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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办公楼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不含物业公司或业主负责管理和维护的;
(四)组织开展办公楼安全检査,协调并督促公司各部门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五)负责办公楼机关员工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六)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七)协调配合公安及上级安全检査、监督等部门,对渉及机关人员的治安或刑事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项安全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办公楼各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实本部门员工的安全岗位取责;
(二)组织开展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査,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和保障机关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及时、如实扱告安全、治安或刑事案件等。
第七条办公楼的机关员工应履行以下安全取责:
(一)自觉遵守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员工入职前須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三)员工应正确使用公司在办公区配置的各类办公设备及电气设备,严禁违章操作;
(四)自觉接受各类安全技能培训,熟悉各类安全标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熟悉本岗位安全应急处置和疏散流程,掌握必要的救、互救常识;
(五)自觉保护各类安全设施;
(六)及时报告各类安全隐患;
(七)发生安全事故、治安或刑事案件,要在及时处置的同时,如实报告并保护现场;
(八)有权拒绝违章作立的指今,有枚越级举报本部门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自觉履行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作的摩义务。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需指定一名员工作为本部门的安全员,协助本部门领导并配合公司综合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一)传达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
(二)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
(三)负责本部门员工出入卡证的办理、审核;
(四)协调落实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协助做好协作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3章治安保工管理
第一节办公楼出入管理
第九条办公楼机关员工(含派遣、交流、借调、近聘人员)应凭有效证件(胸卡、门禁卡等)进入别人公区,并自觉配合安保人员的查检。
第十条非在本办公楼办公的公司其他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一律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省公司机关来访(或参加会议)人员一律在前合登记,办公楼机关人员不得随意开门接待。
第十二条地市分公司来访(或参加会议)人员一律在门卫(无门工的应及时设立门卫并建立门卫管理制度)登记,经被访机关员工确认后方可进入办公区,且由被访人负责该次访问安全。
第十三条非公楼机关员工无权确认和引领人员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公司机关员工或其他人员携带设备、仪器、桌椅等大件物品离开办公楼,必须由公司综合部开具《放行単》(附件1),并自觉配合门卫(或物业保安)査验确认,方可放行。
第十五条办公楼机关员工个人所有送件、送货等事宜,应由信件、物主本人或指定其他员工到门卫(或前台)领取,除特殊情况,送件、送货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区。
第十六条机关员工驾驶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来公司,立自觉遵守办公楼(或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并按指定区域停放,不得进入办公区。
第十七条机关员工驾驶机动车辆进入办公楼,进出大院门口时应动减速,不乱按喇叭,主动配合门卫(或物业安保人员)査验,并按要求停放在指定车库或车位。
第十八条重要宾客来访,经接待部门同意、综合部门批准后,来访宾客车辆方可在指定位置停放。
第二节卡证办理
第十九条胸卡(门禁卡)的发放范围为机关正式员工和派遣、交流、借调、近聘员工(以公司人力部通知为准),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制作和发放。
第二十条胸卡(门禁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第二十一条机关员工应妥善保管胸卡(门禁卡),胸卡(门禁卡)丢失或损杯,要及时通知公司综合部进行挂失处理,再填写《胸卡(门禁卡)补办申请表》(附件2),经员工所在部门审批后,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补办。
第二十二条机关员工调离公司机关,须将胸卡(门禁卡)交还公司综合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凭回执办理调出手续。
第三节机关工作秩序的维护
第二十三条机关员工和外単位来访人员应自觉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爱护公共财物,不大声喧哗、吵闹。
第二十四条不得在机关办公区域内经营和推销商品。
第二十五条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爆、易燃物等危险物品进入机关办公区。
第二十六条外单位来访人员无正当理由,在正常工作时间外不得在公司办公区域内滞留。
第二十七条刷卡出入办公区大门时,机关员工门禁卡公限于本人和接待本人访客时使用,谁开门,谁负责安全。
机关员工在本办公区域内遇到陌生人员应主动询问,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通知公司综合部。
第二十八条单独办公室无人时须锁门。
下班时,最后离开办公室(办公区)的人员应负责关闭门窗。
第二十九条除专门用于保持窗户开启的器具外,不得将任何物品放置在打开的窗口处。
第四节财物管理
第三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建立贵重物品(公用礼品、充值卡、摄像机、照相机、投影仪等)保管制度,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因违反制度发生公共财物丢失等情况,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办公区内严禁存放员工个人贵重物品及现金,机关员工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
第三十二条公司用于业务经营和行政支出等用途的现金、有价证券等财物,应按照财务规定妥善保管。
第三十三条发生财物丢失,相关人员应及时通报公司综合部,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第4章消防、交通、生产安全管理
第一节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办公楼内消防没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应符合国家消防法规、技术标准和铁通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机关办公楼周边的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物品和停放车辆,办公楼内疏散通道应保持通畅。
第三十六条机关员工和外单位来访人员应自觉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以任何理由挪动消防器材,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严禁用物品阻挡办公区内的消火栓和疏散指示标志。
第三十七条办公楼每个楼层需设置消防栓、放置灭火器,防火通道门及各楼层电梯间(楼梯间)的门禁正常状态时始终保持关闭状态,紧急情况时自动或通过手动装置开启。
第三十八条办公区域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纸箱、印刷品、文件等易燃物应及时清理,易燃物存放时须远离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和火源。
第三十九条除公司规定和同意的吸烟区域外,办公楼内任何区域禁止吸烟。
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等可能引起燃烧的物品倒入存有易燃品的废纸篓或垃圾箱中。
第四十条如需在办公楼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向物业保卫部门提出动火申请,并经公司综合部同意。
动用明火前,须清除施工现场周围的可燃物,并设置灭火器具,安排物业人员监护,做到有明火作业不离人。
第四十一条办公区内的电器设备须出专业人员安装和维护,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常识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除特殊情况外,严禁使用电炉、电暧气等电热器具。
第四十二条办公区内电源线应存放整齐有序,电器设备和电源接銭装畳不得超负荷使用,严禁员工个人私自接电源线装畳,电源线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能要良好。
第四十三条机关员工应按照消防安全“四今能力"
(即检査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宣传能力)建设的要求,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和制度,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了解本岗位工作流程和工作环境中的火灾凶险源,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二)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和灭火后保护火灾现场,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扱警;
(三)积极参加应急疏散演练,熟悉应急疏散流程和疏散路残,会组织引导人员有序疏散;
(四)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功,主动宣传消防安全知沢。
第二节交通、生产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条机关员工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交警指拝,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第四十五条机关员工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避免发生触电、机械物害、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
第四十六条节假日期间,办公楼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办公室和楼道、楼层等公共部分关闭门窗,财务、档案等重要办公室和库房应粘贴封条,办公区域应加强管理和日巡逻。
第三节工程建设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机关办公楼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铁通公司机关及物业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十八条新建、装修、改造等工程项目实施前,工程建设部门(或综合部)应审核施工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施工措施,组织工程安全交底,协调相关部门及物业公司力施工企立提供必须的安全条件,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或多方(如:
物业公司)的安全责任。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部同门(或综合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负责组织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査和安全隐患的整攻。
第五十条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部门(或综合部)应及时将工程名称、工程性质、工程施工部位、工程周期等有关情况报公司综合部(或分管到)及物业公司备案。
第五十一条公司综合部(或分管领导到)负责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抽査,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作立人员及危险区域内撤出或暂时停止施工。
第5章协作单位管理
第五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应做好协作単位人员的管理,提醒协作单位人员遵守公司机关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其违规行为。
第五十三条对多次或严重违反机关安全管理规定的协作单位人员,将禁止其再次进入公司机关办公区。
第6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前发相文件、办法如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请以本办法力准。
附件:
1.大件物品出门放行单
2.门禁卡(胸卡)补办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