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及评分表(20150713)Word格式.doc
《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及评分表(20150713)Word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及评分表(20150713)Word格式.doc(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领导班子
集体责任
(48分)
加强组织领导
(16分)
1、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3分。
(无红头文件不得分)
2、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4分。
(看会议记录,每季度少于1次不得分)
3、对《市直机关贯彻落实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安排的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工作任务落实,3分。
(无详细工作计划、路线图,不得分)
4、及时研究解决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中涉及到的纪委(纪检组)职能调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人员交流、工作移交及制度建设等问题,3分。
(看会议记录,未研究不得分)
5、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分。
(未签订责任书不得分)。
选好用好干部
(6分)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分。
(有带“病”提拔的不得分,有不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不得分,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提供情况)
2、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3分。
(无日常管理监督具体措施和印证资料不得分)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10分)
1、坚决纠正“四风”,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5分。
(2015年无研究部署该项工作的会议记录不得分;
2015年来,被检查发现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1个问题扣1分;
有干部因此被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按照处分等级分别扣1、2、3、4、5分;
主动查处的,不扣分)
2、认真开展省、市纪委统一部署的“4+3”专项治理,5分。
(未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不得分,未按方案要求及时报送情况扣2分)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10分)
1、严格按照《***市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实施方案》要求,抓好任务落实,2分。
(未研究方案部署的工作扣1分,无具体落实措施扣1分)
2、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4分。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第十六个宣传教育月活动,具体活动少于2项扣1分,无活动资料不得分)
3、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4分。
(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监督员未列席,不得分)
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6分)
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解决重大问题,尤其要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对纪委执纪办案支持、保障不力的扣2分;
没有按要求落实纪委书记排序的扣2分;
纪委书记分工没有专司其职的,扣2分)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35分)
高度重视廉政教育(9分)
1、党委主要负责人没有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的,3分。
(无谈话记录,不得分)
2、亲自讲廉政党课,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6分。
(未讲廉政党课扣3分;
党委中心组没有专题学习党纪法规的,扣3分)
带头遵守反腐倡廉法规制度(13分)
1、违反***市政治纪律“十不准”的,扣3分。
2、落实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4分。
(一项未落实扣1分)
3、不及时、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扣3分。
3、不遵守***市婚丧喜庆事宜“十条禁令”的,扣3分。
带头开展检查考核(3分)
每年组织对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履行情况,以及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3分。
(没有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不得分)
做廉洁从政表率(10分)
1、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5分。
(主要负责人被纪委立案查处的,扣2分;
被“两规”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此项不得分)
2、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5分。
(亲属、身边工作人员被纪委立案查处的,扣2分;
领导班子成员责任(17分)
主动研究部署(9分)
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9分。
(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明确的扣3分;
不研究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扣3分,没有向党委或党组汇报的扣3分。
)
加强督促指导(3分)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3分。
(没有与分管联系部门或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的不得分)
严格廉洁自律(5分)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5分。
(1名班子成员被纪委立案查处的,扣2分;
有被“两规”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此项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