作,表彰先进,全面部署XX年工作任务。
一、XX年主要工作成效
全县司法局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服务全局,立足“全国争一流,全省争第一,全县争贡献”工作目标,认真履职,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强服务、求实效、重教育、抓考评、树形象、比贡献,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多次受到省厅、市局高度肯定。
在基层司法所建设、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法律援助、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等工作均为全省前列,连续五次被市局授于集体三等功。
去年还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县公证处获得全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小蓝司法所被评为全省十佳司法所、岗上司法所长刘志强还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和全省百名优秀司法所长。
为我县经济发展、构建平安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具体表现在:
1、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在县电视台开辟了《与法同行.法在身边》普法宣传专题栏目。
二是上半年利用党校阵地集中举办了两期全县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参训人员500多名;
三是法制宣传阵地进一步拓展,投资30万元“法治主题”公园在县城建成,形成了以东边百米普法宣传长廊,广场大型LED电子显示屏、县委权力运行公开栏、法宣阵地为整体的法治主题公园:
四是全面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并选择发生在我县的六个典型案例,制作万套普法宣传挂图,发至全县每个自然村(社区)张贴在公共场所,群众通过身边活生生的案例释法,得到教育和警示。
五是我局根据法律援助题材编撰通俗易懂的小品《蓝天》,还专门邀请县采茶剧团专业人员在全县乡、村歌会中演出,受到广泛好评。
2、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推进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举办了全县村级调解员培训班,结合开展评选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提出了“有纠纷找调解,司法帮你想办法”的口号,同时以落实市政府以奖代补政策为契机,积极开展全县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
一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社会各类矛盾纠纷4311件,成功调处4141件,调处成功率96%,其中婚姻、伤害赔偿,土地承包和交通事故等纠纷比较突出。
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2318件,预防了矛盾纠纷1444件,防止民事转刑事案件89件333人,防止群体上访143件2663人,防止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自杀40件65人,防止群体性械斗52件2807人。
真正实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是配合政法委创建县级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半年时间共调处各类纠纷37件,其中医患纠纷22件、交通纠纷12件、其它3件,已调结29件,调处率100%。
在人保、教体、城建(房管)、国土、农业、工商、环保等行政部门组建了一十个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使矛盾的调处率大大提高。
三是积极与相邻的进贤县共11个乡镇32个村参加了边际联调工作年会,同时排查了边际矛盾纠纷隐患,使一些双方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和化解,大大促进了两县边际地区的社会稳定。
四是整合各方资源,健全联动调处机制,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开展诉前调解、检调对接机制。
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3、深入推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全县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各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00多家,县公证处在今年全省公证业务量形势下滑情况下,主动在向塘、高新区增加了服务点,被市局评为“五好公证处”,并获省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XX年县公证处共办理案件5778件,其中民事4138件,经济1927件,涉台25件,抵押登记318件,全年收费255万元,位列全省县区第一。
二是强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树立了“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理念,提出了“有理无钱找法援、法援帮你来维权”的口号。
为重特大事故事件中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如在三江发生三死七伤的3.2交通事故,基层所和县法援中心积极配合,并派出律师适时为受害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使一段时间密集上访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
今年七月份,我局还印发了二十一万份的法律服务卡片发放到全县每户农家手中,使群众随时随地联系到法律服务工作者。
XX年县法援中心共办理案件526件,其中办理民事诉讼案件70件,刑事诉讼案件12件,非诉讼案件444件,提供法律来访来电咨询5433人次。
三是在信访维稳工作方面。
各基层司法所人员长期深入一线,参与乡镇接访维稳。
我局选派了五名律师常驻信访局接访,较好地维护了信访人的权益和政府的形象,一定程度缓解了群众的对立情绪,引导信访人走入司法途径。
4、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围绕社区矫正“底数清、管得住、帮得上、教育好”的总体目标,规范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方式。
对全县社区矫正辅助员举办学习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培训班。
建立移动信息监控平台,对矫正对象实行定位监管。
特别在今年借着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理中心成立的东风,建立了县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增聘3名社区矫正辅助员。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在今年3月份由政法委牵头专门召开了协调会,建立了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常态化运行机制,各乡镇均由司法所牵头,从派出所、法庭和检察室抽调专人组成工作协调小组,定岗定责,使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无缝对接。
如今年对幽兰镇不服从管理对象叶某撤销了缓刑,对保外就医对象胡某提出了撤销监外执行建议。
在XX年我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541人,其中管制3人、缓刑393人、假释44人、暂予监外执行23人、剥夺政治权利78人(XX年3月以前对象),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50人,累计解矫309人。
二在安置帮教工作方面,我们以“明确一个目标,把好两道关口,强化三项保障,落实四条措施”为总体思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依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数据库平台作用,做到全面衔接、分类帮教、重点安置,确保衔接率达100%。
幽兰司法所长在去年除夕三十晚甚至新年正月初一早上都赶往监所接回刑释人员,其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受到省厅通报表杨。
在支持安置基地建设方面,每个安置基地每年都拨付一些经费,鼓励和提高社会参与帮教工作的积极性。
在XX年我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99人,其中省内刑释320人,省内解教17人,省外刑释解教62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XX年我县共发放刑释人员生活补助和接送经费共计约49万元。
5、参与政府征收工作,啃了硬骨头。
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去年5月至9月,12月至今1月,先后共7个月,分两期共派出24人参加全县的房屋征收和维稳工作。
征收工作啃了硬骨头,分配我局任务安排在小蓝工业园中既是重点村又是最难点的玉沙村。
工作组克服阻力大、难点多、无抓手、村组织情况复杂等诸多困难,完成征收面积近万平方米,得到县征收办和当地园区、村委会肯定。
二、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XX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思路就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建设平安昌南、实现“三争”为目标,继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改进作风,认真履职,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我县“拼争全国五十强县市、建设现代化综合新城”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不仅要坚持“在一线”,更要敢于“上火线”。
1、扎实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以落实省、市以奖代补政策为契机,规范村级调委会建设,加强对行业调委会指导,确保矛盾纠纷“有人调”,强化业务培训,确保矛盾纠纷“有能力调”,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作用,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确保矛盾纠纷“及时调”,利用好县“医调、交调”两个中心平台,逐步向综合矛调中心发展,确保“调得规范”,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确保调解“执行到位”。
2、继续开展边际联防联谊联调活动,在往年同进贤开展边际联调同时,逐步扩大同丰城,新建两县接壤的乡、村边际联调工作,使确保矛纠调解功效“最大化”。
3、认真落实律师参与接访制度,确保参与处理重大敏感信访案件事件时拉得出,顶得上,真管用。
(二)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不仅要确保“少不了”,更要力争“离不开”。
1、大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活动,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
树立“产业第一”、“发展第一”、“服务至上”的观念,为政府决策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等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帮助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
2、不断拓展公证业务范围,提高办证质量,有效发挥公证预防职能,确保市场交易安全。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扩大法援覆盖面,将法援工作参与到重大维稳突发事故和矛盾化解中去,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不仅要做好“参与者”,更要担当“主力军”。
1、围绕特殊人群的监管,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密切协调配合常态化运行机制,搞好审前调查,防止脱管漏管。
2、依托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理中心,强化我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职能,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移动信息化监控平台作用,有效做到精确定位、区域监控、越警告诫、短信通知、人机分离抽查等功能,依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行为监管,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这一“没有围墙的监狱”职能。
3、围绕预防重新犯罪,着力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无缝对接,落实生活补助、就业扶持,特别是三无人员的过渡安置、困难帮助等各项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四)在法治县创建方面,不仅要能够“当参谋”,更要善于“抓协调”。
1、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司法局不仅要在法宣教育、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