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新城安置小区合作合同书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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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新城安置小区合作合同书Word格式.doc

亿元。

项目建设地址:

二、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

项目开工日期:

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项目竣工日期:

年月前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满足正式入住条件。

三、质量标准

项目质量标准:

合格

四、合作内容

项目建设直接费用和项目建设其他费用筹集落实;

工程项目实施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工程回购款的组成、返回及担保。

五、合作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甲方履行完全部回购手续结束。

六、项目回购

1、项目回购款的组成

项目回购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甲方直接费用、项目建设甲方其他费用、项目建设乙方直接费用、利息。

2、项目建设直接费用组成及计算办法见合同条款

3、项目建设甲方直接费用、项目建设甲方其他费用是甲方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费用,暂定金额(大写):

伍仟万元(人民币)¥:

()元,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28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形式将此笔款项汇入甲方银行专户。

账号:

4、项目回购利率

项目建设直接费用利率按照回购时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3-5基准利率上浮计取执行,不再做调整。

项目建设其他费用利率按照回购时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3-5基准利率上浮计取执行,不再做调整。

5、项目回购期限

本项目分二期回购,具体为房建工程为一期,市政及其它公共设施为二期。

每一期项目回购期限为该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担保协议订立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捌份,双方各持肆份。

(公章)乙方: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一、总则

1、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1适用法律和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陕西省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1.2适用标准、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6)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7)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1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17)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双方共同组成该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对该项目施工中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及验收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乙方的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工程建设管理要求。

3、项目负责人的委派和指令

3.1甲方派项目负责人,乙方派项目负责人双方代表按合同约定行使自己的职权。

3.2甲方与乙方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均应于两周前书面通知对方。

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3.3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由甲方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

4、甲方工作

(1)合理支配项目建设其他费用,对项目的总体实施进行监督。

(2)负责办理土地征迁、规划设计、勘察、监理等项目前期工作,协助乙方办理土地、规划等手续直至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协调乙方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协调确保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交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6)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8)负责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和安排。

(9)与乙方共同负责项目的竣工验收。

(10)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回购。

(11)负责本项目建设施工阶段的各项招标工作,招标方案及招标文件需与乙方协商确定。

5、乙方工作

(1)负责项目总投资全部资金的筹集,并按照合同条款中承诺的方式及数额足额、按时转至甲方专户。

(2)根据甲方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全套规划图,施工图及开发建设详细形象进度要求进行项目开发和工程质量控制。

(3)根据本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全部工作。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建设、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甲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提供人员及设施设备,需建立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项目管理机构。

(6)实施对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7)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按月向甲方报项目建设进度及完成投资情况。

(10)承担项目风险,如安全、消防等乙方应当预见的风险。

(11)乙方应当与选定的建设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廉洁协议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协议书等;

制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治安消防工作管理细则等必要的管理文件。

以上资料须向甲方备案。

(12)乙方对工程重大材料、设备的采购价格及质量需得到甲方的认可,且需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办理招投标手续。

重大材料、设备的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说明。

(13)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和治安消防协议书、廉洁协议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协议书,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14)对项目建设期间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并及时告知甲方。

(15)对已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的工程,负责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将竣工档案、物品、设备操作维修手册、质量保修书等有关竣工资料提交给甲方,并协助甲方报送有关项目档案。

三、进度控制

6、进度计划

6.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约定的日期,开展相关工作。

7、开工及延期开工

7.1乙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项目建设。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

8、暂停项目建设及工期延误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项目建设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

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9、工程竣工

9.1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项目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日期竣工。

9.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与检验

10、工程质量

10.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共同委托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1、检查和返工

11.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应按照甲方或监理人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

12.3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查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人验收。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委托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委托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4、重新检验

甲方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重新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安全施工

15、安全施工与检查

15.1乙方确保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不计入项目建设直接费用。

15.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16、安全防护

乙方确保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向甲方或甲方委托人提交专项方案,按甲方委托人审核后的专项方案乙方负责组织实施。

未能采取相应措施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相关费用不计入项目建设直接费用。

17、事故处理

17.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相关费用不计入项目建设直接费用。

六、工程变更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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