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试运行文档格式.docx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试运行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试运行文档格式.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行政及安保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并上报。
三、充电处充电注意事项:
(一)禁止明火;
(二)禁止私自更改线路、插座;
(三)禁止一座多充现象;
(四)禁止使用花线;
(五)禁止使用无散热装置或散热装置损坏的充电器;
(六)禁止雨雪、潮湿天气在车棚外充电;
(七)禁止将衣物、护膝等可燃物放置在电源上。
四、电动车充电注意事项:
(一)电动车要按秩序停放,每次充电不得超过8小时;
每日下班时间到点后禁止充电;
(二)电动车充电前,电动车需充电员工要对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检查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等,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
(三)充电时先将充电器三芯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好,然后将充电器另一端双向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
如果反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四)充电完毕后要及时切断电源,以防长时间充电引发安全事故。
车主员工应对本车辆性能状况熟知,确保充现象电不过充。
五、电动车车主承担的责任
(一)因充电时间过长或充电车辆及附属充电设备老化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事故;
(二)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事故;
(三)因电动车自身问题或者充电方法不当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
六、电动车充电流程及标准
(一)行政部负责统计公司员工现有电动车实际数量,并登记造册制定管理台账;
(二)需电动车充电员工,当日如需充电,需在《电动车充电登记表》进行登记;
如违反此项规定未进行有效登记,检查发现后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并督办补签手续,第二次后则对车主员工处以50元/次罚款,罚款费用直接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抵扣。
(三)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每日电动车充电情况,并负责在《电动车充电登记表》中进行记录确认;
节假日期间,由值班安保人员负责检查并进行记录确认,行政部负责核实。
(四)检查时间:
早上9:
00、下午14:
00、17:
30
(五)安保人员不定时巡检并及时记录、有违规问题及时拍照登记;
(六)收费标准:
2元/次/辆,行政部负责月底汇总统计《电动车充电登记表》、《电动车充电费用明细表》、《电动车违规充电处罚通知单》后交由人事部进行工资核算对账,所产生费用直接在车主员工当月工资中进行抵扣。
七、制度人员职责
(一)负责人:
行政部
岗位职责:
1、负责本制度例行检查、执行管理
2、负责公司电动车辆的统计及充电管理工作
3、对电动车充电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4、行使对车主员工及其车辆的统一管理、协调工作
(二)执行人:
电动车车主员工
1、负责所属电动车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
2、负责所属电动车安全性能,确保达标正常充电及使用
3、对本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要求贯彻执行
4、严格执行充电地点、充电时间、充电流程及充电标准
(三)监督人:
1、负责定期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工作
2、对违规现象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执行人第一时间按本制度执行
3、负责检查电动车辆、充电器设备损坏情况,及时做好统计及向当事人作出整改意见
4、负责对执行人做好各项检查工作,确保按本制度严格执行
5、负责每月底对《电动车充电登记表》、《电动车充电费用明细表》、《电动车违规充电处罚通知单》进行汇总及核实工作
八、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解释和完善,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运行。
附件1:
《三保公司电动车台账》
附件2:
《电动车充电登记表》
附件3:
《电动车充电费用明细表》
附件4:
《电动车违规充电处罚通知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