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检修期间安全保障技术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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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各副总工程师及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安监处、通防科、地测科等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停产前一个班,由矿组织各业务科室对全矿井各生产地点及生产系统进行停工安全质量检查验收,检查出的问题现场落实整改。
(三)各单位井下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两人一组上双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监部门要加大巡检力度。
(四)强化劳动纪律管理,严禁饮酒人员、疲劳过度人员及精神状态不佳人员下井作业。
(五)停产期间所有检修项目按照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之前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学习并签字。
加强开工前“三位一体”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六)调度室要加强调度指挥与协调,确保检修项目顺利进行。
(七)井下岗位工、瓦检员、安监员每班三次向调度室汇报。
(八)调度室、机电工区、通防工区、劳资科及各单位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九)各单位停产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岗位不空岗,杜绝脱岗现象,值班人员每班向调度室汇报值班情况。
(十)井下各单位编制停开工安全技术措施,停工前、开工前由主管技术员将措施内容传达到本单位全体人员,并在现场严格执行。
(十一)《杨村煤矿停产检修期间安全保障技术措施》由各单位一并贯彻执行,并进行签字存档。
(十二)准备二区、综掘工区在元旦期间进行生产,严格执行矿各项管理制度,严格人员集中上下井,加强生产期间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安全管理。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由各单位制定专项措施进行详细安排。
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通三防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制度
(1)坚持停产检修期间通防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由值班人员每班将值班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
(2)认真执行通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各岗位、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停产检修期间对发现的通防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并落实到人。
2、加强矿井通风管理
(1)停产检修前,通防科、通防工区对井下所有通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2)各采掘辅助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保证通防设施完好。
(3)停产检修期间,通防工区瓦检工每班必须坚持两人一组作业,对通风设施和有毒有害气体重点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整改处理,确保通风设施安全可靠。
(4)井下各采掘辅助单位应严格执行好停产检修期间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掘进单位要搞好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局部通风管理工作,确保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安全。
(5)通防工区根据各掘进工作面全风压通风巷道口的具体情况,提前准备好带有“严禁入内”的警戒牌,以备突然停风时设置警戒牌。
(6)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于掘进工作面全风压通风巷道口位置,设置带有“严禁入内”的警戒牌的栅栏。
恢复通风前,由两名瓦检工共同对同一巷道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检查工必须带齐所需瓦斯氧气两用仪等仪器,两人保持3~5米距离,循序渐进,自外向里每隔3~5米检查一次瓦斯,若发现有害气体超限:
瓦斯或二氧化碳大于3%,或氧气低于18%时,必须立即退出,恢复警戒,并向工区及调度室汇报,另行制定专门措施处理。
若检查完后,证实停风区域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不超过1.5%时,再检查风机及开关附近地点1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通知该区队电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
若停风区域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超过1.5%,最高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排放瓦斯:
(1)检查风机及开关附近地点1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可通知该区队电工启动局部通风机通风。
(2)由通防管理人员现场指挥,采用三通风筒两人互相配合控制风筒出口风量的办法控制排放量,严禁一风吹。
(3)乏风流与新鲜风流汇合处安设瓦斯报警仪,确保瓦斯排放浓度低于1%,否则应进一步降低风筒出口风量,以降低排放浓度。
3、搞好综合防尘管理
(1)各单位按分工要求,认真进行巷道和工作面冲洗,杜绝煤尘堆积。
(2)对所管辖地点的隔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水质符合要求,水量充足。
4、进一步加强瓦斯管理
(1)停产检修期间,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同时加强瓦斯智能管理系统的管理与应用,切实发挥系统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瓦斯巡回检查时,瓦斯检查工要两人同行,禁止单独作业。
(3)瓦斯检查工严格执行班中汇报制度,瓦斯检查工在到达工作地点时、班中、离开工作地点前分别向调度室及通防工区进行汇报,值班人员做好记录。
(4)加强KJ-90NA型安全监控系统、JSG-7型束管色谱检测系统的管理、维护与应用,确保完好,以充分发挥系统的作用,做好有害气体预测预报工作。
(5)加强通风仪器仪表的管理与维护,确保仪器仪表完好;
同时进一步严格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和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检测报警仪的佩戴与使用。
5、进一步加强防灭火管理
(1)瓦斯检查工每班利用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对315工作面回风隅角的一氧化碳气体情况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
(2)每天对315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流及315皮顺埋管取样,进行色谱分析,以掌握315工作面CO气体变化情况。
(3)利用JSG-7型束管色谱微机监测系统每天上、下午对束管定点监测地点进行日常循环监测分析。
(4)由瓦斯检查工每天早班对315工作面两顺槽沿空侧埋设束管进行取样分析,以掌握与315工作面两顺槽临近的采空区内CO浓度变化情况。
(5)加强KJ-90NA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保证监控系统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二)供电及设备管理
1、全矿各单位要在停产、开工措施中明确停产前、复工前的具体停、送电措施和责任人,严格执行停送电措施,以确保停产期间和复工后的供电安全。
2、各单位停产期间停止运转的机电设备均要停电,并对停电的开关进行闭锁,矿井监测监控电源、各掘进迎头风机电源、排水泵的电源保持正常供电。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加强供用电的管理,严禁无计划停送电。
3、供电系统运行人员必须熟悉矿井供电系统,全面掌握整个矿井的负荷情况。
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果断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4、具体规定如下:
(1)停产期间井下各采区变电所无人值班时要上锁,要求机电工区电工每天巡检一遍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同时在现场向调度室电话汇报。
(2)井下各皮带运输机必须在皮带机头配电硐室内停下馈电开关并进行机械闭锁,复工时提前一个班由电工到现场对机电设备恢复送电,并进行皮带机的试运转工作。
(3)井下各掘进迎头的(有排水任务的除外)掘进用电总开关应停电闭锁,局部扇风机的运行按通防部门编制的措施进行管理。
(4)采煤工作面工作面停止运转的设备电源开关均要停电闭锁。
综采工作面移动变电站正常供电,乳化液泵站、排水泵保持正常供电,其它开关停电闭锁。
(5)运搬工区、准备一区、准备二区、物探队等单位的临时施工地点的电源开关、工具房动力及照明等均应进行停电闭锁。
(6)井下电气设备恢复送电前,应按规定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保满足送电要求时方可恢复送电。
5、各单位要加强设备巡检,严格执行设备保养维修制度,确保设备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6、维修工作实行区域维修负责制,对负责管辖内的设备要做好巡回检查、计划检修和故障检修。
对重点设备和关键部位日常要进行重点巡检,并做好记录。
7、备品、备件及备用材料要充足,妥善保管。
8、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停产期间矿井供电系统的日常巡检力度。
包括:
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各变电所高低压供电设备、南北风井等重要场所。
巡检工作要严肃、认真、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填写好巡检记录。
(三)主副井提升管理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对绞车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做到各种保护灵敏可靠,按照有关规定对绞车保护进行试验,做好记录并签字。
2、严格落实主副井提升绞车包机制度。
加强维修电工对电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机械维修工对机械部分的日常维护工作,以及绞车司机班中对绞车各系统的巡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加强对绞车司机和维修人员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4、根据绞车各元器件的更换周期备足配件。
对绞车频繁启动、易损易坏的零部件和元器件,绞车维修电工、机械维修工及绞车司机应班班检查,并保证有充足的备件。
5、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主副井双回路电源进行倒回路运行。
在任意一回路停电时,及时切换另一回路,确保绞车能够正常运行。
6、根据要求对主副井液压系统进行检查,防止提升绞车液压系统的液压阀误动作或不动作。
正常提升状态下,游动滚筒和固定滚筒不得脱离可靠闭锁装置。
7、停产期间,按照矿规定的检修时间进行检修,确保提升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8、按照矿井停产检修计划,副井提升机更换提升钢丝绳及绳衬期间,人员上下井必须通过主井进行提人工作。
机电工区编制主井井筒提人安全技术措施,安排信号工、大筒工等协助人员从主井上下井。
9、做好主井应急提人工作。
当副井提升机发生事故,处理时间较长时,应考虑到井下人员上下井,经矿领导同意,严格按照主井井筒应急提人预案进行提人工作。
(四)排水系统
1、停产前,机电工区对中央泵房水泵、排水管路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矿井主排水系统正常。
采掘工作面排水能力符合设计要求,并准备好备用水泵。
工作面排水点的开关、水泵、管路等设备和设施均要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排水系统完好可靠。
2、加强中央泵房排水,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3、矿井停产检修期间,井下中央泵房安排泵工、机修工、电工,确保矿井主排水系统正常。
井下各排水地点要留人进行排水,防止积水淹没机电设备,引发事故。
4、矿井停产期间井下各排水地点要安排两人进行排水(其中一名为电工),防止积水淹没机电设备,引发事故。
各单位排水人员坚守岗位,不得空岗。
对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进行检查,发现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出现故障,及时向调度室及所在单位汇报,调度室及所在单位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检修。
5、6601工作面、315工作面、十采轨道下山、十采回风下山、10605下巷、4702下巷、南三煤皮带集中巷在停产期间加强水情观察和排放水工作。
6、6603工作面在停产检修期间继续对6603下巷放水孔进行放水。
7、各单位排水人员在水泵排水时要坚守岗位,防止水泵吸空长期运转烧坏机电设备。
8、各采掘工作面巡查人员发现涌水量有重大变化,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根据危害程度,根据《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进行安排处理。
9、皮带工区岗位工停产前要确认煤仓上口水源关闭,阀门完好,无滴漏水现象。
(五)顶板管理
井下停产前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停产期间停开工及顶板巡检的安全措施,重点落实好以下几点:
1、停开工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采、掘工作面和其它施工地点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2、掘进工作面停产前支护至迎头,采煤工作面支护缩小至最小控顶距。
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规定。
3、各采、掘工作面巡检人员每班要对顶板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必须向工区值班领导和调度室汇报,由工区和矿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加强315工作面顶板安全管理。
(1)巡查工作面和两巷、老巷顶板情况,发现支架初撑力和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进行二次注液,并及时更换损坏的单体液压支柱。
(2)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