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规划大队行政执法责任制职权分.docx
《城市规划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规划大队行政执法责任制职权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规划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规划大队行政执法责任制职权分.docx(1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城市规划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规划大队行政执法责任制职权分
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规划大队)行政执法责任制职权分解(表61)
序号
执法机构
执法内容
执法性质
执法类别
执法依据
执法范围
执法权限
61
城市规划大队
对建设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监管
委托执法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
大连市金州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1、检查是否取得行政许可或检查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情况
2、现场检查勘验并作好记录
3、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行为(受理、立案)
4、报告
5、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存档备查
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规划大队)行政执法责任制职权分解(表62)
序号
执法机构
执法内容
执法性质
执法类别
执法依据
执法范围
执法权限
62
城市规划大队
对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理
委托执法
行政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
(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造价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
大连市金州区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单位
处罚权限:
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造价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受理 2、立案 3、调查 4、制作执法卷宗,提出处理意见 5、案件审核6、非重大复杂案件,法规科决定;重大复杂案件,报法规科复核,局案件讨论委员会讨论决定 7、告知 8、制作决定 9、送达 10、执行(处理结果报行政主管部门) 11、结案 12、归档
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规划大队)行政执法责任制职权分解(表63)
序号
执法机构
执法内容
执法性质
执法类别
执法依据
执法范围
执法权限
63
城市规划大队
对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理
委托执法
行政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
(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造价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
大连市金州区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单位
处罚权限:
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造价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受理 2、立案 3、调查 4、制作执法卷宗,提出处理意见 5、案件审核6、非重大复杂案件,法规科决定;重大复杂案件,报法规科复核,局案件讨论委员会讨论决定 7、告知 8、制作决定 9、送达 10、执行(处理结果报行政主管部门) 11、结案 12、归档
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规划大队)行政执法责任制职权分解(表64)
序号
执法机构
执法内容
执法性质
执法类别
执法依据
执法范围
执法权限
64
城市规划大队
对建设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理。
委托执法
行政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造价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
大连市金州区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单位
处罚权限:
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造价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受理 2、立案 3、调查 4、制作执法卷宗,提出处理意见 5、案件审核6、非重大复杂案件,法规科决定;重大复杂案件,报法规科复核,局案件讨论委员会讨论决定 7、告知 8、制作决定 9、送达 10、执行(处理结果报行政主管部门) 11、结案 12、归档
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规划大队)行政执法责任制职权分解(表65)
序号
执法机构
执法内容
执法性质
执法类别
执法依据
执法范围
执法权限
65
城市规划大队
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理
委托执法
行政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大连市金州区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单位
处罚权限:
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受理 2、立案 3、调查 4、制作执法卷宗,提出处理意见 5、案件审核6、非重大复杂案件,法规科决定;重大复杂案件,报法规科复核,局案件讨论委员会讨论决定 7、告知 8、制作决定 9、送达 10、执行(处理结果报行政主管部门) 11、结案 12、归档
金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市规划大队)行政执法责任制职权分解(表66)
序号
执法机构
执法内容
执法性质
执法类别
执法依据
执法范围
执法权限
66
城市规划大队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理
委托执法
行政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
大连市金州区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单位
处罚权限:
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1、受理 2、立案 3、调查 4、制作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