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城市商业功能定位与规划发展目标文档格式.docx
《湘潭城市商业功能定位与规划发展目标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湘潭城市商业功能定位与规划发展目标文档格式.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远期目标
按平均增幅为12%计算,到2020年,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26.2亿元。
城市各类商业网点总量控制在3万处左右,平均增长2.4%,千人拥有零售网点27个,人均营业面积1.6平方米。
总体达到国内发达城市水平,成为长株潭地区的区域性商贸中心城市,具体配置目标如下:
1、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新建11处,改扩建2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面积达60万平方米,人均拥有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0.55平方米。
2、高标准的商业街达到7条,其中新建3条,现状整治4条。
3、大、中型批发市场达到30个,其中新建3个,改扩建5个。
4、每个社区拥有商业服务设施不低于10000平方米,每千人拥有600~800平方米,应基本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需要。
商业功能区布局规划
总体思路
湘潭市的现状商业亮点缺乏,商业网点布局混乱,层次不清,农贸市场品位偏低;
现代商业物流尚未形成系统,电子商务发展缓慢。
必须将构建城市商业靓点作为重中之重,按市级、区级、社区级三级商业网点的模式,调整商业网点空间结构,建立商业物流体系。
积极推行“农改超”的工作。
总体结构
到2020年,湘潭市区总体将形成“一主、一副、两带、一走廊、十区”的整体商业格局。
“一主”是指一个市级商业中心——九天商圈;
“一副”是指建设路口商圈;
“两带”是指河东、河西湘江生态商业带;
“一走廊”是指月华轴——生态商务走廊;
“十区”是指砂子岭、下摄司、丝绸商业广场、板塘铺、汽车东站、易家湾、赤马、羊牯、鹤岭、双马十个区级商业功能区,楠竹山、九华、易俗河为总体结构外的三个区级商业功能区,应参照《市城区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分区商业网点规划。
市级商业中心——九天商圈(韶山路、白石街商圈)
以韶山中路和白石商业街为主体,与车站路南段、建设北路中段构成商圈,总控制用地85.5公顷(道路两侧各按80米控制)作为全市的商业中心。
该商圈自然形成“9”字形,9为数中之极,吉利之数。
9的端部直指大湖,风水之法,得水为上,水为财象,该商圈必将兴旺发达。
毛主席词云“可上九天揽月”,伟人故里的商圈以“九天”命名,实有形象与城市文脉耦合之妙。
商业定位:
是全市商业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品种最齐全的商区,其主要内容用五个字来概括“高(档)、大(型)、名(店)、全(品种)、专(专业店)”该中心是以购物为主体,兼有休闲、娱乐功能的城市商业中心,同时更应该是辐射周边地区的区域性商业中心。
鼓励设置:
大型超市、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餐饮网点、文化娱乐网点。
限制设置:
仓储式会员店、农贸市场,以及其他与本中心性质不符的各类商业设施。
一个副中心
建设路口商圈:
其地域包括莲城商业步行街、步步高华隆店、胜利文化广场、岚园大酒店、红太阳广场等,总用地面积38.4公顷,该中心的形态与风格宜以现代感为主,同时应尽可能体现莲城文化的风韵,其商业定位宜为综合性商业群,并兼有一定的休闲功能。
生态式商务走廊
沿霞光东路以北的月华路两侧共60公顷用地控制为生态式商务走廊,中间为80m宽绿轴,两侧以高层商务楼为主,在福星路、河东大道规划大型绿化广场,该区为以商务、金融、会展为主,重点布局金融、保险、证券、中介、商务办公、会展等,城市商业网点适当配置星级酒店、高档专卖店、大型综合超市、高档娱乐设施和相应的商业服务设施,限制设置专业市场、集贸市场。
商业网点营业面积控制在10~20万平方米。
两带
1、河东湘江生态商业风光带
规划范围东到三大桥,西以岳塘二号路为界,南到东湖路、北至湘江,总用地控制范围143公顷,该区职能以旅游、休闲、娱乐、餐饮、健身为主体。
商业设置应以主体功能服务为目标,适度发展娱乐业,限制发展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购物中心和仓储会员店,其建设形态应以现代风格为主。
2、河西湘江生态商业风光带
西起九总,东至大埠桥,雨湖路以南,含雨湖公园、平政路直至湘江,总面积270公顷,该地段位于城市地理中心,前江后湖,并拥有关圣殿等一批重要的文物古迹,历史上就是商贾云集之地。
充分利用该地段的自然、历史和人文条件,创造一个以文化、休闲、旅游、娱乐为主体的具有特色商业功能的城市公共活动空间。
该带宜优先发展旅游、休闲、娱乐、餐饮、健身、美容等各类设施,限制发展与该带的功能不相符的各类商业设施。
区级商业功能区
区级商业功能区是以为一定范围内城市居民服务为主的商业区,故选址应符合如下原则:
适当考虑布局的均衡性和行政区划,选址地段应具有较好的商业基础,空间具有扩展条件。
1、砂子岭商业功能区
该区范围为羊湾路、金侨路、迎宾西路、韶山西路、羊牯路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90公顷。
该区级商业功能区主体定位是以建材、副食品、家电、日用百货、土特产、槟榔等消费品市场为主的专业市场园区。
因此该区是一个综合性较高的商业区,该区宜优先发展专业市场、大型专业店、仓储式会员店,适度发展餐饮网点、超市、便利店,允许典当、拍卖、旧货市场入园,限制发展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
2、下摄司商业功能区
该区范围为东到潭下路,南至南国路,西以铁牛路,北以胜利路为界,总用地60公顷。
该区级商业功能区主要是为湘钢、电机、电缆等企业配套生活区服务,商业定位为以购物为主,兼有娱乐、餐饮等服务功能的生活性商业服务区。
3、丝绸商业广场
该区位于板塘商业区及建设路口副中心之间,处于市政务中心与金侨、盘龙名府、东方名苑、建鑫城市广场之中,未来五年后,人口密度急聚增大。
该功能区毗邻百老汇广场(在建)、湖湘商业广场、心连心超市(在建)、多凌东方商业广场(已规划)、帝景大厦等大型商业网点,商业建筑面积总计达20万平方米,主要为盘龙名府、湖湘家园、东方名苑、金侨、建鑫城市广场等新兴住宅区居民服务,该区以休闲娱乐为主,兼有餐饮、购物、商务等综合服务功能。
4、板塘商业功能区
该区范围为板塘大道、板塘七、九号路及滨江大道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73.4公顷。
该功能区主要为湘纺、江滨、电化等企业配套生活区及城市生活区服务,由于其毗邻湘江,商业定位为以购物为主,兼有休闲、旅游、娱乐功能的综合服务区。
5、易家湾商业功能区
该区级商业功能区包括昭山十七、十八、二十号路所围合片区及昭山十、十三、十四、二十号路、一0七国道所围合区域,总用地59.8公顷,规划在昭山十、十三、十四、二十号路、一0七国道所围合区域近期主要建立以现状长株潭大市场、摩托车市场为主体,以机动车、家具、陶瓷和旅游产品为主的综合市场园区,远期随着长株潭一体化的逐步实现及大型轻轨中转站的设立,应逐步改造为高档大型商业、休闲、娱乐设施。
在昭山十七、十八、二十号路所围合区域建立以休闲、旅游、娱乐、餐饮等服务业功能为主,打造为长株潭三市服务的生态休闲中心。
6、四桥西和平(赤马)商业功能区
该区范围为赤马四、五、九、十号路所围合区域,总用地28公顷,规划职能主要是为湖南科技大学及周边地区服务,以购物、餐饮、娱乐、文化、休闲等服务功能为主。
7、羊牯商业功能区
该区范围为高岭路、学府路、先峰路、伏林路所围合区域,总用地73.4公顷,规划职能主要是为湘潭大学、先锋工业园及周边地区服务,以购物、休闲、娱乐、餐饮等服务功能为主。
8、双马商业功能区
该区范围为东到板马路,南以芙蓉东路为界,西至双马三号路,北到霞光东路,总用地60.8公顷。
该区的商业定位类同砂子岭,是一个综合性的商业区。
规划职能主要是以钢材、化工原料、机电、五金、粮油贸易、特种行业等专业市场为龙头的生产资料市场园区,并适度配置为双马工业园,双马镇服务的商业功能用地。
9、鹤岭商业功能区
规划范围为鹤岭镇中心商业区,总用地23.3公顷,主要以购物、餐饮、娱乐、休闲等配套功能为主。
10、汽车东站商业功能区
规划范围为吉安路与芙蓉东路交叉口周边用地,包括汽车东站、柏丽购物广场、万博工业品超市等用地,总控制用地29.1公顷。
社区级商业中心
距离市级、区级商业中心1000米以外的居住区,服务人口3~5万人左右,应有一个相应规模的社区商业中心,一般应按每千人700平方米配置,其中80%网点应集中在规划的社区商业中心内。
社区商业中心近期应以超市和农贸市场为主体,加上其它基本业态,以保证市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远期发展为以生鲜食品超市和连锁便利店为主体的城市居民商业服务区。
近期规划重点改造杨家湾、八仙桥、福星社区中心,拟重点建设的社区中心为10个,分别为砂子岭、三桥(新景)、四桥西(和平)、湘纺、东站南路、金侨、大阳、双马、德国工业园、芙蓉西路社区中心。
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
一、规划期限
2006年~2020年
近期:
2006年~2010年
远期:
2011年~2020年
二、规划区范围
规划区范围与第六次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
楠竹山、九华两地区未列入第六次城市总体规划,故本次规划不做深入研究。
规划依据及规划对象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国家商务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4、湘潭市第六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文本、说明书、图册。
5、国家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
6、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义(国经贸易[2001]89号)。
7、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国经贸易[2002]44号)。
8、国家经贸委颁发《“十五”商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
9、湘潭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10、关于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国经贸易[2003]83号)。
11、其它有关商业的法令法规。
二、规划对象
从湘潭市现代化商贸二级中心城市的地位和政府调控的重点出发,确定商业网点的规划对象。
1、商业功能区
重点规划对象为市级和区级以及社区级的商业功能区,选定恰当区位,打造湘潭市的商业靓点。
2、特色商业街区
重点规划对象为市级和区级商业街。
3、零售商业网点
重点规划对象为大型零售网点,包括大型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购物中心、仓储式会员店和大型专业店等业态,并对中、小型零售网点布局提出原则性布局要求。
4、商品市场
重点规划对象为大型专业市场园区,近期重点建设大型生产资料市场和消费品市场及农贸市场或农贸超市,近期重点改建大型市场或农贸市场以及特种行业市场。
5、物流配送
重点规划对象为物流园和物流配送中心。
6、宾馆、酒店
重点确定布局原则及宏观布局。
商业网点的发展目标
一、近期
按年均增幅为13%计算,到2010年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37.6亿元,比2005年增长1倍。
湘潭市各类商业网点总量控制在2.3万处,年均增长2.3%,千人拥有零售网点27个,人均营业面积为1.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