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机构编制工作绩效考核自查报告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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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严格落实上级和县编办确定的机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工作事项。
在有关会议、培训、文件、领导讲话中积极宣传机构编制政策,让局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及时了解掌握各项规定和要求,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
成立了以局长盖新民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张祥国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专门指派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局机关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管理,具体人员认真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三定”,认真履职履责
(一)职责履行情况。
根据《中共利津县委、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利津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利发〔2010〕2号)文件,对我局职责作了部分调整:
一是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是加强防汛防潮抗旱工作,减轻水旱及风暴潮灾害损失;
四是加强水生态建设,促进水环境改善。
按照调整后的职责,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市、县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大局为中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为总抓手,坚持重点突出,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工作中没有发生越位、缺位行为。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水利局内设4个股室:
办公室、财务股(与规划计划股合署办公)、农水股、水政股(与水资源办公室合署办公)。
下属事业单位6个:
水政监察大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水土保持办公室、防汛抗旱办公室、灌溉管理所、水利机械工程公司。
下属企业1个:
自来水公司。
没有擅自设立机构、擅自提高机构规格、擅自更改机构名称、加挂机构牌子的问题。
(三)人员编制情况。
县水利局现有干部职工100人,其中:
高级职称3人,中级21人。
实有机关编制16人,其中:
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制2人;
事业编制80人。
科级以上领导干部9人,其中:
正科级3人,副科级6人。
全年招录(招聘)5人,其中:
公务员2人,事业编3人。
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全年共调出3人,均按程序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
三、强化监督,狠抓编制管理
一是落实编制实名制。
建立了机构编制簿,由专人统一管理,编制落实到人,不存在行政、事业编制混编、混岗现象。
同时,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无错报、漏报、瞒报等问题;
二是及时报送应公开的编制政务公开信息和异动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编制性质和经费形式问题;
三是自觉接受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和管理规定办事,全年没有因机构编制问题,导致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和群众上访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和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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