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招标文件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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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投标函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
附件三资质审查证明(样式)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设备配置方案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垫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垫江县政府采购办委托,对垫江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项目组织招标采购。
特邀请符合该采购项目资质要求的厂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DZC1020
2.招标内容
A包:
照光机壹台,B包:
乳腺诊断仪壹台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17时止。
投标企业持审查合格的《资质审查证明》到垫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南阳大酒店二楼)购买标书。
4.招标文件售价
1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日期
2010年5月12日10:
00时止。
6.投标地点
垫江县妇幼保健院
7.开标日期
00时。
8.开标地点
9.联系方式:
联系人:
尹自力电话:
余淑梅电话:
023-
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1.1凡具有法人资格,完全提供相关资质、并经审查合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1.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1.3投标人必须完全提供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资质文件。
2.投标委托授权
2.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修改
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使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5.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巳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5.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改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C投标方
6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投标文件的组成。
7.1投标书内容包括:
A.投标函
B.投标设备彩图
C.服务承诺书
D.商务条款偏离表、规格性能偏离表
E.开标一览表(或报价表)
F..投标说明及投标书附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7.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7.2.1投标单位须提供下列资质文件(提供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④《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⑤《医疗器械注册证》
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⑦其他相关资料
——进口医疗设备的投标企业,还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A.进口产品的的经销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注册证。
B.设备进口许可证、海关报关资料及商检证明(若投标时不能提供,则设备安装时必须提供该项,否则,视为设备验收不合格。
)
C.其它相关资料。
7.2.2投标人资质要求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本企业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7.2.3资质审查
垫江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上述资质文件的审查。
投标企业凭审查合格的《资质审查证明》(样式,见附件三),方可到垫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合格投标人(每包)不足3家,该包设备不予开标。
8.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8.1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8.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
9.投标说明及投标书附件的编制
9.1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
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码装订。
9.2投标书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A.产品组成系统说明,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提供产品样本;
B.产品安装、验收标准;
C.详细的交货清单;
D.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E.产品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F.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10.投标报价
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0.3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投标设备配置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A包2,000元,B包1,000元。
交纳方式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
11.2未按11.1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1.3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11.4发生以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被没收;
(1)开标后在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
(2)中标人不按须知规定签约。
(3)不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供货,或提供的产品验收不合格。
(4)投标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质文件。
(5)中标人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7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2.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2.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全权代表签署
12.4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一式2份。
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
资格证明文件一式1份。
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
12.6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2.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涂改或增删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3.1.1正副本共各一份,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公章。
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3.2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袋密封好。
13.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14.2招标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以书面或电话、邮件、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
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方者,招标方可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招标文件。
15.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封时启封”字样。
15.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开标
16.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
开标仪式由政府采购中心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委托方代表、监督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6.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6.4招标方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选择的设备品牌型号、投标价格等,招标方将做唱标记录。
1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7.1补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
17.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改: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以大写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为准。
(3)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拒绝。
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货物不能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所列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交货期等要求或合同主要条款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17.4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8.投标的澄清
18.1招标方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
投标人必需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18.2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就澄清的问题做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8.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9.评标
19.1招标方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员由招标监督机构、需方和专家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19.2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本次招标项目提供了2套可供选择的投标设备品牌型号配置方案。
仅1套方案参与投标,则该包设备不予评标。
投标商可在其中选择一个或两个方案进行投标报价。
一次报价,最低价中标。
(1)关于报价。
评标报价是指该项目总价款(以佰元为整数倍收舍),所有费用纳入其中,不另计费。
(2)关于标底。
依据业主单位考察情况,评标小组成员现场研究,根据各配置方案不同,分别确定标底。
标底的确定同时考虑产品的先进性和可靠性、产品的寿命和成本、维修服务和备件供应等因素。
(3)关于中标。
以所选投标设备品牌型号配置方案的标底价为标准,在标底价下下浮的百分点最多的为中标设备配置方案,该方案对应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价,该报价对应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4)关于流标。
①若所有投标商报价均>标底价×
(1+20%),则宣布流标。
②若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标底价且有报价<标底价×
(1+20%),则公布标底,与标底价比较,根据报价上浮百分点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选择中标单位,中标价为标底价,中标方案为中标企业报价对应的所选设备品牌型号配置方案。
若无投标单位响应标底价,则宣布流标。
19.3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评标价最优。
(3)有执行合同能力。
20.最终审查
20.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预中标方,即意向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0.2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方的投标人资格、信誉以招标方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
20.3最终审查的方式:
(1)对预中标方进行询问。
(2)对预中标进行实地考察。
20.4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方,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0.5如审查结果为预中标方不符合中标条件,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21.中标通知
21.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
通知也可以电报、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之以书面确认。
21.2招标方将以公告形式对招标结果予以公示。
招标方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2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